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区学前教育发展情况的调研报告
来源: | 作者:zxxianan | 发布时间: 2012-08-06 | 746 次浏览 | 分享到:
区政协科教文卫体委员会
  为了贯彻国务院《国家教育中长期发展规划纲要》和省政府关于学前教育发展的相关文件精神,落实谭海华区长年初政府工作报告中关于发展我区学前教育的工作目标,由区政协李平副主席负责,科教文卫体委员会牵头,6至7月份组织委员深入全区各乡镇、区直相关职能部门调查研究。现就近年来我区学前教育发展情况,存在的问题和困难,措施与建议,报告如下。
一、近几年来全区学前教育发展情况
学前教育是全民教育、终身教育的起始阶段,人良好的学习、生活习惯和健全的人格形成的重要时期,办好学前教育既关系下一代每个个体的健康成长,更关系社会的稳定和和谐发展,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各届人士紧密关注,人民群体热切期盼。
近几年来,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学前教育发展,统筹协调全区学前教育发展改革工作,先后出台了《咸安区学前教育发展规划》、《咸安区幼儿园办园基本标准》、《咸安区民办幼儿园申请报批程序》等一系列文件。教育部门加强对幼儿园的指导与评估,强化幼儿园规范管理,加大幼儿园安全投入保障力度,形成了一批先进示范幼儿园。如:教育局直属中心幼儿园是市级示范幼儿园,桂竹幼儿园是省级示范民办幼儿园,金叶幼儿园是全国优秀民办幼儿园。
(一)学前教育现状。
咸安区2010年秋季有各类幼儿园62所,在园幼儿11161人,其中公办幼儿园14所(含小学附设幼儿园11所),在园幼儿3418人,公建民营2所,在园幼儿293人,民办幼儿园46所(含同意筹设5所),在园幼儿7450人。公民办幼儿园在园教职工1104人,师生比例为1:9.8。办园规模在300人以上的幼儿园6所,200人以上的幼儿园15所,100人以上的幼儿园34所,100人以下7所。2010年全区3至6周岁应入园幼儿为21247人,已入园11161人,毛入园率为52.5%。
(二)促进学前教育发展的主要作法。
一是加大公办幼儿园的建设力度。从2007年开始,依托乡镇中心学校,利用闲置校舍建设公办幼儿园,现8个乡镇有公办幼儿园。二是规范民办幼儿园。每年对民办幼儿园开展两次拉网清理检查,对无证幼儿园在市区媒体进行公告公示,下发停办通知书;对管理不规范幼儿园下发整改通知书。近两年来,先后关停民办幼儿园8所,整顿规范民办幼儿园21所。三是加大财政投入力度。公办幼儿园教师基本工资纳入财政预算,在园舍维修、设施配备和公用经费给予定项定额补助。四是强化幼儿园安全管理。区政府牵头,教育、交警、运管、安监等部门联合行动,对接送幼儿车辆每年进行专项整治,更新校车34台,所有校车统一标识。区政府教育督导室把幼儿园的办园条件、办园水平、办园效果、安全卫生等纳入评估内容,实行等级评估。区教育局会同卫生监督部门,每年对幼儿园饮食卫生进行定期检查和随机检查,会同妇幼保健和疾控部门对幼儿园传染病的检查、防治、疫苗接种加强监管。落实了幼儿园的人防、物防和技防,各类幼儿园统一安装视频监控系统,配备门卫保安,配置安保器材,实行园长、民警、保安和值日园长“四位一体”的联防安保制度。
二、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1、城区与农村发展不平衡。
一是从近三年来新建、扩建幼儿园的数量上看,城区(含城乡结合部)与农村为23:5。
二是从幼儿入园率来看,城区幼儿达到92.5%,农村不足40%。特别是边远山区乡镇离中心集镇远的村,由于交通不便,幼儿数量少,群众经济条件差,学前教育“覆盖”的目标还无法达到。
三是从幼儿园建设的投入来看,城区建成和筹建的幼儿园,投入远超农村。小泉国际双语幼儿园、广东畈幼儿园、双泉幼儿园等城区和城乡结合部幼儿园投资均在200至300万元,而部分小区配套建设的幼儿园,投入则更大。农村幼儿园基本靠租用民房和利用旧校舍办园,一般投入在20万元以下,仅有横沟桥镇小天使幼儿园和双溪中心幼儿园今年的投入在50万元以上。
四是从今年区政府工作报告“十件大事”之一承诺新办15所规范幼儿园的分布情况来看,只有3所在农村。
五是幼儿园收费来看,城乡办园成本悬殊,但收费差别不大(省、市级示范幼儿园除外)。城区有3所公办幼儿园按成本核算,接受物价部门的管理,规范收费,对城区幼儿园起到了示范和平抑作用。但农村依托小学办的公办幼儿园和学前班,为了弥补学校办学经费的不足,创收目的明显,农村学前教育“普惠型”目标还远未实现。
六是幼儿园管理水平和保教质量来看,城区与农村相比优势明显。城区因有公办幼儿园的骨干和示范作用,近年来管理水平和保教质量逐年提高,农村幼儿园中公办幼儿园小学化严重,民办幼儿园“作坊式”明显,均缺乏先进的幼教理念和管理经验,幼儿教师多为过去的民办教师、代课教师、初高中毕业生,具备幼教资格的不足10%,多数民办幼儿园只能配备一教一保(按国家规定为二教一保),且班额超标现象普遍。
2、公办与民办投入不平衡。
一是从办园数量看,全区公办幼儿园14所,除城区3所外,其余11所均为小学附设幼儿园,有3个乡镇没有真正意义的公办幼儿园,而全区民办幼儿园有46所。
二是从入园幼儿数量来看,公办幼儿园3418人,民办幼儿园7450人。
三是从资金投入上看,社会参与热情高,额度大,新建的民办幼儿园硬件设施很多都超过公办幼儿园。而公办幼儿园方面,除了区级财政负担的3所直属幼儿园外,因区级财政困难,无法投入新的公办幼儿园项目建设。今年全区各乡镇也只有双溪桥镇多方筹措资金改建原镇小为镇中心幼儿园,该幼儿园作为区政协本次调研过程中重点关心的试点公办幼儿园建设,李平副主席和科教文卫体委员会从设计、施工、筹资全程参与,从试点中,我们认为这么大的投资,如无项目资金支持,想办成一个“公益型、普惠型”幼儿园是不可能的。
四是从落实省政府“重点加快农村公办幼儿园建设步伐”的要求来看,社会参与力量逐渐从城区向交通发达乡镇、边远乡镇推进,而公办幼儿园因无项目资金投入,仍处于“等、靠、要”状态。根据省政府要求“全省各地优先安排在每个乡镇至少建设1所中心幼儿园,三年内实现全覆盖”,并且配套实施公办幼儿园建设工程,但至今年上半年,项目尚未落实。区、镇两级教育行政管理部门对项目立项和报批心存疑惑,在动辄以百万计的投入面前,不敢妄动。“不准产生新债务”是“普九”后教育系统内部一条无奈的高压线。
3、硬件与软件配套不平衡(省、市示范幼儿园除外)。
一是逐渐规范的园舍与滞后的办园理念不协调。近年来市场竞争和政府引导,各幼儿园在办园硬件上逐步规范,但业主型园长的办园理念却停留在若干年前,片面追求“学”,忽视了幼儿的身心特点“玩”,专注于幼儿“能识几个字”、“能算多少算术题”,忽视了幼儿良好的学习、生活习惯培养。
二是较为完备的设施设备与不合格的师资不协调。全区从事学前教育,按国家“二教一保”的规定,从“教”人员需要1230名具备幼教资格的幼师,而事实上全区具备幼教资格的人数为350人,不足40%。在很多幼儿园里钢琴、手风琴等设备成为摆设,游戏课变成动画片剧场,幼儿稚嫩的声音成为纯正的“咸宁普通话”,有的整班的幼儿被严师训练成行动整齐统一的“新兵连”,更有甚者在一些师资极差的幼儿园,孩子们被“教育”得目光呆滞,少言寡语,完全丧失烂漫的天真,令人寒心。
4、服务与监管不平衡。涉及学前教育服务和监管的部门共有教育、卫生、发改、财政、城建、土管、物价、公安、质监、安监等10余职能部门,据我们调查,幼教对职能部门提供的服务满意的比例为90%,但各职能部门对幼教的监管满意的不足10%。近年来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学前教育工作,各级各部门加大了服务学前教育的力度,服务到位了,但对规范幼儿园的办园行为在监管上由于种种原因力不从心,不能到位,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
一是教育部门提出对不符合条件的幼儿园关、停、整顿的措施和决定落实率低。
二是卫生监督部门对幼儿园食堂的监管的力度大,效果差,不合卫生条件的幼儿园食堂比例在70%以上。
三是防疫部门的常规工作在为数不少的幼儿园落实程度低。
四是物价部门对幼儿园规范收费的监管仅限三所公办幼儿园和两所省市示范幼儿园,其它幼儿园尚属管理盲区。
五是公安部门对加强幼儿园安全的具体安保措施在部分幼儿园无法按规定落实。六是交警部门对校车的安全管理上演“捉放曹”现象,无严厉措施整顿“超载”现象,幼儿校车交通安全隐患严重。七是安监和质监部门对幼儿园设备设施安全检查易,整改难。八是幼教从教人员的社会保障工作得不到业主的支持,全区民办幼教参保人员不足5%。
三、措施建议
1、统筹城乡发展。在贯彻省人民政府鄂政办发[2011]60号文,落实《咸安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的同时,建议:
(1)城区。城区已办或筹办幼儿园以规范为主,停止审批除小区配套幼儿园以外的筹办申请,对已交付地方政府的小区配套幼儿园尽可能按省政府要求举办公办园或委托办成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组织国土、规划、教育、住建部门对2010年底前已竣工但未建设配套幼儿园的住宅小区进行清理,并按有关规定予以补建,对改变小区配套幼儿园性质和用途的,予以整改、纠正。
   (2)农村中心集镇。根据各乡镇不同情况,分类指导,重点发展农村中心集镇幼儿园,对居住人口较为集中,无公办幼儿园的乡镇,如双溪、汀泗、马桥,迅速启动将镇小改建成公办幼儿园的计划,按国家标准改建,并留出预留地等待上级项目审批后扩建;对人口居住集中的横沟桥镇已建成的条件较好两所民办幼儿园要规范管理,对公办的朝阳幼儿园,要采取降低入园幼儿数,优化设施设备方式规范办园,并体现公益性;对城区周边乡镇如官埠、向阳湖,小学教师办园热情较高,可采取集资入股,公私合办形式在甘棠小学和张公庙小学举办中心幼儿园;对人口增长迅速但办园条件较差的大幕乡,可引进社会资金,征地新建一所中心幼儿园。
  (3)农村行政村。鼓励支持村办幼儿园。马桥镇的高赛村、高桥镇的石溪村,干部群众办园的热情高,两村已在6月份动工改建和新建园舍。乡镇政府可以给予适当的财力支持,教育部门可在师资上给予支持,使其产生示范效应,带动更多的村级集体举办幼儿园。
2、落实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公民办并举的体制。
(1)加强组织领导。区政府按省政府文件精神建立学前教育联席会制度,统筹全区学前教育改革发展工作,提高基层领导干部对发展学前教育的认识。将各乡镇办落实学前教育改革发展目标纳入党政班子考核范畴。对发展学前教育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2)加大公办中心幼儿园的筹建力度。一是区级新增教育经费向学前教育倾斜,建立农村公办中心幼儿园筹建启动基金。二是各乡镇特别是财政情况较好的乡镇投入一部分。三是基层教育管理部门筹措一部分。尽快启动各乡镇中心幼儿园的改、扩建工程规划,因地制宜地为上级项目工程到来做好准备。对已承包给私人经营的,到期不再续约,未到期的协商收回经营权。
(3)区发改局积极跟踪全省学前教育工程项目,组织教育部门项目申报人员参加培训,切实提高项目申报的质量和效率。
(4)引导和扶持民办幼儿园发展。大力发展民办幼儿园特别是面向大众、收费较低的普惠性、公益性幼儿园。利用闲置国有、集体资产举办民办幼儿园,降低或免除租金。合格的民办幼儿园和公办幼儿园形成良性竞争和共存,会让那些困扰各职能部门的“黑幼儿园”自动退出市场(这在双溪桥镇已充分证明)。
(5)探索和推进公民办合作力度。名园办分园,强园并弱园,股份合作制办园。这些办园方式需要各级各部门在规划上许可、制度上认可,责权利上明确,矛盾纠纷上下大力协调。
(6)建立学前教育资助制度。鼓励社会各界以捐赠形式支持学前教育,对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孤儿和残疾儿童接受学前教育给予资助。
3、加强园长、幼儿教师队伍建设,切实提高办园水平。
(1)加强园长的培养力度。积极组织公民办幼儿园长参加全省“万名园长省级集中培训工程”。邀请学前教育专家开办园长讲坛,在公办幼儿园中选拔一部分骨干教师,下派到新办的农村幼儿园担任业务园长一至两年。
(2)建立幼儿教师培训提高和补充机制,严格执行国家颁布的幼儿教师专业标准,实行幼儿园长、教师持证上岗制度。区中职学校根据我区学前教育现状,合理设置学前教育幼儿师资专业培养,中小学布局调整后的富余教师,经过培训符合条件的,可转入学前教育。每年全区招考教师时,幼师名额安排5至10名。
(3)提高幼儿教师的地位待遇。维护幼儿教师权益,完善落实幼儿园教职工工资保障办法,对在农村基层和艰苦边远山区工作的公办幼儿教师,按国家规定实行工资倾斜政策。民办幼儿园教职工工资待遇及社会保险,由举办者依法保障,区社保局积极介入。全区教育系统评先表模活动中,将民办幼儿园教师纳入其中。
4、强化监管和服务,进一步规范办园行为。
(1)区教育局对不符合办园条件,屡禁不止的“黑幼儿园”应向法院提起诉讼,依法取缔,妥善安置入园幼儿。区政府教育督导室认真组织对幼儿园的督导评估,对全区幼儿园的综合办园水平进行公平合理的评定。
(2)卫生监督和食品药品监督部门要加大幼儿园食堂的监管力度。切实保障幼儿食品卫生安全,对新建和扩建的幼儿园食堂,在设计过程中必须经过卫监部门审查签字认可。区疾控部门要加大宣传力度,按免疫程序和要求,完成免疫接种工作,确保计划免疫接种率达到100%。
(3)区物价局结合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对幼儿园督导评估评定的等级,核算幼儿园的办园成本,制定各幼儿园的收费标准,对不按标准执行的,区物价局依法实施处罚。
(4)公安和交通部门要落实加强幼儿园的安全监管。各幼儿园要配置必要的防护器械,建立安全工作档案,落实门卫制、登记制等安全管理制度,及时消除隐患,预防事故发生。严格幼儿园校车管理,各乡镇政府、交警、运管、安监等部门要切实利用今秋校车规范整顿这一机遇,毕其功于一役,一步到位,消除幼儿园校车安全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