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安区文物保护工作调研报告
来源: | 作者:熊 鸣 余 浩 | 发布时间: 2013-06-29 | 539 次浏览 | 分享到:
6月28日,由区政协宣传口委员活动小组组织全体委员实地考察调研了我区文物保护工作情况,并重点走访调研了北伐汀泗桥战役遗址、向阳湖文化名人旧址、孙郭胡城址、沈鸿宾故居等4处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并召开了座谈会,听取了区文体局关于我区文物保护工作的情况介绍。通过调研,调研组成员都被咸安区珍贵文化遗产的无穷魅力和咸安历史文化的深厚蕴意所深深吸引。现将此次调研成果汇报如下:
一、咸安区文物资源及文物保护工作的基本情况
文物是祖先留给后人不可再生的宝贵文化资源,是我们当代乡土的精神情感和发展先进文化的不竭源泉,是我区悠久历史文明的见证。
(一)咸安文物资源基本情况
咸安区是咸宁市文物大区,革命文物、文献文物和民居古建在全市乃至全省都占有重要地位。从2010起我区完成三次文物普查,我区登记在册的不可移动文物点561处。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4处:北伐汀泗桥战役遗址、向阳湖文化名人旧址、孙郭胡城址、沈鸿宾故居;省级文物保护单位6处:钱亦石故居、何功伟故居、庙山遗址、咸安三一八惨案丛葬坑、刘家桥民居、咸安古桥。区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101处。
全区馆藏文物件1414件,其中,一级文物1件,二级文物13件,三级文物36件。
(二)我区文物保护工作的基本情况
1、文物保护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全区已建立1个博物馆,汀泗桥战役遗址博物馆,管理实行两块牌子一套班子;全区除汀泗桥战争遗址博物馆外,无独立的文物管理所。
全区文博单位从业人员8人,其中具有大专以上学历2人,取得了文博职称2人,经过专业培训8人,具备一定的文化素质和专业水平,是我区文物保护和管理工作的骨干力量。
2、文物保护专项经费情况
全区每年纳入财政预算的文物保护专项经费除文博保护人员财政拨款工资外,文物保护日常工作的专项经费视文物保护需要研究拨付。
3、积极争取资金,加大对文物保护维修力度。
一是投入200万元修缮了北伐汀泗桥战役遗址地面文物。北伐战争是国共两党合作领导下进行的一场反帝反军阀的伟大战争,其中的汀泗桥战役威震中外,闻名寰宇,在中国近代史上留下光辉的一页。为了纪念这一重大战役和牺牲的烈士,一九二九年,国民革命军在此地修建了烈士墓、纪念碑、纪念亭、碉堡、战壕、炮台和猫耳洞是北伐汀泗桥战役遗址遗存下来的主要攻防工事。由于年久失修,破坏严重,我们向上级争取资金200万元,维修了烈士陵园门楼、纪念碑、墓冢、纪念亭、护栏等,同时修复炮台2座、碉堡1座、猫耳洞2个、战壕197米、大理石台阶375台、青砖道路450米、鹅卵石道路240米、保护说明牌6块、栽种桂花树1200棵。
二是维修了何功伟故居。何功伟烈士故居原有房屋只有一间半,为了故居的完整性,便于保护和管理,经过多方筹措和呼吁,何氏家族何文忠同志自己个人出资20万元,何功伟的妻子许云、弟弟何功权共出资8000元,为何功伟烈士故居进行维修。在何功伟故居对面约50米处的山坡上有一座何功伟纪念亭,山包占地面积约8000平方米,百姓取名为“葫芦山”,山包四周是田畈,这里古树丛多,风景极好,1992年4月,在上级领导的关心支持下,何功伟烈士纪念亭在这里兴建,同年11月竣工。当时由于资金紧缺,只修了一座纪念亭,亭的四周护栏全部是水泥钢筋制作,四周道路全部是土路,台阶是水泥台阶,大门是小红砖做成的四方柱,非常简陋。由于年久失修,大门方柱倾斜,道路坑坑洼洼,台阶、护栏跨蹋,纪念亭多处漏雨,亭面琉璃瓦破损严重,本着向历史负责的态度,请了有关专业技术人员到现场调查勘察,做了维修方案和做保护规划。区文博保护同志拿着维修方案和保护规划,到处请求解决维修保护经费,请领导到现场查看,最终上级争取了20万元的维修经费,按明清建筑风格的仿古修建了何功伟烈士陵园的三门;采用高级涂料刷新复原陵园八角亭的油漆;新建17块大理石石碑,内容主要是领导人题词和何功伟在狱中写的书信;铺设全长280余米,宽1.2米仿故宫广场大青砖路面,台阶安装青石台阶和石护栏,修建了6处松树蔸样式的休息座位;纪念亭东侧前面竖了一尊何功伟烈士石雕塑像,在陵园内栽种桂花树50棵、樟树20棵。
三是维修了咸安古桥——高桥。由于经历了数百年的风雨,桥墩、桥面、护栏破损严重,特别是上世纪七十年代,一场突如其来的风雨,将古桥上部的凉亭冲垮,桥身受损严重,加上近些年来,经济的快速发展,交通工具的发展,大量载重车辆在桥上通行,将桥面青石板全部压碎,桥身也出现了裂缝,如再不保护维修,百年老桥就有垮塌的危险。经区文物保护单位的争取,上级拨付维修经费20万元,根据文物修旧如旧的原则,清除了地面水泥块,重新铺设了青石块。同时在修复古桥的基础上重新复原了古桥上的风雨亭。在上世纪七十年代,凉亭由于年久失修被一场大风雨冲垮,古桥两边立柱下石墩还有十多个至今还在桥上,据调查原来的凉亭是由96根方木立柱,再由数十根方木穿斗连接建成,每个档的山尖为台式方木穿斗构建,两排各有一排木板座位。凉亭的整个构架为木结构,凉亭顶部是人字形木构件,上面盖的江南风格的小布瓦。为了在修复过程中不改变文物的现状,请省古建中心为高桥做了修缮方案,坚持原则按方案施工,工程完工后,得到了专家和群众的好评。
4、博物馆建设方兴未艾
北伐汀泗桥战役遗址原来有一处陈列展厅,建在烈士陵园内,面积不到100平方米,设施简陋,特别是在接待旅游团和学生时特别拥挤,社会反映意见很大,为了解决这些问题,区委区政府非常重视,在汀泗桥古镇划拔土地6亩作为新建纪念馆的用地,整座纪念馆属明清建筑风格,建筑面积2000平方米,内设3个陈列展览厅。第一展厅为北伐战争与汀泗桥战役,第二展厅为咸安革命四杰,第三展厅为咸安馆藏文物精粹,三楼为文物库房和办公室,布展工程投资150万元。投资170万元完成了纪念馆门前广场200平方米大理石铺设和纪念馆周边绿化。栽种景观树4棵、大桂花树26棵、樱花树和其它树48棵,铺草坪1600平方米,栽景观竹1500棵,广场安装景观灯4盏,纪念馆四周装彩灯240米,为了馆内文物的安全,投资150万元完成纪念馆的消防、安防工程。纪念馆主体工程建设和广场硬化、绿化、布展、消防、安防等工程总投资750万元。
5、完成了全国第三次不可移动文物普查
自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开展以来,我们始终按照省文物普查工作领导小组的安排,正在进一步向前走。2010年,省和国家文物普查领导小组专家组成员来咸宁市检查验收,一年来,我们成立了一个小组,对全区493处新发现的文物点逐一进行复查核对,绘图,文字修改,整理、编印,历时5个月时间,共收录照片1.1万张,绘图200张,共编印文物集22卷。7月份,省文物普查领导小组来咸宁对全市6个县市区文物普查进行验收,通过专家组打分形式,咸安区获得85.5分的最高分,名列全市第一顺利通过,其他县市区都在85.5分以下,8月份,国家专家组来咸宁进行验收,只检查了咸安区的文物普查工作,专家组一行只对咸安区文物普查工作进行了全方位检查,高度评价了咸安区文物普查工作,但今后的工作更加艰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的要求,2014将报请政府分批认定公布发现的不可移动文物名录,并将其中具有重要价值的文物公布为各级文物保护单位,纳入文物保护体系,切实保护好普查新发现的文物。
6、成功申报向阳湖文化名人旧址、沈鸿宾故居、孙郭胡城址三处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2011年,根据国务院公布第七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有关文件精神和申报国保的有关规定和要求,我区成立了申报领导小组,从9处省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中选报了四处申报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即:向阳湖文化名人旧址、刘家桥民居、沈鸿宾故居、咸安古桥—高桥,在申报过程中,我区文物保护单位严格按照申报要求,认真做好各方面的数据和材料准备工作,为数据准确材料厚实,多次组织人员分赴这四处保护单位,实地测量,实地绘图,拍照,实地调查和勘察,做到申报材料数据准确,方位图、平面图、剖面图、立面图真实,全景照片、立体照片、局部照片、特写照片清晰,文字描述准确真实,铿锵有力,整套申报材料内容丰富,图文并茂,四套申报材料送到省文物局,得到领导和专家们的好评。2013年5月,“向阳湖文化名人旧址”、“沈鸿宾故居”、“孙郭胡城址”已被国务院公布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二、我区文物保护工作存在困难和问题
(一)文物保护意识依然淡薄
在现如今,大多地方政府及相关部门文物保护和利用意识有偏差,没有树立全面保护文化遗产的理念。
文物是人类创造的物质文化遗存和精神文化的物化遗存,除了其固有的审美和艺术价值外,它还蕴含着丰富多彩的历史信息、科技信息、文明信息。在一味追求GDP的今天,还有不少人仍然对文物保护存在模糊认识,往往认为文物保护只有投入,没有产出,拉动不了GDP的增长,所以提升文物保护意识要不断加强。
(二)文物保护队伍建设迫在眉睫
咸安是文物大区,有着国家级、省级市区一级古建筑和近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数千件,有的已经部分倒塌,有的梁架已霉烂,如再不进行抢救性维修,这些文物就有可能消失。而咸安区文物保护队伍人才青黄不接,十几年没有进一个人,严重制约着咸安文物保护工作的开展,文物机构的业务工作有待改进,队伍建设迫在眉睫。
(三)文物保护管理体制不顺
文物保护法明确规定: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文物保护工作。目前不可移动文物所有权和实际使用权复杂。从所有制形式可分为国家、集体、个人所有,有归属个人的、有集体所有的,有的搬迁新房后或租给他人使用或弃之不顾;文物部门在实际工作中,有催促权力没有执法权力,执法难度大。不可移动文物里面的附属文物或木构件被盗案件时有发生,且有蔓延之势。
(四)对文物保护的投入杯水车薪
咸安不可移动文物很多,大多数是古建筑和近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因为地方经济原因,地方财政基本没有安排文物保护和维修资金,保护和修缮的资金大部分是用各种方法争取的修缮资金,但对于庞大的文物来说,等于是杯水车薪,部分文物面临着垮塌的危险,有的已经部分倒塌,如再不进行抢救性维修,这些文物就有可能消失。
三、建议意见
(一)加大对文物保护法的宣传力度
文物是人类文明的物化成果和共同财富,是不可再生的资源,珍惜和保护文物对于增强民族自信心、自豪感,培育民族精神和爱国主义品格,促进经济、社会、文化的协调发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具有重要意义。我区国保文物的数量和质量,充分体现了咸安深厚的文化底蕴和优秀的遗产继承,要借第七批国保公布之机,广泛深入宣传文物保护单位和法律法规,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大型宣传牌、悬挂横幅、网上宣传等方式,多角度、全方位地进行宣传,强化全民的文物保护意识。首先要提高各级领导干部的文物保护法制观念,各级政府要切实承担起文物保护第一责任人的职责。把文物保护工作列入议事日程,充分认识文物的不可再生性,强化责任意识,加强部门协调,整合力量,通过多种形式和手段,真正把文物保护的各项工作落到实处。积极开展文物法律法规和保护知识的宣传活动,提高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领导和广大干部群众的文物保护意识,努力形成文物保护的良好社会氛围。
(二)扎实推进文物保护基础工作,落实“五个一”。
咸安区文物事业发展势头良好,但基础较薄弱,当前应着力做好五件事。
   1、区人大或区政府出台《关于加强文物保护工作的决定》,明确文物保护的相关政策规定和措施;
2、文体局起草,政府发文向省政府报告新增国保单位的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力争省政府早日发文公布;
3、要抓快组织编制报批新增国保文物单位的规划立项和抢救性维修方案,尽快争取项目经费;
4、成立咸安区文物事业管理局,与文体局合署办公,一套班子,两块牌子,赋予其全面统筹文物保护和利用的职权。积极推动本行政区域内文物行政执法机构队伍建设,充实执法人员,规范执法行为,提升执法能力。根据工作职能和现有的人才结构状况,引进讲解员2名、田野考古发掘人员1名、文物修复人员1名。
5、按《文物法》和五部委“四有五纳入”文件要求,落实专项文物保护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并随财政收入逐年增长。国保每年每处安排保护维修专项经费4万元,省保单位每年每处安排3万元。切实保障文物抢救、保护、管理所需经费。同时要积极向上争取资金,对濒危的文物保护单位进行抢救性维修保护。
(三)进一步加强基本建设中的文物保护,加大破坏文物保护法的打击力度。
   遵循既有利于经济建设又有利于文物保护的原则,较大的基本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必须事先报请文物行政部门组织从事文物考古发掘的单位在工程范围内有可能埋藏文物的地方进行考古调查、勘探,明确调查、勘探发掘所需费用的标准和办法,使文物保护与基本建设统一进行。
咸安区的民间流散文物很多,流失很大,如果不采取措施,大批文物将被文物贩子收购卖给异地,给咸安区的文物造成很大的损失,因此,建议区财政每年安排10万元,作为流散文物收购资金。在确保馆藏文物安全的基础上,要协同公安、工商、文物等部门要尽快建立打击、防范文物犯罪工作长效机制,充分发挥执法部门的职能作用,依法严厉打击盗窃、走私、贩卖、破坏文物等违法犯罪活动。
(四)妥善处理文物保护与利用的关系,让各级文物保
护单位成为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积极力量。
围绕“五个咸安”建设的目标任务,妥善处理文物保护与旅游等开发建设活动、经济发展的关系,使国保单位发挥带头示范作用,充分发挥文物保护单位在促进我区经济社会发展、改善人民生活方面的积极作用,推动我区文物保护、管理和利用工作的健康持续发展。
要坚持文物保护与利用相结合,充分发挥我区文物资源优势,在做好文物保护的前提下,科学合理地规划利用。凡涉及文物保护事项的基本建设和生产建设,必须依照法定程序报有关部门批准。对于文物或可能有文物的地域,规划部门要与文物部门相互协商,进行先期勘探许可后方可施工建设。充分利用我区文物来促进旅游发展,形成富有特色的文化旅游品牌。
(五)加强领导,健全三级文物管理网络。
区直有关部门和有关乡镇办场及行政村要明确一名主要领导分管文建立协调工作机制,认真履行职责,将文物工作纳入议事日程和量化目标考核,区政府与有关乡镇办场签订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安全管理责任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