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军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的建议》已收悉,我局领导对此建议十分重视,专门组织有关人员进行了研究。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我区农业农村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您在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针对我区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壮大的问题切合咸安的实际,提出的建议针对性很强。我们将在实际工作和制定政策过程中加以参考和采纳,并逐步予以落实。
一、明确目标任务
2018年11月,中央组织部、财政部、农业农村部联合下发了《关于坚持和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领导扶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的通知》,就逐步消除集体经济薄弱村明确了时间表,提出了具体措施。2019年,湖北省委组织部、省财政厅、省农业农村厅联合下发了《湖北省扶持新型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工作方案》,文件中明确要求各地要建立党委统一领导,组织、财政、农业农村部门统筹推进,乡镇和村具体落实的工作格局。这是中央和省委交给我区的一项政治任务,也是我区进一步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的重大机遇。为此,我们要创新村级集体经济发展模式,转变村级集体经济经营方式,多渠道增加村级集体经营收入,壮大集体经济实力,增强村级组织服务功能。大力实施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三年“三步走”计划:第一步清产核资,建立组织。扎实开展集体资产、资源租赁合同清理,增加村级集体经济收入。完成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规范组建村级股份经济合作社(或经济合作社)。到2019年底,所有行政村(包括村改居的社区)集体经济年收益达到5万元以上。第二步拓展途径,发展项目。组织各村借鉴典型经验,全面整合规范资产资源增加集体收入,同时指导有条件的村积极发展经营项目,到2020年底,全区50%以上的行政村集体经济年收益达到10万元以上。第三步深化提高,实现突破。指导各村进一步深化资源整合,拓展增收途径,到2021年底,全区所有村集体经济年收益达到10万元以上,30%以上的村集体经济年收益达到50万元以上。
二、细化工作措施
1.抓好清产核资。成立清理完善农村集体“三资”合同工作专班,结合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扎实开展村集体资产资源承包租赁合同审核清理,增加村级集体经济收入。在清产核资的基础上,深入推进农村集体资产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并依法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代表集体行使所有权。对村集体资产、资源租赁、承包或出让的,一律通过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开交易,并依法签订书面合同,合同期限一般以5-10年为宜; 建立健全承包金随市场行情变化的浮动机制,解决承包金多年不变且标准较低的问题。
2.创新发展模式。遵循市场规则,坚持“党组织领导、政府引导、市场主导”的“三导”原则,探索建立“1+3+X”的村级集体经济组织构架,发挥好村级股份经济合作社在管理集体资产、发展集体经济、服务集体成员等方面的功能作用。“1”是组建1个村股份经济合作社;“3”是村集体充分利用自然资源、经营性资源、经营性资产3种资源资产壮大集体经济;“X”是鼓励千家万户农户和社会资本参股入股,获取受益,以此增强集体经济发展活力。探索“1个经营能人+1个优质项目”的村级集体经济项目论证审批机制,村级股份经济合作社发展项目原则上应具备两个方面的条件,一是村级股份经济合作社负责人或项目负责人必须是党性强、有责任、敢担当、懂市场、善经营的经营能人;二是发展项目必须符合市场经济规则、国家有关产业政策、当地发展实际、有市场潜力的优质项目。
3.拓宽发展路径。一是盘活集体资产,发展“资产经营型”集体经济。支持资产较多的村级组织依法经营和处置村级集体资产,对闲置或低效使用的村级集体财产,通过扩建改造、发包租赁等方式盘活存量,增加收入。支持园中村兴建物流、商铺、库房等设施,通过发包租赁经营,增加集体收入。二是发挥资源优势,发展“资源开发型”集体经济。支持资源较多的村级组织利用集体所有的农、林、水、土地等资源,依法建设农业生产、加工、经营、服务等设施,依法通过发包经营获取收入。允许城郊村级组织在符合土地利用、村庄建设和土地整治规划的前提下,依法整理开发集体空闲地和荒山、荒滩、荒地、荒水等资源,通过开发、发包或租赁等方式获取集体经济收益。三是依托特色产业,发展“产业带动型”集体经济。支持村级组织依托桂花、楠竹、茶叶、油茶、苗木、蔬菜等产业,在稳定土地承包关系和群众自愿的基础上,由村集体以公开发包等形式开展土地流转,带动农民发展优势突出和特色鲜明的产业,形成“一村一品”,壮大村集体经济实力。四是立足生产生活,发展“服务创收型”集体经济。支持资产资源较少的村级组织按照“互惠互利、有偿服务”的原则,创办各类经营性服务实体和现代农业生产经营联合体,为新型经营主体提供技术指导、物资供应、农机作业、病虫害防治等经营服务,增加集体经济收入。鼓励村级组织牵头组建劳务合作社或劳务中介公司,以劳务承包的方式承接基础设施维护、村级道路养护、绿化管护、企业后勤等工作或提供劳务中介服务,通过获取劳务报酬和收取中介服务费,增加村集体经济收入。将电子商务引入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利用“互联网+”优势,积极搭建电子商务网络平台,畅通村级农副产品购销渠道,通过为农副产品销售提供服务增加村级集体收入。五是注重多元合作,发展“合作共赢型”集体经济。支持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通过入股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等经济组织,开展多领域股份合作,带动农村集体经济发展。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在尊重农民意愿前提下开展土地股份合作,探索“保底收益+按股分红”等分配办法,规范土地股份合作收入分配机制,增加村级集体经济收入。
4.加大政策扶持。区财政预算每年统筹安排专项资金用于扶持发展村级集体经济。各部门投入的涉农项目资金在农村形成的固定资产和经营性资产由村级股份经济合作社持有。鼓励金融机构对接村级股份经济合作社,建立紧密合作关系,创新金融产品,加大信贷支持,稳妥有序开展农村承包土地的经营权、林权、农民住房财产权等抵押贷款。鼓励村级股份经济合作社以资金、资源、资产入股的方式,与区经发集团公司合作发展。
5.培养经营能人。加大村(包括村改居的社区)党组织书记及村级集体经济经营人才培养选拔力度。加大培训力度,提升村党组织书记和村级股份经济合作社经营管理人员的发展壮大集体经济的能力,坚持从在外创业成功人士和区乡机关改非离职干部、种养殖大户、返乡高校毕业生、复员退伍军人、大学生村官、村医村教、乡贤能人等人群中发展党员、培养村党组织书记和村级股份经济合作社经营管理人才,鼓励条件成熟的村级股份经济合作社聘请职业经理人从事村级股份经济合作社的生产经营活动,完善现代企业经营管理制度。
三、强化机制保障
1.加强运行监管。要进一步建立健全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监管制度,规范和完善村级集体经济民主监督管理,确保农村集体“三资”安全、完整和保值增值。实行村级财务收支预决算制度,控制非生产性开支。推进村集体工程建设项目和集体资产资源出让出租(承包)招投标制度建设,确保村级集体资产运营效益最大化。健全完善农村集体“三资”公开制度,确保公开内容真实完整、公开时间定期及时、公开程序公正规范、公开方式便捷有效。
2.精心组织实施。要组织开展细致的调查研究,摸清本地村级集体经济发展现状,因地制宜逐村制定发展计划,明确任务书、时间表和责任人,制定作战图,确定牵头领导、发展项目、具体措施等,指导有条件的村按照“1+3+X”模式,策划、包装一批发展项目。
3.强化督办检查。将各村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情况,纳入年度对各乡(镇、办)基层党建工作目标考评的重要内容,制定《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考核办法》,对各村规范“三资”管理、年度经营收入、产业项目实施等方面情况进行百分量化考核。组织专班定期督查村级集体经济发展情况,实行每季一督查、半年一小结、全年一考核,确保取得实效。
咸安区农业农村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