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大秋、闻移洲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大全区库塘灌溉渠修复投入力度,确保旱灾之年农业农村用水安全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目前,咸安区已建成大中小型水库90座,其中,大型水库1座(南川水库),中型水库1座(四门楼水库),小(一)型水库6座(鸣水泉、赛丰、大泉口、董家垅、余家垅、罗家堍水库),小(二)型水库82座;塘堰8020处,蓄水能力1.9亿m3;辖长江干堤9.874km,中小河流建堤13km,四湖围垸堤长55.1km;排涝泵站56台4675kw,排涝面积8.33万亩;有大型王英灌区和中型南川、双石2个重点中型灌区,有鸣水泉、五一等10个一般中型灌区,干渠156km,支、斗渠496km,农、毛渠3468km;17kw以上固定灌溉泵站213处,装机249台8583kw;规模以上水闸43处。全区控制灌溉面积37.94万亩,有效灌溉面积20.7万亩,旱涝保收面积13.43万亩。这些水利基础设施大多建于上世纪50-70年代,长期以来,由于缺乏投入,建设标准低、历史欠账多,特别实行农村税费改革取消“两工”后,水利建设投入剧减,导致相当一部分工程运行状况急剧下滑,存在超期服役、带病运行,老化失修、淤塞渗漏,造成效率低下、效益衰减。据现状调查,塘坝、小型引水堰闸等小农水设施的平均完好率不到40%。
一直以来,区委、区政府非常重视农村水利设施建设,区水利和湖泊局成立了项目前期申报工作专班,千方百计跑部进厅,把一大批关系到咸安防洪保安、民生水利的项目“挤”入了国家、省重点项目库,近年来陆续启动了:一是大中小水库除险加固,完成了共109座水库的除险加固项目建设任务(含高新区水库以及已降等报废水库),恢复兴利库容1.22亿m³,累计完成投资2.17亿元,水库除险加固任务取得阶段性胜利。二是咸安区农村饮水工程自2004年开始实施,先后经历了“十一五”“十二五”两个建设时期,目前正在实施“十三五”建设。其中:“十一五”期间全区共投入建设资金5560万元,解决了12.75万农村居民和0.8万农村学校师生的饮水问题;“十二五”期间全区共投入建设资金8051万元,解决了13.72万农村居民和3.67万农村学校师生的饮水问题。“十三五”以来,农村安全饮水中央和省级下达的项目资金呈逐年递减趋势,为缓解工程建设资金瓶颈,区委区政府通过借力融资贷款、列入财政预算、吸引社会资本投入、引导群众自愿筹资等渠道,共筹措农村安全饮水项目建设资金2.15亿元,解决了4.5476万国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13.5万无供水设施和巩固提升人口饮水问题。三是借力中央小农水重点县、省级现代农业、小农水项目县、高效节水等项目14个,积极开展“小塘堰”、“小沟渠”“小泵站”,“小水沟”等“五小”水利工程建设,投入资金2.44亿元,完成设计灌溉面积28.1万亩改造。
根据国家水利投资政策及结合以上数据不难看出,我区大中小型水库第一轮除险加固基本到位;小农水项目完成设计灌溉面积28.1万亩,但前期受建设资金制约,每亩平均投入约870元左右,建设标准不高,另外还有近10万亩灌溉面积未完成改造任务,已整治塘堰3200余座也仅占全区总量8020座40%,已整治沟渠1230km也仅占全区总量4120公里30%。正如您所言,如阳武(王英)干渠45.45km,已衬砌44.45km,衬砌率98%;支、斗渠261.8km,已衬砌56.9km,衬砌率仅22.8%;南川干渠66.1km,已衬砌28.5km,衬砌率43%;支、斗渠185.1km,已衬砌14.8km,衬砌率仅8%。大泉口水库排灌渠4km,仅衬砌硬化前段0.5km,衬砌率仅12.5%。全区饮水安全工程虽然经过两个五年规划建设后,已基本解决农村饮水不安全问题,实现饮水安全村村通,但仍然存在布局不完备、水源保护和水污染防治工作不到位、水质不达标、水厂设备老化,水厂无消毒设备等问题,与小康社会要求尚有一定差距。从上述数据不难看出,我区农村水利设施建设任重道远,建设任务依然艰巨,建设步伐需加快。
近年来,随着乡镇建设步伐的不断加快,工业园、道路、苗木基地等项目建设陆续上马,重开发,轻水利,河流、堤防、水库、塘堰、沟渠等水利设施旁边乱搭、乱建、种植、侵占现象严重,时有发生,令人痛心。而水利工程确权划界工作滞后,管理范围不清,加大了管理工作的难度。为了破解难题,我区积极推进小型水利设施管护制度、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已完成了全区八大类水利工程设施共7574处调查摸底,其中小型水库106座(含高新区),水塘3632座,引水堰446座,水闸106座,泵站380座,灌排沟渠2404条2694公里,饮水工程429处(其中Ⅳ型191处,Ⅴ型238处),中小河流71条596km。完成了电子数据复核、微机录入、纸质资料汇编归档;核发了产权证书,进行工程所有权、使用权、管理权、经营权村级公示,具体明确建设责任主体,工程管护责任人,完成管护合同签订,积极探索水利工程长效运行管理机制,为推进农业水价改革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但2020年机构改革后,小农水工程建设职能从水利部门划转到农业部门了,小农水项目的申报立项、建设管理,今后统一由区农业农村局负责。
下一步,区水利和湖泊局将进一步加大向上争资立项:一是继续加大灌区续建配套及节水灌溉项目建设,以王英、南川、双石等大中型灌区续建配套节水改造项目为依托,新建、整治一批骨干渠堰、末级渠系,着力打通农田灌溉“最后一公里”问题。拟对南川、双石2个重点中型灌区及向阳垸、赛丰等10个一般中型灌区治理,可研报告已审查,估算投资23.6亿元。二是编制了《咸安区2020-2023年农村供水保障提标升级项目规划》,计划“十四五”期间规模水厂管网延伸7处,受益人口4.2万人,改扩建小型集中供水工程18处,受益人口3.6万人,规划总投资2.49亿元,该项目已经省水利厅成功立项,纳入三年饮水补短板提标升级项目中。
对于“关于打击非法占用水利设施行为”建议,咸宁市公安局咸安区分局回复:将严格按照《农田水利条例》第23条、第43条之规定,对危害农田水利工作设施以及违法条例规定的行为坚决依法处理。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为切实维护好我区农田水利设施的安全,有效服务好全区农业农村经济发展大局,将进一步加强与区水利职能部门的沟通联系,对移送的擅自占用农田水利工程的案件线索及时调查,符合立案条件的坚决立案查处,依法追究责任。
再次感谢您对咸安水利工作的关心和关注,希望再提好的建议。
咸安区水利和湖泊局
2020年9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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