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2月13日)
市政协党组书记、主席 曾国平
市政协提案工作座谈会的主要任务是传达学习省政协提案工作会议精神,评议2018年提案办理工作,部署市政协五届三次会议的提案工作。刚才,辉庭同志就下一步提案工作作了很好的讲话,我都赞成。请同志们按这些要求去落实。提案委传达了全省政协提案工作座谈会精神,也通报了民主评议工作情况,市农业局、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3家提案办理单位作了经验交流。下面,我就提案工作提质增效、实现高质量发展,讲三点意见。
一、多维度认识政协提案工作的重要作用
(一)从向人类提供“中国方案”的高度来认识。要从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关于加强人民政协工作的重要思想来认识提案工作的重要性。习总书记指出:“中国共产党人和中国人民完全有信心为人类对更好社会制度的探索提供中国方案。”“要高度重视提案工作,不断提高提案质量和提案办理质量”。社会主义协商民主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特有形式和独特优势,是“中国方案”“中国模式”“中国道路”的重要内容。提案办理协商与专题协商、对口协商、界别协商都是人民政协协商民主的主要形式。提案提出和办理的过程就是互动交流、磋商研讨、形成共识的过程,体现了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内在特质,契合我国政治运行机制,对于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具有重要意义。做好提案工作,实际上就是为“中国方案”贡献政协智慧。
(二)从增强人民政协民主监督的力度来认识。全国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闭幕会上,全国政协主席汪洋希望大家做好“委员作业”,每年大会时不仅有好的提案,也能交上好的履职报告。每位委员都应认识到,尽心履职是对人民的负责,是对制度的尊重。要积极发挥提案在民主监督中的作用,通过提案提出意见、批评、建议开展监督。中共中央办公厅下发的《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民主监督工作的意见》明确指出,提案监督是政协民主监督的一种重要形式,提案办理情况是政协民主监督的一项主要内容。提案工作是加强政协民主监督的重要突破口。我们组织召开承办单位提案办理工作协商座谈会,开展重点提案的遴选与督办、民主评议提案办理情况等活动,就是寓监督于提案工作的全过程。
(三)从回应人民群众关切的广度来认识。人民政协的本质属性是人民性,提案工作也是服务人民。提案内容涵盖“五位一体”各个领域,回应群众关注的范围广;提案工作涉及委员、党政部门等众多单位及个人,回应群众关注的主体多;提案会前、会中、会后都可提出,回应群众关注具有经常性。提案人提出提案和承办部门办理提案的过程,就是党委政府通过人民政协密切联系群众、广泛进行协商、充分发扬民主的过程,就是倾听群众呼声、把握群众期待、回应群众关切的过程,就是广泛凝聚共识、汇聚正能量、推动问题解决的过程。从民主监督的角度来看,政协委员的建议、意见、批评都可以通过提案表达出来。
二、全方位推动政协提案工作高质量发展
近年来,全市政协提案工作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提高质量、讲求实效”的方针,紧紧围绕提案工作的“三个质量”,紧扣 “提、审、办、督、评”中的“五个环节”,积极探索,不断创新,大胆开展提案办理民主评议工作,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果,为提案工作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为推动我市坚持绿色崛起、率先建成全省特色产业增长极贡献了智慧和力量。同时,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我们在提案工作上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部分提案质量不高,缺乏深入调研,建议针对性、操作性不强;二是集体提案数量不多,特别是各团体、界别、专委会提出集体提案较少;三是还存在少数提案办理“被满意”;四是一些承办单位重答复轻落实、解释多措施少等,这些都需要我们在今后的工作中不断加强和改进。
(一)由数量型向质量型转变,提案质量不断提高。提案只有说得对、提得准,才有生命力。我们要辩证看待提案数量和质量的关系,在鼓励委员提提案的基础上,大力倡导委员撰写高质量提案。一方面,提案者要树立质量意识和精品意识,围绕咸宁发展大局精准选题,深入一线了解真情实况,实事求是分析和研究问题,提出具体可行的建议。另一方面,提案委要严把立案审查关。严格立案标准,不搞凡提必立,不搞情面照顾,不搞降格以求。今年市政协全会期间收到提案163件,审查立案136件,对不符合要求的坚决不予立案,切实发挥立案审查在提高提案质量中的关键作用。在这里强调一点,就是要加大对乡村振兴、精准扶贫、“三农”工作的提案提出和办理的力度,这是从咸宁实际提出的要求,也是市委交给我们的任务。
(二)由个人提案向集体提案转变,提案结构不断优化。集体提案凝聚集体智慧,一般选题更准、质量更优、分量更重、影响更大,在提案工作中的作用越来越突出。今年集体提案有15件,占立案总数的11%。总体来说,集体提案比例偏低。要在提高委员个人提案质量的同时,着力提高集体提案的比重和质量。要鼓励委员参与集体提案的调研、撰写、论证工作,共同打造精品联名提案。要加强引导示范,政协主席会议成员、各专委会负责人、政协常委带头策划一批集体提案。要倡导政协各参加单位和政协委员将高质量的大会发言、社情民意、调研报告转化为集体提案。要特别注重发挥市各民主党派人才荟萃、智力密集的优势,形成更多优质集体提案。党派、工商联提案不少于6件,界别提案每年不少于2件,市政协各专委会提案每年各不少于1件,这要作为一条刚性要求。
(三)由政协督办向“两个全覆盖”转变,办理责任不断压实。政协督办提案,这是份内之事,要抓紧抓实抓好。党政主职领办提案,这个已经成了惯例。咸宁已经实现了党政领导督办提案工作的全覆盖。下一步,还要推动承办单位主要负责人批办、领办提案的全覆盖。这是硬性要求,也是今后提案工作的重点,市政协将对落实情况进行检查。要通过党政主要领导督办,层层传导压力,层层落实责任,倒逼各承办单位增强重视程度和办理力度,提高提案办理的办结率和满意度。
(四)由单环节向全过程转变,将协商贯穿提案工作始终。坚持把协商贯穿于提案工作全过程,积极搭建提案者、政协组织、承办单位共同参与的提案办理协商平台,建立健全联系沟通、办理询问、研讨交流等办前、办中、办后的全程协商机制。在提交提案前就所提内容进行咨询协商,在审查提案前就能否立案进行立案协商,在遴选重点提案、重要提案中进行选题协商,在交办提案前和承办单位进行交办协商,在办理提案前就办理方法进行沟通协商,在办理过程中就办理进展进行督办协商,在办理结束后就落实效果进行跟踪协商。通过多种灵活有效的协商,凝聚各方共识,推动提案办理。
三、高质量提升政协提案工作科学化水平
(一)切实完善提案办理民主评议工作。提案办理民主评议工作今年已启动,也初见效果。通过机制创新,不断深化提案办理协商,使提案办理水平、办理质量不断得到提升。今后要进一步把评议工作组织好、落实好,每一个环节、每一个步骤都要设计好、考虑好,防止出现疏漏和纰漏。及时查找薄弱环节,总结发现典型,提炼作法经验,不断完善民主评议办法,固化为规则制度,形成提案工作的长效机制。
(二)切实形成提案办理工作强大合力。要切实加强对提案工作的领导,及时研究解决新情况、新问题,及时向党委报告工作情况,积极争取党委、政府重视和支持。进一步完善党委、政府、政协共同交办、督办提案工作机制,提案办理与部门业务工作相结合的办理机制,主席会议成员领衔督办、各专委会分工负责、政协委员和各党派、团体、界别广泛参与的提案工作机制,增强政协利用提案履职的整体效力。同时,要积极争取提案办理考核纳入领导班子责任目标考核和领导干部履职尽责考核内容,促进提案建议的采纳落实。
(三)切实提高提案信息化公开力度。从目前提案办理的知情范围来看,知情范围太小,提案办理情况基本上只有提案承办单位、撰写提案的委员或政协参加单位以及市政协提案委有关人员知晓。尽管有提案反馈这个环节,但所反馈的意见有时也是出于无奈,给提案承办单位留面子。我们要研究制定提案公开办法,规范公开主体、公开程序和公开方式,推进提案内容公开、提案办理过程公开、提案复文摘要公开、提案办理结果公开,积极回应公众的关切,让群众的诉求有回复、有着落。要加大提案办理的监督力度,不断扩大提案办理公开范围和内容。要通过网站信息公开平台、微博微信、新闻发布会以及报刊、广播、电视等方式集中展示公开的建议和提案办理结果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