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区政协五届五次会议第034号提案的答复
来源: | 作者:zxxianan | 发布时间: 2021-01-12 | 427 次浏览 | 分享到:

刘金先委员

提出的关于强化校车安全管理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非常感谢您对咸安区中小学生幼儿乘车安全的关心您所提出的问题也正是我们一直在努力改进的地方。为此,我们前期也做了许多工作。

一、成立管理专班齐抓共管

区政府高度重视校车安全管理工作,成立了咸安区校车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印发了《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咸安区校车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和《关于进一步落实全区校车安全包保责任制的通知》明确了各相关职能部门和各乡镇办的主要职责,建立了乡镇办政府、教育局、交警中队、教育总支、园长五级包保责任制,对每台校车实行责任包保完善了校车安全工作规章制度,健全校车安全工作体系,强化校车安全管理措施,有效消除校车安全隐患,有效预防校车安全事故的发生;在上下学高峰期等重要时间点,部分路口都有交警进行交通指挥,避免造成严重交通事故及拥堵;下发了《关于学生上下学乘车安全的一封信》,提高学生家长交通安全意识。

各校车单位单位在区校车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齐抓共管,形成合力,使我区校车安全管理工作一直平稳有序进行但是仍然存在着提案中所说的一些问题。因此,咸安区委区政府通过常委会研究决定,在我区施行校车公司化运营,使校车安全管理工作由专职、专业人员负责,确保学生乘车安全。

二、实行公司化运营,保障安全

一是成立校车公司,提供专业服务。为了切实解决中小学生和幼儿上下学乘车安全问题,我区按照“政府主导、市场运作、公司管理、部门监管、财政补贴”的原则,已经正式成立了香城交通运输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校车公司”),专门为我区提供校车服务。由各学校上报乘车需求,统一为学生提供乘车服务,有效解决了偏远学生上下学出行不便等问题。校车司机由校车公司统一审核资质后招聘,校车由校车公司统一管理与维护,确保无超载和车辆带病运营现象,最大程度上保证了学校乘车安全。校车公司已于9月1日正式投入运营。

二是出台回购办法,做好校车回购。我局在8月6日下发了《关于校车回购工作的通知》,督导校车公司开展我区183台校车回购工作,其中公办幼儿园所拥有的52台校车为国有资产,将直接划拨予校车公司,剩余131台私有校车由第三方评估公司对其校车进行直线折旧法进行评估,目前校车回购工作已全部完成。

三是科学优化路线,制订收费标准。校车公司已收集齐各用车单位上报的行车线路,对原有的校车线路进行优化整合,避免行车资源浪费。现全区已开设了183条行车线路,后期根据学生们乘车的实际需要,再进行线路的增减优化。校车公司经过成本核算以及市场调研之后将每学期校车收费定于:城区(温泉办、永安办、浮山办)行车路程3公里及其以下收取乘车费用700元。3公里以上收取乘车费用800元。乡镇(含奶牛场)区域行车路程5公里及其以下收取乘车费用700元。5公里以上收取乘车费用800元。该收费标准已于发改局报备。

四是做实乘车保障,严守安全底线。校车公司已经对全部回购校车进行了安全检查与维修,建立校车安全智慧平台与生命探测系统,确保校车及时检修,坚决杜绝“问题车辆”上路。校车公司已经与校车办联合开展了校车司机安全培训会、随车照管员安全培训会。各幼儿园在每学期开学时都发放安全告家长书,强调幼儿上下学的交通安全,教育幼儿、提醒家长不乘坐无牌无照车辆,不私自拼车上下学,并与每位家长签订安全责任书。各幼儿园加强与校车公司、交警部门的互动,主动邀请交警部门到幼儿园进行交通安全教育或开展专项活动。利用宣传栏、校讯通、家长会等多种形式开展交通安全教育。

五是加大监管力度,拟定奖补制度。我区已经成立校车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对校车公司负有监管责任,每年将会与校车公司签订安全管理责任状,制定相应的责任追究办法。《咸安区校车安全运营奖补办法》正在拟定中。

感谢您对教育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您今后提出更多宝贵意见!

 

 

                                区教育局

   20201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