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安区政协委员任期履职情况综合评价办法
来源: | 作者:zxxianan | 发布时间: 2014-01-05 | 29467 次浏览 | 分享到:
(2013年1月3日政协咸安区第四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
为进一步增强全区政协委员的责任感和荣誉感,调动委员参政议政、履行职责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加强委员队伍建设,提升委员整体素质,根据《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以下简称《政协章程》)和《政协咸安区委员会政协委员履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委员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结合我区政协工作实际,制定本评价办法。
一、评价对象
区政协委员
二、评价内容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政协章程》、《委员管理办法》及自觉履行委员权利义务情况,主要包括:政协委员遵纪守法情况;参加政协组织的各种有关会议;参加政协组织的调研、视察、学习、培训等各类活动;发挥委员主体作用,提出提案、建议、反映社情民意信息情况;在本职岗位上发挥业务骨干作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情况等。
三、组织领导
由区政协办公室和区政协委员工作委员会组织和指导委员履职情况综合评价工作,各政协联络处(组)作为实施评价工作的主体,组织对本处(组)的政协委员进行每年一次的履职评价工作,填写《咸安区政协委员年度履职量化考绩报表》(附件1),评价结果报区政协委员工作委员会,由委员工作委员会向区政协主席会议和常委会议作出报告。
四、评价标准
1、区政协委员年度履职情况综合评价实行量化考核。年度考考绩标准分为100分,其中:全会期间履职20分,闭会期间履职60分,年终述职评议20分。(具体考绩计分标准见附件2)
2、区政协委员年度履职情况综合评价等次的确定。评价等次分为3个等次:优秀、称职、基本称职和不称职。其中:得分在85分以上(含85分)的为优秀;得分在70分以上(含70分)的为称职;得分在60分以上(含60分)的为基本称职;得分在60分以下的为不称职。
五、实施步骤
1、平时履职实绩考绩。
①委员参加区政协全会的考勤工作,由各联络处(组)负责登记,区政协办公室进行核实;
②委员参加各联络处(组)组织的调研、视察、学习、培训等各类专题活动情况由各联络处(组)负责考勤考绩登记。
2、委员年度履职总结。委员针对自己一年来的本职岗位工作及履行委员职责情况进行自我总结,在本人的年度委员档案中填写《委员履职情况鉴定表》,进行年终述职。
3、组织开展述职评议。委员述职评议会议由各政协联络处(组)组织召开,会议可以邀请委员所在单位负责人、乡镇纪委书记参加,或结合委员工作岗位,邀请如区经济开发区、税务部门等相关单位的领导参加。听取委员述职汇报,并进行集体评议,评议结果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和不称职。
六、评价结果运用
1、评选优秀委员的依据。根据委员年度履职考绩结果,在确定为优秀履职等次的委员中,向主席会议推荐年度优秀政协委员表彰建议名单。
2、对委员批评教育和处分的依据。根据委员年度履职情况综合评价结果,按照《委员管理办法》给予相应的处理。
3、换届时委员去留的依据。届末,根据委员年度考绩得分情况,全面反映委员任期履职实绩。
①根据委员不同的身份,对委员的履职综合评价情况分别向区委组织部和区委统战部通报,作为下届政协委员人选提名的重要参考依据。
②被评为优秀政协委员或在任期内2次以上评为各类先进并符合政协委员任职资格条件的,换届时优先推荐为下一届政协委员建议人选。
③本届内新增补的政协委员按实际任职时间综合评价。
本办法解释权归区政协委员工作委员会。

附件:1、咸安区政协委员年度履职履职量化考绩报表;
     2、咸安区政协委员年度履职量化考绩计分标准。

附件1:
咸安区政协委员年度履职量化考绩报表(20   年度)

联络处(组)名称:

委员姓名

全会期间履职(20分)

闭会期间履职(60分)

述职评议

20分)

总分

100分)

述职评议结果

 

 

 

 

 

 

 

 

 

 

 

 

 

 

 

 

 

 

 

 

 

 

 

 

 

 

 

 

 

 

 

 

 

 

 

 

 

 

 

 

 

 


附件2:        
咸安区政协委员年度履职量化考绩计分标准

  

  

计分标准

全会期间履职

20分)

按时出席全会各次会议,按时参加分组讨论。

迟到、早退、缺席各次会议或分组讨论的,由各联络处主任(组长)按总得分数平均给予扣分。

闭会期间履职

60分)

参加由各联络处(组)组织的学习、视察、调研、民主评议、撰写提案、反映社情民意、奉献爱心等活动。

根据委员全年参加各类活动情况,迟到、早退、缺席或请假的,由各联络处主任(组长)根据总得分数平均给予扣分。

述职评议活动

20分)

撰写述职报告

5分)

按要求认真撰写年度述职报告,汇报双岗工作情况。

参加述职会议

5分)

按时参加年度述职评议会议,未参会者不得分。

述职评议结果

10分)

根据述职评议结果,优秀得10分,称职得8分,基本称职得6分,不称职不得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