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挥独特优势 增强民主监督实效 ---区政协开展第二次常委会议专题学习
来源: | 作者:zxxianan | 发布时间: 2017-05-02 | 730 次浏览 | 分享到:
   4月27日,区政协在浮山办事处会议室召开第五届委员会第二次常委会议。区政协主席陈恢根,副主席李平、李建民、雷春、邵棠福,秘书长晏鹏出席会议。区直和乡镇政协委员活动小组组长参加会议。
  会议有三项议程,一是由李建民副主席通报区党政班子成员领衔督办15件“重点提案”工作情况;二是通报区政协近期人事变动情况;三是晏鹏秘书长作专题讲座,并从四个方面解读中办《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民主监督工作的意见》文件,一是在历史沿革中认识政协民主监督的重要性;二是在贯彻执行中领会《意见》的主要精神,要理解人民政协民主监督的主要内容、人民政协民主监督的主要形式、人民政协民主监督工作程序、人民政协民主监督工作机制;三是把握政协民主监督的性质;四是在创新实践中增强人民政协民主监督实效。
   
   陈主席认为,对中办3月份出台的民主监督文件进行学习解读,十分必要也非常重要。晏鹏同志授课准备充分、条理清楚、重点突出、观点鲜明。他指出,民主监督是政协工作短板,大家在工作中有困惑,中办[2017]13号文件,对政协民主监督工作提出明确要求,为我们指明工作方向。他强调,政协民主监督是有规矩的、有章法的、有组织的。有规矩就是要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有章法就是要坚持按照章程办事,政协章程是政协履行三大职能特别是民主监督的根本原则;有组织就是政协委员履行民主监督职责,不能脱离组织,要在政协组织的活动、会议、调研视察中开展监督。

   如何在新形势下开展监督,陈主席提出四点建议:一要以中办民主监督文件为根本遵循;二是重点围绕八个方面开展监督,按照党政所思、群众所盼、政协所能进行监督;三是注重民主监督的方式方法。按照“三不”原则,不求说了算,但求说得对;四是政协委员、常委也要自觉接受监督。按照区政协的委员履职管理办法严格委员管理,做到有所为、有所不为,政协常委更要带头做到严格律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