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区政协五届五次会议第053号提案会办工作的意见
来源: | 作者:zxxianan | 发布时间: 2021-01-12 | 59557 次浏览 | 分享到:

咸安区委政法委:

    现将区五届四次会议第053号提案提出的“关于建立乡镇综合调解中心”提案办理情况函告如下,请综合后一并答复提案者。

    近年来,我局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坚持发展“枫桥经验”,调防并举化解矛盾纠纷,坚持排查在先、关口前移,巩固和发挥人民调解的第一道防线作用,稳步推进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委员会建设,扎实开展人民调解工作,全力构建矛盾纠纷多元调解机制,努力把维护稳定的各项工作抓实做细,确保社会大局和谐稳定。

一、健全规范调解网络管理

我区有183个人民调解委员会,专兼职调解员1418人,其中,专职调解员218人,兼职调解员1200人,高中及以上学历718人。全区各级各类调解委员会,做到了“六统一”,即人民调解委员会标牌、标识、印章、程序、制度、文书统一。

在梓山湖科技新城碧桂园项目及贺胜站前广场项目设立了调解工作室,共调解劳资劳务纠纷百余起;延伸联防联调工作防线,构筑了以咸安、江夏、大冶三市区为核心的鄂东南大防线,共化解边界纠纷23;将200余名社区网格员纳入信息员管理,形成了纵向到底,横向到边,部门联动的大调解网络格局。进一步创新人民调解工作机制,建立了人民调解司法确认、调解现场证据保全、人民调解舆情信息上报以及“人民调解进项目、进园区”等工作机制,“三调衔接,四轮驱动”的大调解工作效能充分彰显。

二、进一步完善调解制度

在坚持重大矛盾主动介入调处制度的同时,积极完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制度,建立疑难案件大调处制度,落实调解回访工作制度等四项制度。上半年,基层司法所和调解组织共调处各类矛盾纠纷1877件,调解成功1830件,调解成功率97.5%,涉及金额1908.70万元。

三、成立咸安区人民调解中心

71日,在中国共产党成立99周年之际,咸安区人民调解中心正式投入运营,中心通过搭建矛盾纠纷化解平台,与直部门合作,建立各专业性、行业性人民调解委员会,实现“专业人”在“专业地方”办“专业事”,进一步提升全矛盾纠纷调解工作水平。咸安区人民调解中心(以下简称中心),是委、政府同意设立,咸安区民政局审批,咸安区司法局主管的一家向社会免费提供解决行业性、专业性纠纷服务,非营利性质的社会团体是解决人民内部矛盾纠纷提供公共法律服务的枢纽性工作平台中心拥有600余平方米办公面积,集中进驻劳动争议纠纷、医疗纠纷、婚姻家庭纠纷、校园安全、交通事故纠纷、房产物业等6直行业性专业性调解委员会;纠纷接待组诉调对接组、纠纷调解心理咨询组、综合协调组,进驻专职人民调解员、法官、律师等20人中心旨在打造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新路径,完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使更多的纠纷通过非诉方式就近、及时的化解,降低纠纷解决的成本,减轻群众和财政的负担。中心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采取“统一受理、集中梳理、归口调解、限期处理、依法调解”的工作方法,集调解、组织、协调为一体的调解资源集约化供给,提高调解工作的针对性和精细化水平,增强和扩大调解的社会效应,为群众提供专业、优质的“一站式”调解服务。

中心自7月1日运行以来,立足巩固和发挥人民调解的第一道防线作用,初步运转顺畅,效果明显共排查调处各类矛盾纠纷61件,调解成功57起,成功率达93%以上;防止群体性上访事件3起25在化解矛盾纠纷,因其身份的中立性,更易得到当事人的信任,因此,也更容易通过行之有效的思想工作稳定当事人的情绪,淡化当事人的矛盾指向,最大限度地降低矛盾激化程度,达到定纷止争的目的。中心的这种独特优势使其在推进矛盾纠纷化解上的柔性执法功能和“软实力”日趋凸显。

    

区司法局

2020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