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区政协五届五次会议第044号提案的答复
来源: | 作者:zxxianan | 发布时间: 2021-01-12 | 29578 次浏览 | 分享到:

陈蕾、郑玉蕾、靖涛委员

提出的关于促进我区民办学校教育发展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您们的这一建议提得很好,对改进民办学校教育发展工作具有很好的参考价值和指导意义。非常感谢您们对我区民办教育事业的关怀并为其发展出谋划策。 

一、 基本情况

按照积极鼓励、大力支持、正确引导、依法管理方针,近几年来,我区民办教育事业稳步向前发展,主要存在三种办学形式:一是K12学校,包括小学、初中、高中民办学校。二是学前教育,包括0-3岁幼教和3-6岁幼儿教育。三是社会培训机构。包括为文化类、体艺类和教育咨询或学生托管经营等。

2017年北大邦实验学校进驻,到2019年鲁迅中学招生,再到博实乐实验学校和华师附属咸宁学校筹建,公建民营、民建民营、民建公助等多种形式基础教育学校次第开花。目前全区民办学校共有学生2175人,占全区学生总人数比例不到2%。

二、主要工作及成效

(一)政策上扶持

全面贯彻落实《教育法》、《民办教育促进法》、《国务院关于鼓励社会力量兴办教育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等法律法规。落实市委、市政府出台的招商引资文件,鼓励支持社会资本进入民办教育领域,鼓励吸引域外资本进入我市,投资兴办教育,并推出奖励措施;市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市委、市政府相关文件精神,制订了吸引社会资本尤其是吸收域外社会资本投资教育的相关措施,主动牵线搭桥,吸收社会资本投资教育。近两年,我区有2所民办学校吸引了天润集团等域外资本或当地有影响的民企资本投入。同时,加大资金扶持力度。一是积极扶持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我区对达到省办园标准,具有一定规模,办园行为规范,社会认可的民办幼儿园,定为普惠性民办幼儿园,以政府购买服务方式按照一定的标准给予奖补。二是对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免除学生学杂费,按照公办学校公用经费标准补助。即小学每生每年800元、初中每生每年800元。三是民办高中和职业学校助学金、免学费补助政策标准同公办学校一致。

(二)管理上规范

严格审批。对申报学历教育的民办学校严格执行有关设置标准,审批时,严把审批标准,严格审批程序,严禁随意审批,严禁超范围审批,严禁关系审批。既审定学校章程、办学宗旨、培养目标、招生办法、课程设置、教学计划和发展规划;又核查校舍条件、设备设施、启动资金和师资构成;又认定办学形式、学校领导体制和法人代表资格,经公示后才依法颁发办学许可证。各职能部门同时落实日常管理责任:已经将对各级各类民办学校的管理,包括召开相关会议、下发文件或通知、规范办学行为检查和抽查教育教学安全卫生情况、组织教研培训活动、评比、职称评定、下发情况通报和整改意见及年检等各项工作纳入常态化管理。

(三)督查上严格

严格落实民办学校年检评估制度,每年对民办学校的办学资质、办学行为和财务状况等情况进行综合评价检查。将民办学校的办学方向、育人环节和安全卫生等作为日常督查考核的重要方面,引导学校处理好全面发展与特长培养的关系,提高质量与“片面追求升学率”的关系。通过评估督查,如发现未经备案发布虚假招生简章、广告,不按有关部门批准的项目、标准收费,年度未作财务会计报告等问题,责令纠正。对非法办学进行清理整顿,一些经过整改仍达不到设置要求的,坚决予以关闭或取缔,使我市民办教育逐步走上法制化、规范化发展轨道。

(四)品牌化发展

 梓山湖北大邦实验学校,是一所九年一贯制非营利性现代化、国际化高端品牌学校。学校设置中小学48个教学班,在建中国传统文化类和西方现代文明类场馆18个,打造鄂南地区最高标准教育配套,用“引智办学”的方式,打造“华中一流,国内知名”优质教育品牌,办成中国民办教育体制创新的示范学校,办成咸宁基础教育和民办教育的窗口学校,办成家长和学生热心向往的品牌学校,办成促进梓山湖教育事业整体协调发展的龙头学校。

湖北咸宁鲁迅学校是2019年咸宁市省级重点建设项目,由天润(咸宁)教育产业园投资有限公司投资兴建,是一所集小学、初中、高中十二年一贯制寄宿式高端民办学校,学校采用“小班制教学 寄宿式管理 全方位育人”的办学模式,具有鲜明的“精品式教育 智能化教学 精细化管理 全龄段育人”的办学特点,实现办学的一体化、特色化、现代化、国际化,全力打造“省内一流 全国知名”名校。

就提案中的民办教师职称评定与教师社保问题,经区人社局查找相关政策精神,咸安区民办中小学教师职称评聘不受岗位计划限制,符合条件的都可以申报。民办教师可按照工作年限、工作业绩、师德考评、专业评审获得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按相应的职务(岗位)兑现工资待遇。关于民办学校教师社保问题,咸安区引进的民办学校均已按政策规定参保。北大邦实验学校2017年9月参保,目前参保人数64人;咸宁鲁迅学校2019年9月参保,目前参保人数81人;华师附属幼儿园2019年6月参保,目前参保人数13人。

三、下一步工作思路

(一)进一步改善民办教育发展环境

1.加大政策学习宣传力度。继续做好《民办教育促进法》《国务院关于鼓励社会力量兴办教育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的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工作,进一步统一思想、凝聚共识,不仅要在教育系统内部,也要在全社会营造关心、支持、扶持好民办教育发展的良好氛围,助力民办教育加快发展。

2.加大政策扶持力度。争取出台《咸安区规范民办教育管理促进民办教育发展工作意见》,加强教育部门与劳动和社会保障、民政、消防、卫生等相关职能部门的沟通协作,从办学规模、办学条件、办学质量、教师队伍建设、教育督导和评估制度等方面进一步规范民办教育的办学行为,努力营造公平合理、有序竞争的办学环境,努力推动民办教育的健康、安全、快速发展。

3.加大专项资金支持。继续落实好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扶持政策,加大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奖补力度。加大财政投入力度,探索建立多元化公共财政扶持体系。依托教育基金会,组织开展有利于民办教育发展的活动。落实同等资助政策,民办学校学生与公办学校学生按规定同等享受助学贷款、奖助学金等国家资助政策。

(二)努力提升民办教育办学水平

重点围绕“办学场所符合安全卫生要求,校园校舍及设施设备满足基本办学需要,从业人员配备及资格达到基本要求”三个方面,认真研究针对性措施,建立达标扶持、限期整改和淘汰相结合的机制,努力推进民办学校办学条件达标。通过积极培育现有民办学校、引进优质教育资源等途径,着力打造一批理念先进、质量过硬、特色鲜明、社会声誉好的品牌民办学校。

(三)依法加强民办教育规范管理

1.做好民办学校分类管理工作。国务院相关部门已经下发了《民办学校分类登记实施细则》和《营利性民办学校监督管理实施细则》,对民办学校的管理提出了新要求,实行非营利性与营利性民办学校分类管理是中央确定的重大改革方向,是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构建公办民办教育共同发展办学格局的重要举措。我区将按照省里部署,结合咸安实际,建立民办学校分类管理制度,明确营利性与非营利性民办学校的区分标准。统筹兼顾各方面利益关系,保证民办学校平稳发展,合法过渡。

2.建立完善管理制度。建立完善民办学校招生备案、财务管理、票据使用、收费管理、办学变更审批(核准)、办学终止审批等管理制度,加强对民办学校的规范管理;建立完善民办学校年度检查、年度财务审计、平时监督检查、办学信息公开等制度,加强对民办学校的监督管理。科学设置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审批标准,严格规范审批程序,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对相关设置标准进行必要的修改。进一步加强对民办学校的财务审计,严格财务管理。完善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年检制度,充分发挥年检在促进和规范民办学校发展中的作用。采取具体措施切实加强对民办学校教师的培训和管理。

3.加大教育行政执法力度。依法加大对各类民办学校办学行为的监管,以解决中小学生课外负担重为突破口,切实加强对全市校外培训机构的治理。根据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推进校外培训机构整治工作要求,整合执法资源,开展联合整治,形成治理合力。推进对民办学校的管理从直接行政干预向依法管理的转变,加大对违法违规办学行为的查处力度,严厉打击非法办学行为。

(四)切实防范民办学校办学风险

加强民办学校安全管理,落实学校安全主体责任,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师生安全教育,严防安全责任事故发生。加强民办学校财务监督,防范办学动机不纯的举办者恶意抽逃和挪用办学经费。探索民办学校办学风险保证金制度,积极有效应对民办学校办学遇到困难或危机时的风险。

感谢您对教育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您们今后提出更多宝贵意见!

 

 

                            区教育局

                           20201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