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治农村建房乱象 共建生态文明家园
来源: | 作者:zxxianan | 发布时间: 2016-01-27 | 846 次浏览 | 分享到:
民盟咸安区总支
   “土地平旷,屋舍俨然,有良田美池桑竹之属,阡陌交通,鸡犬相闻。”这是东晋大诗人陶渊明笔下令人神往的桃花源。现在国内保存完好的很多古村落建筑群,依山而建,面河而立,户连户,屋连屋,门前听水响,窗外闻鸟啼。布局紧凑典雅,宜居宜业。
   再看看我区农村的建房现状,已经触目惊心,令大家痛惜不已。从建房选址上看,私搭乱建、占用农田、面积超标、布局杂乱无章等诸多现象广泛存在;从配套布局上看,建房大都无设计、无图纸,不仅没有改善居住环境,还增加了农村水、电、路、通信等基础设施建设成本;从土地资源上看,以宅基地为主的农村建设用地浪费现象十分严重,在村外修建了新房,但旧房不拆,一户占据了两个或多个宅基地。有新房无新村,有新村无新貌现象普遍存在。
   以上种种乱象,与我们心中的桃花源相去甚远,与“建设美丽新农村”的宗旨相违背,究其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是体制不大顺畅,办事程序繁琐,对口管理咸安区13个乡镇的规划部门就有4家之多,一些乡镇建房的审批手续要报给市规划局长甚至分管副市长签字,经常一办就是半年之久。二是规划不能保障,管理无从下手。全区只有少数的村和村落编制了村庄规划,没有规划,对农村建房的管理就无据可依。三是责任不在一线,违法成本低廉。部分村干部害怕管得过多得罪群众,影响三年一届的换届选举。很多处于开发地段的农村,一旦伺机建成房屋再被征地拆迁,将获得暴利。四是宣传不够深入,政策只堵不疏。一些农民把土地看成私有财产,误认为集体分给自己的责任田,想种田就种田, 想建房就建房,没有法律意识。全区很多的乡镇都纳入市中心城区规划,审批受限,但又没有预留还建点,只堵不疏,导致很多合理建房需求得不到解决,只有走上违法建设的道路。
   以上种种乱象,亟待区委、区政府加强整治。为此,民盟咸安区总支建议:
   一、积极争取,破解难题。建议积极向市委、市政府汇报呼吁,寻求政策支持,简化审批手续,通过理顺相关机制破解农村建房管理难题,服务群众。建议借鉴广西南宁市的经验,恢复农村城建办机构,将区国土、规划、住建等部门农村住宅审批权以委托方式下放给乡镇人民政府,责权利三位一体,发挥乡镇政府作为耕地保护第一责任人的作用。
   二、统筹经费,编制规划。建议区政府整合各方经费,大力支持乡镇开展编制村庄规划工作。可以视财力情况逐步实施,争取用三至五年的时间完成全区的村庄规划编制工作。结合咸安本地实际,因地制宜,突出特色,设计若干套建房图纸,免费提供给农民选择。
   三、明确责任,奖惩分明。建议在农村建房管理工作中,明确乡镇党委、政府负主责,乡镇为日常监管主体,村级承担具体责任。全面开展与村级签订责任状的做法,配备村级建房协管人员,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区直各部门依法依规认真履行各自职责,年终考核时对工作开展好的给予奖励,违法建房情况突出的启动问责机制。
   四、加强宣传,部门协作。加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加强农民法制观念教育,预防和遏制违章建房发生。加大国土、规划、城管、住建等部门的监察巡查力度,运用法律赋予的执法手段,与公检法部门密切配合,及时查处违法占用土地案件,切实做到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总之,农村建房事关农民切身利益,更事关全区农村可持续发展。如何尽快改变现状,政府和有关部门应切实负起责任,加强引导,提供帮助。让我们一起为建设美丽新农村、为建设心中的桃花源而共同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