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区政协五届五次会议第027号提案的答复
来源: | 作者:zxxianan | 发布时间: 2021-01-12 | 425 次浏览 | 分享到:

徐志昂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对民营牙科诊所管理的建议》已收悉,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监督和指导,您的建议,我们高度重视,对辖区内的民营口腔医疗机构认真核查,加强监管,及时整改,现将办理情况回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咸安区现有民营口腔医疗机构33家,其中咸安城区17家,温泉城区16家(日常监管由咸宁市卫计执法监督局负责),均取得了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二、收费问题

根据相关规定,纳入医保的民营口腔医疗机构(咸安城区1家、温泉城区3家)价格参照《咸宁市医疗服务项目价格》(2019版)中一级医疗医疗机构价格执行,超出标准的不予报销。未纳入医保的民营口腔医疗机构收费不属于政府定价和政府指导价范畴,实行市场调节价,由经营者根据经营成本及市场情况自主定价,但经营者要在医疗机构的营业场所公示牙科服务项目及收费标准,接受有关部门及消费者的监督。

三、纳税问题

    税务部门和市场监管部门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目前咸安17家口腔医疗机构有7家进行了税务登记,为自行申报征收,目前无缴税记录。因民营口腔医疗机构纳税人没有建立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税务部门无法核实其自行申报数据的准确性,并且国家明文规定,月收入在10万以内,年收入在120万以内免征增值税。今年由于疫情影响,根据“六稳”“六保”相关规定,未开展大规模的清缴税费活动。据调查,规模较小的民营口腔医疗机构年业务收入在10万至15万左右,规模较大的年业务收入在120万左右。区税务局根据前期调查摸底信息,开展逐户调查,上门宣传相关税收政策,向每一户下达了税务事项通知书,明确纳税人的权利和义务。同时,对新审批的民营口腔医疗机构由区卫健局及时反馈给税务部门,实现信息互通共享,防止漏征漏管。

四、监管问题

    我们将联合相关职能部门进一步加大民营口腔医疗机构的监管力度。一是区卫生健康局于今年8月份出台了《咸安区民营医疗机构规范化建设实施方案》、《关于建立咸安区民营医疗机构专家现场评审工作制度的通知》,从民营医疗机构的行政审批、设施设备、执业行为、服务质量等方面进行了规范化管理,不断提高民营医疗机构的服务水平。二是通过日常巡查和年度医疗机构校验,民营口腔诊所申请歇业1家下达民营口腔医疗机构整改意见书6份,督促5家民营口腔医疗机构没有公示服务项目和收费标准的,及时予以公开公示同时,引导民营口腔医疗机构合理定价,严禁乱收费、术中加价、搭车收费等,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发现违法违规执业的,严肃查处。三是加强民营口腔医疗机构的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发挥好民营医疗机构的稍点作用。四是加大宣传力度,引导广大患者了解价格政策,保护自身权益,加大牙科医务人员的执业培训,加强行业自律,不断提高服务意识和服务水平。

 

                       

                     区卫生健康局

                       2020年10月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