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区政协五届三次会议第038号提案的答复
来源: | 作者:zxxianan | 发布时间: 2020-01-01 | 310 次浏览 | 分享到:
余剑波委员、万更生委员:
针对你们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关爱留守儿童、空巢老人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爱留守儿童。一是抓数据更新。督促各村(居)儿童主任组织开展信息排查,及时掌握农村留守儿童、困境儿童和散居孤儿等服务对象的生活保障、家庭监护、就学情况等基本信息,完善儿童档案,加强对监护人的法治宣传、监护督导和指导。及时更新全国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信息管理系统数据,通过全面梳理排查和更新数据,现有留守儿童2568人,困境儿童2738人。二是抓机制完善。草拟了《咸安区关于加强农村“三留守”人员关爱保护工作实施方案》《咸安区农村“三留守”人员关爱保护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职责》,待区政府审议后执行。三是抓机构落地。发挥咸安区未成年人社会保护中心作用,对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遭受监护侵害、暂时无人监护等未成年人实施救助,承担临时监护责任和组织开展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服务等职责。四是抓疾病预防。开展留守婴幼儿预防接种、学龄前儿童健康体检、学龄儿童健康检查、设立学校医务室、配备保健老师等工作。五是抓食品卫生安全。加强学校水质抽检,对学校食堂工作人员定期健康体检发放健康证,做好食堂“四防”(防蚊、防蝇、防鼠、防蟑螂)。
二、关爱空巢老人。一是加强城乡养老服务中心管理工作。我区已建成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包括老年人活动室)44家,农村日间互助照料中心76家,覆盖率分别达到93%和55.07%。新增城区社区养老服务中心(包括老年人活动室)17家,农村日间照料中心(包括老年人活动室)9家,新增农村社区建设试点村占比为12.6%。全区97家城乡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均指派了最少1名专人管理,制度更新,资金使用规范。二是组织宣传教育。印发《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宣传册一万份,覆盖全区各乡镇、各部门,并联合乡镇老年协会进行广泛宣传教育,营造养老、孝老、敬老的社会风气。三是建立农村留守老人联系照顾制度。建立农村留守老人与村干部“一对一”联系制度,联系人每月定期探访留守老人二次,并做好台账登记。充分发挥农村日间照料中心作用,将所有农村留守老人及时纳入现有养老服务范围。四是开展系列关爱。动员社会力量开展关爱服务。鼓励公益性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积极参与留守老人关爱服务工作。充分发挥老年协会等基层老年人自治组织的积极作用,开展关爱“留守老人”和“邻里互助”等志愿服务活动。五是实行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签约服务医生每年免费为空巢老人提供一次健康体检管理服务,并建立健康档案,内容包括:生活方式、健康状况评估、辅助检查、健康指导等。六是实行重点对象跟踪管理服务。对发现已确诊的原发性高血压和2型糖尿病等空巢老人,定期开展相应的慢性患者健康管理。对患有其他疾病的,定期复查或向上级医疗机构转诊,并与其子女或近亲联系,告知其身体状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