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区政协五届四次会议第023号提案 的答复
来源: | 作者:zxxianan | 发布时间: 2019-12-26 | 334 次浏览 | 分享到:
徐忠勇委员:
你提出的《关于成立咸安区非公医疗协会的提案》(023)号收悉,感谢你对卫生健康事业的关心,收到提案后我们第一时间与区民政局联系,了解成立非公协会的条件和登记所需的材料,特答复如下:
1、区卫生健康局支持成立咸安区非公医疗协会,并安排医政股全力配合协助。
2、成立咸安区非公医疗协会需要具备以下条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和咸安区内依法登记企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其他经济组织和单位自愿组成,为实现会员共同意愿,按照其章程开展活动的非营利性社会团体。⑴有50个以上的个人会员或者30个以上的单位会员;个人会员、单位会员混合组成的,会员总数不得少于50个。其中,成立行业性协会商会的,其单位会员不得少于本行业企业的30%;⑵有规范的名称和相应的组织机构;⑶有固定的场所;⑷有与其业务活动相适应的专职工作人员;⑸有合法的资产和经费来源;⑹不低于3万元注册资金;⑺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⑻经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⑼社会团体会员地域分布有广泛的代表性;⑽符合政策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
3、成立登记需提交材料:⑴业务主管单位同意成立的批准文件;⑵由发起人或发起单位签字或盖章的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会议纪要,纪要中应载明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无记名投票表决通过的会费标准;⑶由发起人或发起单位签字或盖章的成立登记申请书;⑷《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表》;⑸由发起人或发起单位签字或盖章确认的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通过的章程;⑹《社会团体章程核准表》;⑺《社会团体用房证明》附房屋租赁合同复印件或房屋产权证明;⑻由发起人或发起单位签字或盖章的注册资金认缴承诺书;⑼《会员名单》,理事会应明确标注,有常务理事会的也应明确标注;⑽《社会团体法定代表人登记表》,附本人身份证复印件;⑾《社会团体负责人备案表》,附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少数社团有名誉会长、顾问的,须提交名誉会长或顾问名单及其个人简况;⑿社会团体负责人(会长、副会长)身份信息表;⒀社团理事花名册、名誉会长/顾问名册;⒁党政机关在职及退休干部兼任社团领导职务、名誉职务、常务理事、理事审批表(有就填);⒂社会组织党员情况调查表;⒃支持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承诺书;⒄其他需提交的资料。
请你迅速准备好协会登记资料,我们和区民政局将全力协助,尽快办理协会登记手续。

咸安区卫生健康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