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化经济发展环境 加快“五个咸安”建设
来源: | 作者:zxxianan | 发布时间: 2013-08-22 | 664 次浏览 | 分享到:
---咸安区经济发展环境调研报告
近年来,区委、区政府按照“竞进争先、提质增效”的工作总基调,举全区之力“打造香城泉都中心城、构建低碳经济示范区、争当鄂南强市排头兵”,坚持以招商引资和园区建设为主抓手,千方百计扩大投入,奋力推进工业崛起,工业经济呈现良好的发展态势。但在大好的形势下,发展环境仍然存在不容忽视的问题。为此,根据区委的安排,区政协把经济环境问题作为今年议政建言的一个重点课题,由区政协经济委牵头,会同区纠风办、区经济局组成联合调查组,对全区企业发展环境情况进行调研,调研过程历经“企业调研、意见反馈、督促整改、评议总结”四个阶段,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调研的基本情况

从4月份开始,调研组选择了开发区内博大木业、巨宁公司等5家园区内企业和省煤机、阳光电器、华宁防腐等13家园区外企业作为调研对象,对企业的生存和发展环境进行了调查。通过调查,综合归纳企业反映的意见有四个方面共16条。六月中旬,调研组就企业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分别向14个主要职能部门予以反馈,就涉及有关问题的人和事进行了调查和核实,对有些纠结的问题共同进行协商,探讨解决的对策。相关职能部门听取反馈的意见后,对企业所提意见进行了认真研究,并分别将整改情况,向调研组作了书面回复。 7月12日,区政协召开了咸安区经济发展环境评议会议,与企业联系密切的12家被评议部门,就环境建设情况在评议会议上作了汇报。与会的政协常委、经济界委员和经济管理部门负责人等,对被评议的区环保局、质监局、人社局、林业局、建设局、工商局、发改局、国土局、地税局、房产分局、工商银行、咸安供电公司等12家部门进行现场评议,并对环境建设整改落实的满意情况进行了投票测评。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调研组通过对企业的调研和部门座谈交流,并对问题的根源进行综合分析,归纳起来主要是四个方面:
(一)市区体制上的问题

从2006年市委、市政府《关于理顺市区体制调整部分职能的方案》出台后,区级城市建设、城市规划相关机构和职能上收。虽然市区一体对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有很大的推动,市容市貌有了很大的改观。但是,不容忽视的问题是:机构上收、职能上划,部分区级部门的自主权越来越小或完全丧失,在一定程度上束缚了我区相关部门支持发展的手脚,导致这些区级部门职能削弱,受制于市级主管部门,他们想办事,但又办不了事。由此造成“收费标准高、办证时间长、工作协调难”等系列问题。

(二)思想认识上的问题

近年来,区委、区政府对经济发展环境问题非常重视,成立了咸安区优化经济发展环境领导小组,出台了《关于进一步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的实施意见》(咸安发[2012]20号),并结合转变作风,开展了一系列集中整治行动。但是,部门间还没有完全形成“环境是生产力”和“人人是环境、事事是环境”的共识,在某些部门权本位、官本位意识还比较浓,存在较严重的全局与局部利益错位,管理与服务职能错位,没有站在全局经济发展高度抓环境建设,在处理部门利益和眼前利益上,仅算局部帐不算整体帐,算静态帐不算发展帐,算眼前帐不算长远帐,导致了某些部门服务意识淡薄,服务职能弱化,服务质量和水平不能让企业满意。诸如:以罚代管、只罚不管;办事程序繁琐;中介服务不规范;科室变相收费等系列问题。

(三)素质能力上的问题

年初以来,全区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六条意见”、区委“五项措施”,开展以“治庸提能、转变作风”为重点的作风建设工作以来,大多数部门作风建设取得了积极效果,但有些职能部门只做表面文章,成过风凉亭、涛声依旧。他们重承诺、轻兑现,喊得多,干得少,上热下冷,领导重视,干部职工漠视。有些单位工作人员把“限时办结制”的最高时限当作最低时限来执行,限时办结不能提速。有的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言行粗鲁,态度生硬;有的部门队伍建设抓得不力,对职工干部疏于教育,疏于管理、疏于监督,导致一些工作人员素质差,不懂政策、不熟悉业务,甚至违法违纪。诸如:办事阳奉阴违、把工作当交易筹码、潜规则、只坐堂不办事、拖延办结时间等问题。

(四)外部环境上的问题

企业生存和发展所依存的外部因素很多,这些因素需要一个好的诚信体系和法治环境来维护。但由于公平、公正的市场竞争机制还不完善,诚实守信的整体社会氛围还没有真正形成,企业总难避免这样或那样的问题。一是企业周边环境不佳。强揽工程、强装强卸、强买强卖等问题时有发生,牵扯企业太多精力,企业负责人叫苦不迭,投资信心倍受打击。二是融资信贷环境不优。资金是企业运转的血液,而设在我区的多家商业银行,由于受市区体制的影响,各支行权力上收,自主批贷权力有限,信贷规模不足,而且门槛高,让中小微企业望资兴叹。三是政务中心服务不到位。我区政务服务中心尚在筹建阶段,人员未到位,功能作用未发挥,难以为企业提供“保姆式”服务。四是环境监督不力。人大的法律监督、政协的民主监督、纪委的纪律监督、群众的社会监督和媒体的舆论监督,都为优化环境发挥了很大作用,但这些监督在我区还没有真正形成制度化,缺乏统一的协调推进机制,行政执法责任追究制度落实不到位,对一些违法违纪问题惩处的力度不够,致使一些破坏环境的人和事得不到及时的有效查处。

三、进一步优化环境的建议

经济发展环境是一个地区思想解放程度、市场发育程度和政府执政水平的具体体现。市场经济是开放经济,从某种意义上就是“环境经济”,哪里的经济环境好,哪里的经济就会充满活力,就能吸引更多的资金、技术和人才等生产要素。发展环境的好坏,不仅直接影响投资者的利益,还直接影响和决定一个城市、一个地区的发展前景和发展后劲。咸安区要高昂市区的龙头、发挥中心城区的优势、实施工业崛起、建设“五个咸安”,就必须把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放在首位,以环境促开放、以环境促发展。为此,我们建议:

(一)坚定一个目标,增强优化发展环境的紧迫感。

不久前,考察全市五个县市如火如荼的发展态势,不得不让我们警醒“标兵越来越远,追兵逐渐超越”,我区“打造成香城泉都中心城、建设低碳示范区、争当鄂南强市排头兵”这一目标,靠什么去实现?唯有奋力赶超抓发展。抓发展的首要任务就要抓环境建设。对内陆地区来说,环境就是生产力,环境就是竞争力,发展的竞争就是环境的竞争,谁拥有环境的高地,谁就能形成发展的优势。因此,全区上下要树立“发展第一,环境至上”这一理念,形成共识,各单位不仅要在思想上,更要在行动上与区委政府保持高度一致,共同致力于环境的优化和咸安的发展,每一个部门从我做起,摆正局部利益和全局利益的关系,共同把咸安建成经济发展的热土、鄂南强市的尖兵。

(二)发挥两个作用,努力争取市直部门对我区支持最大化。

一是职能上收的区级部门要主动争取上级主管部门支持。不管是那级部门,不管隶属于谁,都生活在咸安这块土地上,都有责任为咸安的发展尽责。因此,区直各部门要从支持咸安的发展出发,积极主动向上级主管部门申请职能下放,放开手脚,多为建设鄂南中心城尽绵薄之力。
二是区委、区政府要积极请求市直部门放权。市区一体是为了发挥市区两级优势,整合资源、优势互补,促进市区共同发展。因此区委、区政府要积极请求市委、市政府简政放权,把咸安的发展置于全市一盘棋的高度来谋划,各项政策市区同等,体现真正意义上的市区一体,只有咸安发展了,鄂南强市才能早日实现。

(三)做优四种环境,打造我区服务高地和投资洼地。

一要转变职能,构建良好的人文环境。一是更新观念。企业家是经济发展的领头雁、社会财富的创造者,要树立“产业第一、企业家老大”意识,营造尊重企业家、服务纳税人的良好氛围。职能部门要由管理型向服务型转变,政府工作人员要由“管理员”向“服务员”角色转变,使优化环境工作由政府行为转变为全民推动。二是明确思路。坚持墙内的事情企业办,墙外的事情政府管,切实做到一切围绕环境想,一切围绕环境转,一切围绕环境干。三是强化责任。建立健全“四大家”领导挂点服务制度,重点企业区级领导定点联系,对所有拟建、在建项目,尤其是新落户的重点项目,要组建项目跟踪服务队,明确专人负责,全程跟踪服务,确保项目顺利落地、投产。四是打造诚信。要树立诚信意识、培育诚信风尚、建立诚信形象。优惠政策对外商无疑具有很强的吸引力,但要使冲着优惠政策而来的外商留得住、扎下根还得靠政策的落实与兑现,政府行为必须做到“打造诚信、慎重表态、践行承诺、科学决策”。五是注重引导。要充分利用新闻媒体深入宣传我区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方面的方针、政策,对为落地企业提供“保姆式”服务的典型事例,进行跟踪报道,为优化环境造势,使优化环境的政策、措施深入人心,切实增强部门为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做贡献的自觉性。

二要公开政务,形成透明的政务环境。迅速启动咸安区政务服务中心,借鉴经验,创新方式,规范和再造流程,投入运作。一是实行“阳光政务”。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及时把政府决策、服务程序、办事方法向社会公布。服务中心设立政务公开牌,公示内容包括项目审批、办事程序、职责权限、工作人员身份等。同时实行服务承诺制、首问负责制、项目跟踪制、责任追究制等,确保群众和投资者进门顺利,办事顺心。二是实行阳光收费。服务中心要汇编《行政收费项目明白卡》,印发到经济管理部门、工商企业和个体户,做到明白收费,凡未列入的收费项目,任何单位和个人均有权拒交。三是实行阳光审批。凡具有审批、审核、备案、办证的部门,其行政审批、收费统一进入政务服务中心,进入服务中心的项目、人员、授权要到位,做到 “一站式”审批、“一个窗口”收费、“一条龙”服务。任何单位和部门不得在服务大厅以外开设“第二窗口”进行暗箱审批。凡招商引资项目的立项、登记、办理证照、征地拆迁、周边环境等整个项目建设过程中涉及行政服务的,一切手续由中心从简从快代办,全程跟踪服务,使中心真正成为对外开放的一个窗口。

三要规范行为,建设有序的执法环境。一是实行首次不罚,制约乱罚款行为。新落户企业有一个熟悉的过程,在执法时要做到人性化。在投产前期如有不符合规定的行为,要以帮助纠正为主,原则上首次不予处罚。二是实行窗口受理行政审批制度,制约乱收费行为。贯彻《湖北省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条例》,清理并废止部分许可事项和收费项目。行政审批事项在政务中心窗口办理,限时办结,规定时间没有办理的,视为默认许可。三是实行企业宁静日制度,制约乱检查行为。在区纠风办所设定的企业“宁静日”期间,任何部门和单位不得随意进入企业检查收费,除出现违法案件外,确需检查的,需统一安排、发证许可方可入企。四是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制约乱作为行为。建立审批责任追究制度。对不按照规定审批的,不按时限批复的,要追究审批主管领导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对“不作为”、“乱作为”的职能部门人员,区纪委监察局要敢于动真碰硬,搞明查、抓暗访、听民声,加强对相关职能部门作风建设的督查,把监督的重点放在有审批权、执法权和群众反映强烈的部门和岗位上,始终保持正风肃纪的高压态势。典型案例在媒体公开曝光,查处一个震慑一批,绝不姑息迁就,对顶风违纪的当事人,要立即调离工作岗位。五是实行严厉的打击机制,制约损害环境行为。对干扰破坏企业正常生产经营和强买强卖、敲诈勒索、强制服务、强揽工程、强行供料等害群之马,公安部门要敢于亮剑,给予坚决打击。

四要创设平台,建立优良的服务环境。一是完善中小企业融资平台。进一步拓宽企业融资渠道,区政府金融办和经济局,要充分创造条件,积极与各商业银行、担保公司、小额贷款公司对接,积极争取市级分行支持,创造更多融资机会,着力破解中小微企业资金瓶颈,帮助解决融资难问题。二是构建中小企业孵化平台。咸安经济开发区要作为乡镇工业园区的母园,建成中小企业的孵化基地,加强基础设施及配套建设,落实孵化基地创业补贴政策及税收优惠政策,加大创业培训力度,做大我区的创业孵化平台。三是打造企业技术创新平台。技术创新是企业的生命,区政府要有效组织科技、工商、质监等部门,为企业技术创新、产品研发、品牌升级搭建服务平台,做好信息、资金支持,努力提高我区企业的核心竞争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