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提案委员会
(一)工作职责
1、负责制定提案工作方案。
2、负责组织、征集提案。
3、负责对提案进行审查立案,确定承办单位,并负责与提案承办单位和其它有关部门的协商、联系。
4、负责对提案办理情况进行检查、督促,推动承办单位认真办理、落实提案。
5、负责起草本委员会的工作文件(包括提案工作报告)、会议记录等日常具体工作。
6、负责本委员会的文书资料和提案的整理、立卷、归档工作。
7、负责年度提案办理工作量化考评。
8、负责与其他县市及兄弟政协提案委员会的联系与协作。
9、定期向全体会议、常委会议、主席会议报告工作。
10、完成常委会议、主席会议和分管主席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专委会主任、副主任、成员名单
主 任:张俊娟 (女)
副主任:吴新平(兼)
委 员:冯祥成 田 勇 刘金先(女)
阮 莉(女) 汪 洪 沈芳兰(女)
陈广民 郑远广 蔡学良
二、经济人口环境资源委员会
(一)工作职责
1、组织协调经济、企业、个体、私营、工商界委员学习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调动委员和各族各界人士的积极性,为发展和繁荣我区经济献计出力。
2、根据全体会议、常委会议精神制定本委员会工作计划,围绕全区经济、资源、环境保护、计生等方面的重要问题和人民群众最关注的热点和难点问题,积极组织委员学习、研讨、座谈,开展调查、视察、考察、专题协商等活动,并向主席会议和常委会议提出报告。
3、充分发挥经济科技界和企业工商界委员的作用,积极开展横向联谊活动,为我区引进资金、项目、技术牵线搭桥,搞好服务。
4、加强与区政府有关部门的对口联系;加强与民主党派、人民团体的工作联系,沟通关系,搞好合作。
5、负责本委员会各项活动的通知、筹备、服务、记录、归档等工作。
6、完成政协常委会议和分管主席交办的各项工作。
(二)专委会主任、副主任、成员名单
主 任:郭远能
副主任:王 勇(兼) 陈莉兰(女)(兼)
委 员:毛 平(女) 张宏成 陈绪来
柯振东 胡建华 饶 俊
钱定钧 韩 计
三、文史资料委员会
(一)工作职责
1、负责本区有关文史资料的征集、整理、研究与撰写和编辑工作;
2、负责文史资料的印刷和发行工作;
3、负责开展与上级政协及周边地区政协文史工作交流和组织学习考察活动;
4、组织委员不定期地召开各种学习座谈会及培训班,提高委员的政治素质和参政议政水平。
5、制定年度工作计划,按年度工作计划组织和部署各项工作的具体实施;
6、完成政协常委会议、主席会议和分管主席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专委会主任、副主任、成员名单
主 任:刘昌苍
副主任:黄定槐(兼) 余腊英(女)(兼)
汪 鑫(兼)
委 员:王振华 王朝南 朱富敏
张满泉 周冬青 聂 勇
镇水清
四、科教文卫体委员会
(一)工作职责
1、组织和协调科技、文化、教育、卫生、体育、医药和新闻出版界的委员学习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
2、调动委员和各族各界人士的积极性,为发展和繁荣科技、文化、教育、体育、医药卫生、新闻出版事业献计出力;
3、组织从事和热心教育、文化、医药卫生、新闻出版等方面的委员以及所联系的各族各界人士,就科技、文化、教育、体育、医药卫生和新闻出版方面的重点、热点、难点问题,通过座谈研讨、专题调查和视察等方面,积极反映他们的意见和建议,供区委、区政府及有关部门决策参考;
4、积极主动开展与党政部门的对口协商活动,积极与有关部门联合开展科技创新、学术交流、文化交往和理论政策研讨活动。
5、完成政协常委会议、主席会议和分管主席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专委会主任、副主任、成员名单
主 任:冷庆生
副主任:熊 鸣(兼) 王 波(兼) 郭扬洪(兼)
委 员:母连锦 吴宏钧 李 杰
沈清泉 陈元轩 杨之功
童光耀
五、社会和法制委员会
(一)工作职责
1、认真宣传、贯彻国家宪法和各项法律、法规,帮助委员了解全区的法制建设情况,在促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和法制建设方面发挥积极作用。
2、广泛联系委员和各族各界人士,就有关社会和法制建设方面的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座谈讨论,并向区委、区政府提出意见和建议。
3、对区人大、区政府及有关部门委托本委员会协商讨论的法律、法规草案进行研究讨论,提出意见和建议。
4、认真听取区政协和委员对本委员会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积极反映和解决他们的困难和问题。
5、以各种方式加强与兄弟政协的工作联系,沟通信息、交流经验,促进政协工作。
6、完成政协常委会议、主席会议和分管主席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专委会主任、副主任、成员名单
主 任:晏 鹏(女)
副主任:郭洪峰(兼) 刘荣林(兼) 徐栋梁(兼)
委 员:王志刚 李艳萍(女) 孙才芳
宋金望 金红英(女) 章建国
黄茂辉
六、港澳台侨民族宗教委员会
(一)工作职责
1、组织委员学习、宣传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和党的民族、宗教政策,贯彻民族区域自治法等有关法律,帮助委员和各界人士了解我区民族宗教工作情况,推动各界人士为少数民族地区经济、文化事业的发展做出贡献。
2、联系少数民族及宗教界人士,听取和反映他们对民族、宗教工作方面的意见和建议。组织少数民族和宗教界委员调查了解我区民族政策、宗教政策的贯彻执行情况,发现问题,提出建议。
3、组织少数民族和宗教界委员,就民族宗教工作方面共同关心的问题或常委会议、主席会议及有关部门委托研讨的问题进行座谈讨论,加强民族团结,同心同德,促进地方经济发展。
4、学习、宣传党和国家有关“一国两制”和平统一祖国的方针、政策,坚持大团结、大联合,加强与台湾同胞、港澳同胞的联系,进一步做好海外统战工作。
5、了解和掌握我区台胞台属、侨胞侨属的基本情况,广交朋友,联络友谊,积极开展联谊活。加强与统战、民族宗教、民政等部门的工作联系,互相配合,协调一致,共同做好台湾同胞、港澳同胞、海外侨胞及其眷属的工作,进一步激发他们爱国热情,为完成祖国统一大业做出贡献。
6、完成政协常委会议、主席会议和分管主席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专委会主任、副主任、成员名单
主 任:毛崇勇
副主任:晏述权(兼) 裴艳明(女)(兼)
委 员:万大祥 毛 耀 朱君山
杨满玉(女) 陈宏文 郑汉平
饶浩瑶 释心平
七、委员工作委员会
(一)工作职责
1、协助区委组织部、统战部做好区政协委员换届和届中调整委员的协商提名、考察考核工作。
2、做好区政协委员学习培训的组织、协调、服务工作。
3、做好区政协委员参加政协会议和相关活动的考勤工作;参与做好委员年度提交提案、撰写文史资料、议政发言及公益活动等登记统计工作。
4、做好区政协委员走访慰问工作,了解委员学习、工作、生活情况,维护委员合法权益。
5、做好区政协委员履职档案工作,跟踪档案建立后档案填报情况。
6、组织、联系政协委员参与扶贫帮困和捐资助学工作。
7、做好区政协委员当选民主监督员、行风评议员的推荐、聘任、服务和管理工作。
8、做好驻咸安区的省、市政协委员的联系和服务工作,并受省、市政协委托组织其参与各项活动。
9、做好区政协办公室相关的综合服务工作和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专委会主任、副主任、成员名单
副主任:陈 晖(兼) 沈昌槐(兼) 邵其汗(兼)
杨 剑
委 员:甘金平 孙南京 张九军
沈 中 陈剑兰(女) 胡四斌
镇常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