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政治协商 凝聚发展合力
来源: | 作者:zxxianan | 发布时间: 2015-09-17 | 17689 次浏览 | 分享到:


——市委政协工作督查会议汇报材料
中共咸安区委
  人民政协是我国民主政治建设的独特创造,也是我国社会主义民主制度的特色和优势。近年来,咸安区委认真贯彻落实2011年市委政协工作会、《中共咸宁市委贯彻<中共湖北省委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人民政协工作的决定>的实施意见》、《中共咸宁市委关于加强人民政协协商民主工作的意见》等系列重要会议和文件精神,把加强政协民主监督工作作为全区民主政治建设的重要内容,强化领导,加大支持,多措并举,形成了“党委重视、政府支持、政协主动、部门配合”的民主监督机制,有力促进了全区民主政治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区政协机关、各乡镇街道政协联络处以及各级政协委员坚持区委政府工作推进到哪里,政协工作就推进到哪里、作用就发挥到哪里,为全区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我们的具体做法是:
  一、坚持发挥区委在政治协商中的主导作用
  区委坚持按照“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原则,始终把政协工作摆在全局工作的重要位置,加强和改善对政协民主监督的领导和工作支持,切实做到思想上重视、制度上保障、工作上支持,形成有利于人民政协履行职能,开展民主监督的良好氛围。一是把联系政协工作制度作为发挥主导作用的重要措施。区委主要领导出席政协全会并讲话,区委副书记联系政协工作,强化日常工作的沟通。每年至少听取一次政协党组工作专题汇报,研究政协工作,协调解决有关重大问题。政协主席列席区委常委会议制度,研究讨论有关政协工作时,还吸收政协分管副主席及有关委室负责人列席。同时,还把是否重视和支持政协工作,作为衡量各级党组织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内容,纳入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目标管理考评和考核。二是出台了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人民政协工作的《意见》。明确规定了认真搞好人民政协的政治协商、积极推进人民政协的民主监督、深入开展人民政协的参政议政等6个方面共26项内容,支持区政协履行职能,充分发挥其在加快发展进程中的重要作用,推动政协事业实现新发展。三是充分发挥政协党组核心作用。建立了政协党组成员参与全区工作机制,在全区各项工作推动中充分发挥政协党组成员作用,支持区政协机关领导落实“六联”工作单,每年都根据区政协班子成员的分工以及工作经验确定挂点联系的重点项目、重点企业等。四是构建大统战工作机制。指导区政协建立了党组成员分工联系各民主党派、工商联等制度。换届以来,非党干部中有5名同志被提拔为正科级领导,2名被提拔为副县级领导,3名被提拔为中层领导,8名调整到重要岗位。坚持以界别为单位组织年终视察,围绕热点咨政建言,并坚持界别提案征集制度,发挥界别优势,突出界别作用。
  二、坚持把政治协商纳入决策程序
  区委坚持积极发挥人民政协作为协商民主重要渠道作用,寓民主监督于协商议政之中,通过搭建协商平台,充分发挥委员的主体作用,拓宽公民有序政治参与渠道,使各项工作更顺乎民意、合乎实际。一是把政治协商作为重大决策制定的必经程序。切实做到重大问题协商在区委决策之前、人大通过之前、政府实施之前,确保政协工作与党委政府工作在目标上同向、认识上同心、行动上同步。二是把政治协商作为推进重要工作落实的必要手段。区委历次全会、全区性重大会议都要邀请政协委员列席,参与讨论和重大工作决策。凡是关系到全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事项,都在决策之前让政协了解情况,决策之中让政协发表意见,决策之后让政协协助落实。三是把政治协商作为重点问题化解的必然要求。坚持区委出题目、政协做文章,围绕全区中心工作和阶段性任务,每年安排10-15个重点,由区政协组织具有相关专业背景的委员进行专题调研,提出意见和建议。同时,区委还鼓励支持政协围绕中心开展视察、调研活动,帮助做好理顺关系、化解矛盾、增进团结、促进稳定的工作。
  三、坚持不断丰富和完善政治协商形式
  始终把民主协商规范化、程序化和制度化,作为贯彻落实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重点,不断丰富和完善政治协商形式。一是建立完善通报协商制度。一年一度的区政协全委会议,区委主要负责同志都会参与委员讨论并在闭幕式上讲话,通报全区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对政协工作做出评价,提出指导性意见和要求。对全区政治、经济和社会生活中的重大问题,以及每次区委全委会、区委工作会议之后,都向区政协常委会议作专题通报,听取有关意见和建议。对区委的重要部署和区政府决定的有关事项,都以文件或会议纪要的形式,及时通报给区政协机关,让政协委员们了解和熟悉有关情况。二是建立完善对口联系制度。定期安排对口联系工作对接座谈会,印制发放对口联系街道、部门联系卡,为他们相互联系,加强沟通提供便利,扎实推进对口联系工作开展。三是建立完善联谊交友制度。建立完善了区级领导干部与党外代表人士联谊交友制度,定期走访慰问并听取党外人士的意见建议,使党外人士真正成为党的诤友挚友。指导区政协和区委统战部在统战系统中积极开展政协委员和党外人士走访活动并使之常态化,在民主党派和党外人士中产生了良好反响。同时,每年定期召开省、市政协委员座谈会,听取各界人士对全区工作的意见建议,最大限度凝聚各方智慧和力量。
  四、坚持把协商成果作为决策重要依据
  政治协商的成果最终要体现到为区委决策提供参考上来。一是支持政协围绕中心工作开展协商。根据区委中心工作,结合政协特点,主动出题目、交任务,支持政协建言献策、参政议政,围绕区四次党代会的决策部署和区委年度重点工作安排,就经济发展、城乡统筹、民生改善、生态建设、社会治理等具体事项,以及“十三五”及其他专项规划编制和调整、深化改革中需要认真研究的具体问题,特别是对市委部署的工业崛起、三大百亿产业发展、平安建设等重点工作,由区委、区政府、区政协办公室提出年度协商工作计划,对协商形式、协商时间、协商准备、成果报送、处理反馈等作出具体安排,规范协商活动,增强协商民主和民主监督的政治性、权威性、操作性、实效性。二是支持政协围绕重点决策开展协商。支持政协围绕全区发展大局,多层面开展政治协商活动。如区委、区政府对一些重大政策制订、重要工作部署、每年的政府和两院工作报告,都要事先征询政协的意见,还专题召开座谈会征求意见。区委、区政府领导每年都出席政协的全会,与政协委员一起参加讨论,听取政协委员的意见和建议,共商改革发展大计。区政府每年年中都向区政协常委会通报半年度工作,协商下半年政府工作安排。区委常委会、区政府常务会议及其他重要会议,均邀请区政协主席或副主席列席,参与全区重大问题的决策协商。三是支持政协围绕热点问题开展协商。区委支持政协发挥人才荟萃、智力密集、渠道畅通、联系广泛等优势作用,针对区委区政府重视的、部门重点主抓的、民生反映强烈的热点焦点问题,深入基层和实地开展调研工作,区政协先后围绕新型城镇化建设、茶产业发展、商贸物流区拓展等经济发展关键领域广泛开展调研,围绕村级公路延伸、农村养老服务、村“两委”换届等社会事业热点问题积极建言献策,围绕区政府“十件实事”、“两个责任”落实和依法治区等党政工作重点任务认真开展民主监督,提出了许多具有建设性的意见建议,为区委、区政府重大决策提供重要参考,可谓政治协商有方、参政议政有为、民主监督有力、调研视察有效,改革创新有谋。
  虽然区委在支持政协履行职责、民主监督等方面做了许多工作,人民政协的民主监督工作不断得到加强,工作实效不断提升,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从政协自身来看,一些政协委员基于对“帮忙不添乱”的片面理解,采取“谨慎”的监督态度,一定程度上还存在不敢监督、不愿监督的思想倾向;从监督对象来看,仍然有少数党委(党组)存在着对民主监督认识不足、重视不够的问题,少数部门领导潜意识中不愿接受政协民主监督,缺乏诚意;有的单位认为有人大、纪检和监察部门监督就够了,政协的民主监督“可有可无”,接受民主监督的自觉性不强;从政协工作实效看,监督的成效还有待进一步提升,提案办理满意率存在人情、面子问题;对监督提出的问题,没有形成比较完善的反馈机制,部分视察报告等监督成果采纳情况没有及时反馈给政协,容易造成监督开展热热闹闹,采纳反馈平平淡淡,对监督积极性造成一定影响。
  下一步,我们将以此次专项督查工作为动力,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政协有关会议、文件精神,结合区情实际,加强领导,完善机制,创新方法,不断推进政协和统战工作制度化、程序化、规范化,更好地服务我区发展稳定大局。一是进一步落实咸发〔2011〕6号、咸发〔2013〕7号文件。继续把省市委关于加强人民政协民主监督的实施意见落到实处,支持政协充分履行职能。积极推进“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制度建设,使政协在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上切实发挥作用。继续把政治协商纳入区委、区政府的决策程序,对重大问题决策前和决策实施过程中要与政协及时协商,根据全年工作要点,每年及时安排协商课题,尽可能做到有序协商。二是进一步强化政协事业发展的基础保障。加强政协的干部队伍建设,坚持把区政协干部的培养、使用纳入党政干部队伍建设的总体规划,加强选拔、交流与任用,加大政协机关与党政机关及其他部门之间干部交流力度,形成制度,长期坚持,努力造就一支政治坚定、作风优良、学识丰富、业务熟练的高素质政协干部队伍。切实保证人民政协开展工作的经常性经费和其他必要的活动经费,并逐步改善办公条件。三是进一步推动政协工作创新和发展。支持政协努力探索新形势下开创政协工作新局面的新路子,不断推进人民政协制度创新、工作创新,保持人民政协事业旺盛活力。狠抓工作制度创新、联系载体创新和活动载体创新,积极发挥政协的桥梁纽带作用,凝聚力量,发挥优势,努力使我区政协工作再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