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辉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农村公厕建设和管理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厕所革命”工作的关注、理解、支持和监督。我们在收到您的提案后,8月13日召集区住建局、发改局、农业农村局、卫健局、财政局及乡镇有关负责同志、三个总承包单位参与的提案会办会,对提案中反映的问题进行了分析、归类,明确工作责任人予以落实。
1.关于规划建设数量问题
我区目前农村公厕的建设规划,在数量上按照“一村(行政村)一厕”布局;在功能上,基本按照服务半径1000m、服务人口1000人规划,个别大村、集居的常住人口300人以上的村庄,根据实际需要,也布局了公厕,如汀泗桥镇洪口村、花纹村,马桥镇吕铺村等,有的村因常住人口不多或原有厕所改造后可作为公厕使用或实地踏勘后认为达不到布局要求而没有布局,如桂花镇刘家桥厕所改造作为公厕使用,汀泗桥镇赛丰村公厕暂不布局等。根据目前已经建成的农村公厕使用情况看,正常情况下,多数区域基本能满足当地群众如厕要求。目前项目二期即将启动,已经安排农村公厕建设30座,在一些确实有需求的农村村湾建设,力求满足群众日常如厕需求。
2.关于选址问题
(1)关于农村公厕选址。农村公厕选址,主要考虑以下五个方面因素:一是不占用基本农田;二是用地无争议;三是不考虑用地和地上附着物补偿;四是要与村镇规划相衔接,不与其它公共基础设施相冲突;五是通水通电方便。主要在村委会所在地、学校、卫生室、公交车停靠点、群众公共活动场所等人流相对集中的地点建设。在选址程序上,由公厕所在地的村委会提出、施工单位实地踏勘、镇政府签字盖章确认。
(2)关于桂花镇目前已建公厕9座,有6座尚未投入使用的问题。主要原因是通水通电没有到位。2019年5月28日区厕建指办《关于乡(镇)村公厕及农村微动力污水处理站建设维护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咸安厕建指办[2019]6号)第六条明确:乡镇办和村负责将公厕及处理站所需水电接至项目1.5m范围内,在公厕和处理站竣工移交后,水电费用及维护管理费用在区政府未出台相关政策前,由乡镇办和村承担。区厕建指办举一反三,已责成项目总承包单位8月底前在全区进行了一次排查,对已建成移交尚未投入使用的公厕,找出原因,列出清单,区厕建办已与总牵头单位区农业农村局沟通,由区美丽办督促尽快通水通电、落实管护责任人,并将管护工作纳入美丽村湾建设考核,予以奖补,促使公厕及早投入使用。
(3)关于桂花高速出口公厕建设问题。桂花镇已与区厕建指办沟通,区厕建指办已实地踏勘并明确回复:在桂花高速出口道路两旁绿化景观工程实施完成后,根据用地情况,在二期工程中建设。
3.关于建设标准问题
一是建设规模。根据我区农村常住人口的实际情况,原则上按照村级男蹲位+女蹲位+无障碍为“2+2+1”、 镇级男蹲位+女蹲位+无障碍“3+3+1”标准建设。二是用材标准。按照“控制成本、美观实用”的原则建设,不使用高档材料;三是建设风格。按照“一镇一风格、一厕一景观”的原则,根据地域风貌确定外观设计。每个乡镇分别给出了四种不同的设计风格,由乡镇政府选定其中一种风格签字盖章确认后,报区厕建指办备案,并交由项目总承包单位实施。
4.关于配套设施问题
一是入厕道路不平整或未硬化问题,目前已验收移交的公厕共89座,公厕1.5m以内道路均已平整硬化;二是门窗等设施均已配备到位。根据前述2019年5月28日区厕建指办《关于乡(镇)村公厕及农村微动力污水处理站建设维护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咸安厕建指办[2019]6号)规定,公厕卫生、物品管理工作为属地管理。
5.关于经费列支问题
区厕建指办已请示区政府同意,公厕卫生及及后期维护已落实专项经费,待全部项目竣工后,由区美洁公司组织定期检查考评,根据考评情况,区级予以适当奖补。
6.关于施工监管问题
本项目监管,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政府投资项目的监管要求实施。一是项目统一招标。项目总承包单位、监理单位、造价咨询单位全程跟踪监督;二是项目管理单位巡回检查项目推进过程中五大员履责情况;三是资金实行专帐管理,接受财政、审计监督。项目开工以来,我区先后迎接了国办督查组、农业农村部、省农业农村厅、省卫健委以及国家农业农村部环境资源研究所专家指导团的检查和指导,接受了省级审计组对资金使用情况的审计检查,接受了省农业农村厅委派的第三方评估组实地抽查评估。各级各界对咸安区“厕所革命”和农村污水治理工程建设给予了良好评价。国办大检查组对我区的作法予以推介,国家美丽办网站刊发了咸安经验。接受了区人大、区政协的巡视、检查、监督,举办了全市现场观摩会。对于各级各界在检查、指导、交流中指出的不足一一进行了整改。目前,项目二期正逐条落实。
7.关于开放沿街单位公厕问题
根据“市区一体”原则,城区公厕由市城管委统一建设管理和维护。乡镇单位厕所开放问题,初步考虑将农村公厕奖补资金奖补乡镇后,由乡镇统一酌情安排。
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0年9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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