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严实施环境保护 积极回应群众期盼
来源: | 作者:zxxianan | 发布时间: 2016-01-27 | 822 次浏览 | 分享到:
政府口委员活动小组
“青山成画卷、碧水淌诗文、嫦娥挥袖去、香留天地间”。咸安是咸宁市中心城区,武汉的后花园,历来以生态优越吸引世人目光。然而,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发展提速,污染加重,空气质量下滑,2015年一季度,优良率仅为46.83%。7月,咸宁市被省环保厅发出环评限批预警。7月底开始,咸安上下形成共识,打响了一场“蓝天保卫战”。“三禁三治”六大专项行动全面展开。通过持续五个月整治,咸宁空气质量逐步好转,单月PM10浓度均值较2014年同期连续下降,平均降幅14.1%,环评限批预警得以取消。
成效固然可喜,但现实令人警醒。记得100年前,恩格斯说:“我们不要过分陶醉于人类对自然界的胜利。对于每一次这样的胜利,自然界都将对我们进行报复。” 20世纪英国伦敦的烟雾事件、日本水俣事件等最严重的十大环境污染事件充分证实了这一预言。1998年的水灾、2008年的雪灾、现今的雾霾让我们再一次身临其境。放眼咸安,我们的母亲河——淦河,由于历史积累和现今衍生的环境问题使她“颜容失色”,垃圾漂浮、河水混浊;翠绿的山峦被过度开采,百孔千疮、满目疮痍。这一切所产生的后果让每一位咸安人深受其害,每一位有良知的咸安人痛心疾首。
以史为鉴,面向未来。穹顶之下,为了给我们及子孙后代留一份“碧水蓝天”,早日实现美丽咸安、幸福咸安,我真诚地提出如下建议:
一、加大落实力度,用严格的责任制度保护生态环境。2015年党中央、国务院密集出台了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方案》等8项重大政策制度,构筑了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的四梁八柱,形成了生态环保“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失职追责”的完整责任链条。然而,良法善治,重在落实。区委区政府要按照“三严三实”要求狠抓落实,使之落地生效、见诸实施。要强化问责,对出现责任追究的情形和问题,必须严格追责到位。
二、加大治理力度,多措并举修复生态环境。区委区政府要根据咸安“七山两水一分田”的实际,正确处理好发展和保护的关系,真情实意做好“山”、“水”两篇文章,全力以付打好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三大战役。加强江河源头、湖泊水库、森林湿地、自然保护区的生态保护,实施水土保持、面源污染防治、生态修复工程,推进封山育林、退耕还林、人工造林建设,通过生态修复和保护,让山“青”起来,水“绿”起来,让全区人民都能享受到青山绿水的福利。
三、加大打击力度,震慑破坏生态环境违法行为。重典治乱,铁腕治污。要始终保持高压态势,严守生态底线。坚持谁执法谁担责,谁违法必追责,严格贯彻执行《环保法》,让《环保法》成为时刻悬在环境违法者头上的一柄“利剑”;要加大环境执法力度,严厉惩处违法违规行为,做到“零容忍”,让破坏生态环境的“任性”行为付出沉重的代价。使之不敢、更是不愿去触碰生态保护红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