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区政协五届五次会议第001号提案的答复
来源: | 作者:zxxianan | 发布时间: 2021-01-12 | 334 次浏览 | 分享到:

周永定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推进乡镇工业园区建设的提案》已收悉,感谢您对推进我区乡镇工业园区建设提出的宝贵意见建议,现答复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我局高度重视提案办理工作,成立了以严柏树副局长为组长的专班,迅速联系相关会办单位,要求结合部门职能,针对提案建议提出明确的会办意见。同时,对“一区六园”中的汀泗、向阳湖、官埠、贺胜、双溪、马桥六个乡镇工业园(以下简称“六园”)的发展现状进行摸底,了解园区建设情况以及存在的问题,掌握第一手资料。

10月20日,我局召开加快推进乡镇工业园区建设会商会,邀请了分管副区长杜新国同志,咸安经济开发区、浮山办事处、温泉办事处、贺胜桥镇、官埠桥镇、向阳湖镇、双溪桥镇、汀泗桥镇、马桥镇分管负责同志,区财政局、区发改局、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分管负责同志参会,针对具体建议进行督办落实。会上,咸安经济开发区、各乡镇办分别汇报了本地工业园区基本情况、存在问题以及对推进乡镇工业园区建设的意见建议,区财政局、区发改局、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结合各自职能针对提案意见建议依次发言,最后,杜新国同志根据各单位研讨情况进行了总结,并对提案意见建议办理进行了安排部署。

二、专题研讨结果

1.建议对已向区政府办理借款的“一区六园”乡镇,应明确3或5年的期限再实行扣除借款手续,以确保乡镇工业园区前期发展和持续供血功能。

由区科经局、区财政局年对《关于进一步促进工业实体经济大发展的若干意见》(咸安发〔2018〕11号)实施以来乡镇办工业园区实际建设面积进行核对,按每亩奖励5万元对乡镇办已办借款手续进行抵扣,抵扣有剩余的仍然留存乡镇办场用于园区建设,继续抵扣园区新增建设面积奖励

2.建议区政府应明确具体的机构部门年终对乡镇园区项目依据国土交易中心出让面积建设情况进行核实验收兑现奖励到位。

落实《关于进一步促进工业实体经济大发展的若干意见》(咸安发〔2018〕11号)第七条第十九点中“对乡镇工业园区建设实行以奖代补的支持政策,每年底对乡镇工业园区实际建设面积一次性给予乡镇每亩5万元奖励”条款,对乡镇工业园区工业用地每亩奖励5万元,由科经局负责牵头审核,财政局负责实施。

3.建议区财政针对耕地占用税地方留存部分,仍本着支持乡镇办工业园区的基础设施建设全额拨付给相关乡镇办。

耕地占用税由用地方缴纳,区财政局按《关于进一步促进工业实体经济大发展的若干意见》咸安发〔2018〕11号)第七条第十九点中“为了支持乡镇工业园区滚动发展,乡镇园区工业用地土地拍卖收益除三项资金收入(教育资金收入、住房保障建设资金收入、失地农民保险资金收入)及其他收入上缴上级部分外,余额收益及基金拨付乡镇用于园区及社会发展建设”条款将耕地占用税地方留存部分拨付乡镇办。

4.涉及工业项目地块全部扣缴亩平6000元失地农民保险,应依据实际情况实事求是进行扣缴,不涉及人社政策规定,建议不应进行扣缴,工业项目地块经扣除应缴失地农民保险后多余的金额应以土地收益额度拨付给乡镇用于园区发展建设。

    按照《关于进一步促进工业实体经济大发展的若干意见》咸安发〔2018〕11号)第十九条“为了支持乡镇工业园区滚动发展,乡镇园区工业用地土地拍卖收益除三项资金收入(教育资金收入、住房保障建设资金收入、失地农民保险资金收入)及其他收入上缴上级部分外,余额收益及基金拨付乡镇用于园区及社会发展建设”条款执行。

5.建议优先保障乡镇工业园区用水、用电、用气、路网、污水管网对接污水处理厂的规划设计和实施,做到“一园一策”,组织相关部门着力谋划、统畴考虑乡镇工业园区的水、电、气用量供应负荷,提前做到有力的保障,同时在园区路网、亮化、市政绿化、污水管网对接铺设等方面实行政策优先、重点纳入范畴,保障园区基础设施打造推进。

区发改局针对上述建议,做了如下几点工作:1.参照咸安经济开发区园区模式,建立乡镇工业园区统一区域性评价机制,提升园区服务力度。2.将符合规范的乡镇工业园区项目纳入十四五项目规划库,积极对接上级政策资金,现已纳入进库的项目有咸安区杨畈现代农业高新区项目、咸安区中医农业产业园区建设等。

6.建议:一是进一步组织相关部门在乡镇工业园区项目报批、手续办理、规划评审、建设报建、征地成本返回、支持资金拨付等方面明确每个环节具体的工作时效,并对社会进行公布,接受社会监督,同时建议区委督查室对重点项目进展办理情况对相关部门实施督办跟踪,且通报相关情况,进展缓慢的作出相关解释说明,达到园区工业项目优先办理、简化审批手续,进一步提高办事效率;二是针对规划部门用的是西安80坐标、国土用的是2000坐标,两部门应统一坐标,规避套图时点不对标,造成审核失误,多跑路,耗时间,影响证照办理过程的速度和进度;三是对相关职能部门涉及的收费项目进一步进行清理和梳理,明确最低限收费标准,并对乡镇工业园区项目实行公开透明收费,以减轻企业负担;四是牵头组织区内相关环评公司、设计院、测绘公司、勘测公司、施工设计公司、电力公司、自来水公司、燃气公司、电信公司建立服务资源库,针对相关的环评、地形测绘、地勘测量、施工设计、电力、自来水、燃气、电信报装收费对接协商一个统一收费标准,制订小册发放到乡镇和园区业主,推进园区建设的服务力度。
    1.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共为乡镇工业园布局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指标2996亩,批回土地2030亩,批而未用300亩左右。在办理项目报批时对于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地块,报省政府批准前需进行土地调查、风险评估、征收目的、公告、登记和事物确认后,经区政府批准后,经林业和社保等部门对有关数据核准后才能组织资料报上级审查,中间环节涉及部门较多,明确的工作时效需多部门协同才能落实。区发改局对乡镇工业园区符合国家政策的项目,简化审批手续,优先办理。2.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自2018年以来,按照有关文件要求,将系统内基础数据和规划数据均统一到2000坐标,机构改革后,我局从规划选址到核发不动产证书所有测量坐标已统一到2000坐标,不存在坐标不统一的情况。3.区营商办已严格按照优化营商环境政策文件要求对相关职能部门的涉企收费项目进行了清理和梳理。4.区科经局中小企业服务中心牵头,组建专班,建立项目第三方咨询库,协调项目环评、地形测绘、地勘测量、施工设计、电力、自来水、燃气、电信报装收费等问题。    

区科经局

2020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