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案委员会2011年工作总结及2012年工作安排
来源: | 作者:zxxianan | 发布时间: 2012-07-23 | 413 次浏览 | 分享到:
  2011年区政协三届六次会议前后,区政协提案委共收到提案169件。其中,组织提案17件,委员个人及联名提案152件,按照《政协咸安区委员会提案工作试行办法》,立案(含并案)104件,立案率88.7%。在立案提案中,关于工业方面的6件,占5.6%;关于“三农”方面的31件,占31%;关于城建、交通、通讯、电力等方面的23件,占20%;关于旅游、商贸物流、服务业等方面的7件,占6%;关于科教文卫体、社会保障等方面的36件,占33%。关于政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方面的4件,占3.7%。立案(含并案)的104件委员提案按各单位职能分工分别由38个单位承办,所有提案已全部按要求办结,与委员见面率达100%,办结率达100%。一年来,区政协提案委主要做了以下几项工作:
   一、抓审理。
    在全会召开前,提案委提前两个月印发了《关于做好全会提案工作的通知》和《全会提案选题参考提纲》,要求区政协各参加单位、各专门委员会组织委员提出一些份量重、建议实、质量高的集体提案和委员提案,并要求,由各委员活动小组长认真做好本组提案的初审工作。区政协提案委对上交来的所有提案,用一个月时间对169件案逐一进行分类整理,提案委先后召开了三次专题会议,进行认真的、逐件的审理。本着既要尊重提案者的心血,把委员的心声如实反映到有关领导及相关职能部门中去,切实解决委员们关注并提出的问题,又要客观事实的把好审查立案关,提案委委员本着客观公正的原则,严把审查关口,尤其是对有少数委员站在本人本部门利益立场上提的提案,坚决不立。经审查,立案(含并案32件)104件,上交市政协提案委12件,作意见建议处理9件,不立案12件。104件政协提案分别交给38个主办单位和会办单位办理。
二、抓重点。
今年,提案委根据主席办公会要求,创新提案交办方式,实行“重点提案领导批办”。为把委员提案办理工作真正落到实处,由提案委精心选送的10件重点提案提交区政协第33次主席会议研究审定,并呈请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批示督办。咸安区政协将重点提案报送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阅批办理,旨在以重点提案办理为突破口,带动提案办理整体水平的提高。实践证明,领导批办的重点提案得到了相关承办单位的高度重视,10件重点提案已在规定时限内全部办结完毕。11月17日,区政协召开了10件重点提案民主评审会议, 10件重点提案的承办单位主要负责人向前来参加会议的政协全体主席、部分常委、提案委委员、提案人、政协联络处主任、政协各专委会主任汇报办理情况,并以无记名票决方式评审办理结果。区水利局以满意率最高位居榜首。区委副书记、区长李文波到会并作了重点讲话,与会委员代表踊跃发言。今年着力抓好领导批办重点提案办理工作成为落实提案办理实效的亮点。
三、抓督办。
为落实4月7日区政府交办会上要求的“见面率达100%、办复率达100%”。6至8月,区政府督查室、区政协提案委曾20余次对承办任务较重和10件重点提案的相关承办单位进行了“上门问效”督办工作。在区水利局督办提案时,我们欣慰的看到,本局在办理领导签批的《关于对向阳湖镇刘家湖排洪河道整治的建议》提案后,局领导高度重视,为了抢在主汛期之前解决刘家湖河道於塞问题,确保安全渡汛,在没有项目资金的前提下,采取得力措施,想方设法调度资金完成清於工程,受到了当地村民的赞赏。为量化督办效果, 10月底,区政协提案委根据年初工作安排,对全区38个有提案办理工作任务的单位进行了年终目标责任制考评,根据考评结果,有5个先进承办单位和10件优秀提案在区政协四届一次全会上得到了表彰。
四、抓培训。
4月初,提案委借助委员培训的契机,对新委员进行了提案知识培训,让新委员们晓得如何提提案,提案过程中要把握那些基本环节,参训委员虚心学习,认真笔记,有的委员还将相关知识点用软盘拷回去进一步学习。今年3月,本人还参加了市政协全会期间的提案整理工作。借此机会,将区32件委员提案合并成12件,交市政协委员带到市提案委,让市直部门承办,提高了提案的办理层次。6月,赴省开会学习提案知识,作为唯一一个县市区级的代表参加了五年一次的提案工作会,会议规格较高,内容丰富,资料完整,很受启发。会上听取了全国政协提案委副主任王生铁、省委副书记、省政协主席杨松、省提案委主任邹成贵等领导的讲话,参加了相关单位经验交流发言会议等。所以,这些学习和培训,为我们做好新形势下的提案工作奠定了一定的基础。
五、抓宣传。
今年在宣传提案工作中作了一些努力,共有10余条提案信息被各级各类媒体采用。《咸安督办政协重点提案》《咸安提案办理求真务实》信息分别在4月27日、11月1日的《咸宁日报》上刊发。《区政协重点提案督办效果明显》信息在8月6日区委办举办的《咸安信息》第28期上刊发。(区政协提案委去社保局督办提案工作相关信息也在《咸安信息》第29期刊登)。(由提案委起草的)2011年度政协提案办理情况督查通报分别在6月5日和8月8日的区政府《督查通报》第4期、第7期刊发。其中,在第7期的《督查通报》封面,区委副书记黄大明同志的批示:各单位要重视政协提案办理工作,要把办理政协提案工作作为机关效能建设好坏的体现。咸安区10件重点提案评审工作会议情况在《咸安信息》和《咸宁信息》头条上进行了的强力宣传。通过对提案工作的宣传,在一定程度上扩大了提案工作的社会影响。
2011年提案工作在领导的重视和承办单位的共同努力下,基本上完成了全年工作任务,作为提案委工作人员,本人认为有三点感受:
一是认识较高。大多数承办单位将委员提案办理工作纳入“一把手”工程,做到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具体科室责任人办理,使每一件提案的办理、答复落到实处。区交通局在办理4件提案时,两位副局长分成两路深入提案人住地与其商讨解决问题的办法。他们开展的“百日治超”“公路大巡查”活动就是对委员提案高度关注、重在落实的最好回复。还有许多单位责任明确,力求件件提案有人办、有人督。
二是措施较实。在提案办理环节中,各承办单位从实际出发,不断强化措施,十分注重与相关部门及委员的联系沟通。有相当一部份单位在办理指导思想上,由文来文往转向人来人往,由闭门办理转向开门办理,由注重答复转向注重落实。在工作过程上,做到:重调研、重分析、重整改、重落实、重答复。区卫生局与各相关承办股室负责人签订了《区卫生局政协提案办理工作责任书》,积极加强与提案人联系和沟通,并力求办理结果让委员们达到“非常满意”。区林业局、区药监局在与提案人的沟通和联系过程中做了大量工作,行文规范,回复认真。
三是效果较好。部分承办单位的提案办理工作按职能与权限突出重点,力求实效。区文体局共承办委员提案9件,该局党组会议决定筛选出2件重点提案进行重点办理,《建议修建汀泗桥北伐战役纪念馆门前护栏》等2件提案已得到完全解决,提案人十分满意。区国土局、环保局、民政局等单位,针对本单位承办的提案,分清轻重缓急,将涉及到有关民生的重点提案,领导带队深入基层现场调研,以达到解决问题的目的。
区政协提案工作虽取得了一定成效,但离工作要求和委员的期望还存在一定差距,主要体现在:提案质量不是很高,办理工作还不够平衡,长效机制有待形成,宣传力度尚须加强。
2012年工作安排
   一、提案工作总体思路
  2012年,区政协提案工作,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提高质量、讲究实效”的提案工作方针,以提高提案质量为基础,以促进提案办理为重点,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努力探索提案工作的新思路、新方法和新举措,不断开创我区政协提案工作新局面,为魅力咸安建设作出应有的贡献。
二、提案工作要点
1、以培训为抓手,不断提高提案理论和业务知识水平。根据提案工作要求,从实际出发,采取委员分片集中的办法,举办提案知识讲座,组织委员认真学习区政协《提案工作试行办法》,学习政协提案的有关理论和业务知识,调动委员提案积极性,增强委员提案质量意识,联系实际指导委员提好提案。以学习新的《湖北省提案工作条例》为契机,不断提高提案的工作科学化水平。新的条例体现了中央及省对人民政协工作的新要求,符合提案工作实际和长远发展需要,要深入开展学习条例、宣传条例、贯彻条例,切实加强政协履行职能的制度化建设。
2、以审理为切入点,认真做好提案的立案交办工作。(1)对每一件提案的原案进行认真的研究,有的还必要进行修改和补充完善。(2)坚持立案标准,严格审查把关,指导和帮助提案者修改完善提案,提高立案交办的提案质量。(3)将一部分超出咸安事权范围的提案转化为市政协提案,请驻咸安市政协委员向市政协提交。(4)对未立案交办的提案,视不同情况,分别通过不同渠道及时妥善地进行处理,并通过《提案处理回复函》向提案者说明不予立案的原因,告知处理方式及结果。(5)协助区政府办、区政府督查室协商确定好每一件提案的承办单位,会同区人大办、区政府办,召开2012年度人大建议、政协提案交办会。(6)推荐10份重点提案,请区委、区政府领导批办。
   3、以督办为着力点,不断提高提案的办理实效。(1)会同区人大代表委、区政府督查室,对提案承办大户开展联合上门督办活动。指导和推动办理工作。(2)推荐部分重要提案,请区政协有关专委会围绕所提问题开展专题视察和调研活动。(3)选择一至两件重点提案,组织提案委员会全体成员进行重点督办。(4)对承办单位2011年列入2012年计划落实的提案组织开展一次“回头问效”督办活动。(5)搞好年度提案办理工作量化考评。坚持程序性要求和实效性要求相统一,严格按照《区政协提案办理工作量化考评试行办法》的规定考核承办单位的办理工作。
   4、以媒体为平台,加大提案工作的宣传力度。宣传一批优秀提案、先进承办单位、先进工作者,宣传区政协提案工作好的作法和经验。
     三、时间安排
  一月份:
   1、对全会期间提案进行分类整理和审查,指导提案者修改补充完善。
  2、提案委第一次会议,完成三届六次全会提案的初审。
   二月份
   1、向市政协报送提案。
  2、推荐10份请区委、区政府领导批办的重要提案。
  3、提案委第二次会议,通过年度工作计划,对三届六次全会提案进行审查立案,协商确定本年度重点督办提案。
  三月份:
  1、加强与区政府办公室及督查室的联系,协助确定承办单位
  2、完成交办提案对接工作。
四月份
1、完成未立案提案的处理工作。
  2、提案委第三次会议,通报未立案提案的处理情况,协商督办提案。
五月份
向区政协主席会议汇报提案审查处理和交办情况。
  六月份:
  1、完成未立案提案的回复工作。
  2、制订年度提案督办方案。
  3、加强与承办单位的联系,了解各单位办理进度。
  七、八月份:
  1、开展联合上门督办活动。
  2、对2011年列入2012年计划落实的提案开展“回头问效”督办活动。
  九、十月份:
  1、完成年度提案办理工作量化考评。
  2、提案委第四次会议,评选本年度优秀提案、先进承办单位、先进工作者。
  3、政协常委会票决10件重点提案承办单位办理结果。
  4、做好年度提案档案资料的整理归档工作
   十一、十二月份:
1、起草《提案工作报告》。
  2、提案委第五次会议,审议《提案工作报告》(送审稿)。
  3、做好四届二次全会提案的组织准备工作。
4、印发《关于做好四届二次会议提案工作的通知》和《区政协四届二次会议提案选提参考提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