关于对区政协五届五次会议第023号提案的答复
来源: | 作者:zxxianan | 发布时间: 2021-01-12 | 341 次浏览 | 分享到:

徐忠勇委员

好,您提出关于支持民营医院参加医共体建设的提案”收悉,首先感谢你对卫生健康工作的关心。现就建议中的问题答复如下:

一、医共体建设背景

2017年6月29日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下发《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医疗联合体建设和发展的实施意见》(鄂政办发[2017]51号),要求医共体实行“统一”管理,即人员资源、账务管理、设备药品管理、业务管理统一。2018年517日,原省卫计委下发《关于推进县域医疗共同体建设的意见》(鄂卫生计生办发[2018]2号),对医共体建设提出了具体要求,到2018年底,全省50%县建立医疗共同体,我市将崇阳县列为全省首批医共体建设单位,将咸安、嘉鱼、崇阳列为全市2018年医共体建设单位,将医共体建设纳入市政府对县市区政府目标责任制考核内容。2019年省政府下发《关于全面推开县域医疗共同体建设的实施意见》(鄂政办发〔2019〕26号),要求年底前必须完成医共体建设任务要整合县(区)乡医疗卫生机构资源,促进医疗卫生资源共享,建立由县级党委、政府牵头,相关政府部门及利益相关方参与的管理委员会,健全医共体内部治理结构,完善区域医疗卫生运行机制,建立人员统筹使用机制,统一信息平台。市政府将医共体建设工作定为2019年市对区目标责任制考核内容,并于9月16日召开了医共体建设工作推进会,对全市紧密型医共体建设作了进一步部署。

二、我区医共体建设工作完成情况

1.深入调研,做好顶层设计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咸安区医疗共同体建设工作,主要负责同志多次就推进这项工作进行安排部署。突破现行的松散型医共体人、财、物、业务管理的模式建立紧密型医共体,进一步推进医共体建设工作,先后组织召集医保、人社、财政、编办、组织部、宣传部医疗管理机构负责人、专家学者、医院院长4个研讨会,听取部门、专家及院长的意见和建议,形成审议稿,经区政府常务会、区委常委会审议,并以区委办、区政府办名义下发《全面落实区域医疗共同体建设的实施意见》文件。

2.建立统一高效的管理体制。成立区长任组长,常务副区长为常务副组长,分管副区长任副组长,组织部、宣传部、编办、人社、医保、卫生健康、财政等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医院管理委员会,设立医管办,由卫生健康局主要负责人任办公室主任,明确医管委和医管办职责,强化监督指导全区医共体建设工作。医共体两个牵头单位分别成立医共体理事会、监事会,制定章程(党建工作纳入),管理制度,议事规则,明确组成人员和具体职责。

3.建立了网格。组建了2个医共体,以市第一人民医院为牵头单位,永安、温泉两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双溪中心卫生院、高桥中心卫生院、汀泗中心卫生院、马桥卫生院、桂花卫生院、向阳湖卫生院为成员单位组建第一医共体;以区中医院为牵头单位,浮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横沟中心卫生院、大幕卫生院、贺胜卫生院、官埠卫生院为成员单位组建第二医共体。医共体内各单位承担的公共卫生、社会义务等公益性任务不变,第一名称不变,增挂“咸安区医共体**医院**分院”的牌子。

4.开通了远程影像会诊。利用市第一人民医院信息平台,组建了远程DR和心电中心,目前远程DR已联通了10家乡镇卫生院,远程心电联通了8家乡镇卫生院,共远程会诊3118人次。

5.落实了专家下沉市第一人民医院、区中医院作为两个医共体牵头单位均制定了医共体技术帮扶工作方案,每周在固定时间派出专家团队到13家基层医疗机构坐专家门诊,开展教学查房,举办专题讲座。

6.完成了清资核产,锁定医共体成员单位人员请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对2家牵头单位和12家乡镇卫生院的资产进行清查,出炉专项审计报告;出台医共体人事管理规定文件,合理核定医共体编制总量,定岗定编不定人,实行编制备案制,按照“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建立动态调整机制,牵头医院统筹调配医共体内编制招聘人员,实行区招乡用。锁定医共体成员单位人员数全部移交医共体牵头单位。

7.改革医保支付方式。出台医共体实行医保资金“总额预付、结余留用”的文件。按照区域就诊率达90%以上的改革目标,总额预付资金按预留异地报销、中心报销、门诊统筹报销、慢性病、大病医疗保险、意外伤害保险等部分外,余下部分打包拨付给医共体

三、你在提案中建议允许咸安区民营医院参加医共体建设”问题。

由于我区医共体实行统一”管理模式,即人员资源、账务管理、设备药品管理、业务管理统一。你院作为一个民营二级营利性医疗机构,在人员、财务上是难以纳入医共体统一管理。在业务上医共体牵头单位可将其纳入,目前我区医共体建设有远程影像和远程心电二大中心,只要你院愿意我们可协调将你院的影像科和心电诊断纳入到医共体远程影像和心电诊断中心,提供技术支持;在人员进修培训上予以与医共体内成员单位同等对待;医保报销政策、支付方式、药品耗材采购上同公立医院一视同仁

 

  

区卫生健康局

2020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