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安区早点食品安全调查报告
来源: | 作者:zxxianan | 发布时间: 2012-08-06 | 530 次浏览 | 分享到:
区政协经济人口环境资源委员会
区政协科教文卫体委员会
  食品质量安全,关系到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关系到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稳定。食品安全问题不是一件小事,随着《食品安全法》的出台实施,它已上升为地方政府的“一把手”工程,区委、区政府对此非常重视。为了加强食品安全监管,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7月中下旬,由区政协冯平方副主席带队,区政协经济委、科教文卫委组织,对城区早点食品开展了专项调查。本次专项调查得到了区卫生局、卫生监督局、区质量技术监督局、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区工商局、区环保局、区城管执法二大队、区疾控中心等部门的支持和参与。这次调查以城区为重点,主要对早点原料加工小作坊、早点经营店铺和流动摊点采取集中检查、重点抽查、采样检测、座谈走访和发放问卷等形式进行专项调研,现将此次专项调研情况汇报如下:
一、咸安区早点现状与卫生监督工作情况
(一)早点经营与抽检的基本情况。
咸安城区共有登记在册的早点经营户241家,有固定店面经营户198家。而符合早点基本经营标准的早点经营户35家,仅占早点经营总户数 14.5%。全区早点原料加工小作坊企业23家,仅3家以质量承诺书为最低标准领取证照,没有一家具备食品加工生产许可准入条件。本次检查80户早点经营商户,随机抽检13个早点、餐具卫生指标,合格的4个,不合格的9个,合格率30.77%。抽检5个早点原料(米粉)样品的次硫酸氢钠甲醛(雕白块)含量,均未检出。
(二)早点食品卫生安全监督工作情况。
食品安全是一个与社会稳定息息相关的重大公共安全问题,食品安全监督部门,对此都有很高的认识,将食品卫生安全作为卫生监督工作的重中之重来抓,采取了一定的监管措施。一是落实持证经营的市场准入机制。对早点经营户做到卫生许可工作程序合法,资料齐全,工作规范,规定城区3人以下的小吃店,从业人员体检合格者,健康证、卫生许可证7日内办理完毕;具有一定规模的食品加工业申请办证的,确认材料符合要求后,3日内安排监督人员到现场进行审查,7日内办理完有关证件。二是抓早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相关职能部门从推行早点示范店和长安大道早点、小吃示范一条街工作入手,要求小吃店做到“四统一”:即统一穿戴工作服帽、统一配制垃圾桶、统一悬挂证照、统一制度上墙。对早点流动摊贩、占道经营、搭棚经营的早点摊位,进行取缔;对有固定门面但达不到国家标准的,要求增加经营面积,分离设置就餐区和操作间,并配备消毒、冷藏设施。三是实行定期抽检,落实监管责任。把在食品中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地沟油”作为重点监管的范畴,采取随机抽样、露头就打的原则,严格管理。对面粉、米粉、粉丝、油条、酱油、卤料等早点原料,实行每季度抽检一次,送市检测中心检测。尽量控制不符合卫生安全标准的食品上餐桌。
二、早点食品卫生安全存在的问题
这次集中对城区早点原料加工小作坊、早点经营店面、摊点食品卫生安全调查,发现存在如下问题:
(一)投资规模小,硬件标准不达标。从我们检查的80多家早点摊点来看,经营面积达到早点店铺硬件标准(24平方米以上、操作间8平方米并与用餐区分离)的早点店铺只有5家,其余的大多数经营面积在10--20平方米左右,操作间与用餐区同处一室,就餐桌椅破旧不堪、油渍斑斑,室内四周被油烟熏得漆黑,室外污水横流、蚊蝇遍地。多数经营户把操作间摆放在店门口,有的甚至摆到路边,占用人行道,用餐面积很小;有的以违建简易棚作为早点的店铺,四面通风,四害横行。如区实验中小学校门口两旁的早点棚,背靠厕所,有七、八家在这里经营早点。
(二)卫生安全意识差,经营秩序混乱。城区早点店以家庭成员为从业人员的居多,从业人员多不重视健康检查,无健康证或一人办证多人上岗的现象较为突出;不穿工作服、不戴口罩、随手收钱找钱、不对手部消毒或未戴一次性手套就加工面、粉的现象较为普遍;一次性碗筷质量低劣发霉,餐具、食品包装袋随意堆放,与其他杂物混装混存,造成早点食品二次污染;早点就餐时间集中,特别是城区中小学门前、火车站周围、老城区的早点摊,因就餐时间集中,烫粉、烫面的水来不及烧开,反复使用,没有加热的粉、面端上顾客餐桌。粉、面加工小作坊也是多数以家庭成员从业为主,文化素质普遍较低,不了解食品质量安全法律法规,不懂得食品质量安全知识,生产设备简陋,没有技术标准,检验人员、检验设备,按传统工艺和习惯、凭经验和感观判断质量优劣,无法保证所生产的产品全部合格,还有的粉面加工小作坊,随季节、销量时开时停,很难保证卫生安全标准。这些粉、面加工小作坊多分布在城乡结合部,经常变换生产场地,隐蔽性强不易管理,造成经营和管理上的混乱。
(三)占街为市,露天经营。马路餐桌是城区早点的一个最大的问题,在城区早点经营中占有20%以上的比例,比较集中的有老师专、中城、南门小学、火车站、宏大市场等地,这些流动的早点摊点,没有办理任何证照,摆放的食品也没有隔尘、防蝇设施,晴天被路边灰尘粘附,雨天车轮辗过溅上泥水。这些早点有的是即食食品,直接入口;有的经简单加工,在半温不热的水中摆几摆,卫生不卫生可想而知。
(四)监管机制不顺,缺乏监管力度。2009年省政府主持召开全省食品安全工作会议,发文明确将餐饮服务的管理职能从卫生监督局划归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卫生行政部门只承担食品安全综合协调的职责。但会后全省从市到县(区)都没有理顺这一管理机制,卫生监督局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餐饮业的监管,从责任主体上存在着监管越位和缺位,谁都可以管,谁都管不深入,管不到位,给早点及其他餐饮食品安全监管造成监管真空。
三、早点问题的原因分析
通过对早点食品卫生安全检查,我们认为早点卫生安全存在问题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准入门槛低,从业人员素质差。调查发现,城区早点店老板有相当一部分是下岗工人、城郊失地农民、农村进城人员等,他们没有多少积蓄,做不起大的买卖,而卫生监督部门对早点经营准入,没有严格执行必需的准入条件,就使投入小、回本快的早点经营成了他们择业的第一选择。一是年龄偏大、文化程度偏低。他们没有经过就业前的培训,对卫生安全知识一无所知,凭着自己的习惯和经验经营。二是法律观念淡薄。有的受利益的驱动,选择价格低廉的原材料,贮藏设备简陋、贮藏方式简单,原材料购进时索票索证制度不落实。
(二)职能交叉,监管不力。早点从农产品生产加工到端上餐桌,涉及多个职能部门的监管,从农产品生产、早点半成品加工到即食面点经营、早点小吃等,分别由农业局、质量技术监督局、工商局、卫生监督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进行监督管理。对早点摊点的占道经营、周边的环境卫生,城管局、环保局也有监管职能。这些职能部门条块分割,职能交叉,权责不清。特别是对流动早点的监管,卫监、城管、工商等部门,谁都可以管,也可推给其他部门管。只要其中一个部门对流动无证早点摊点,下功夫真管,就可管住。但是,由于部门间工作相互推诿,这些流动的早点摊贩,长期在城区与这些监管部门玩“躲猫猫”,有的还堂而皇之占道经营,成为监管部门眼皮底下熟视无睹的盲区。
(三)消费者的卫生和维权意识不强。目前大多数消费者在外早点用餐已经成为习惯,对早点的要求以充饥求饱的为多,讲究卫生安全、享受营养美味的少,特别是中小学生,流动务工人员,他们对食品安全意识淡薄,自我保护意识不强。早晨赶时间,饥不择食,不管卫生不卫生,只要对口味端到就吃,吃出异物或变质食品又不知道维权。消费者这种饮食习惯,助长了经营者的违法行为。
四、加强我区早点食品安全的建议
(一)加强食品安全领导,健全监督管理机制。根据《食品安全法》的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统一负责、领导、组织、协调本行政区域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全程监督管理的工作机制,确定本级卫生行政、农业行政、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管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完善落实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责任制,对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进行评议、考核。食品安全监管涉及多个部门,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的分工是:卫生行政部门承担食品安全综合协调工作;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管理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分别对食品生产、食品流通、餐饮服务实施监督管理。这些部门如果没有一个机构统一领导,很难形成监管合力。因此,区政府要强化对食品安全工作的领导,成立食品安全委员会,出台相应文件,确定食品安全监管部门的管理职责,健全监管机制,坚决打击流动无证经营的早点摊点,消除食品加工、流通等监管环节上的盲区,杜绝监管工作推诿扯皮,使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规范化、制度化。
(二)实施行业标准,提高准入门槛。从检查的情况看,目前城区早点经营投入小,设施条件差,布局分散,管理难度大,存在的安全隐患很多,食物中毒事件随时都有发生的可能,必须依法加强管理。一是提高准入门槛,执行行业标准。区卫生监督、食品药品监督、质量监督、工商、城管执法等部门,要形成合力,对城区主干道和老街繁华地段的早点店铺,率先进行规范整顿,结合文明城市创建的要求,建设早点示范一条街。示范店要求经营面积必须达到24平方米以上,其中操作间8平方米以上,并与用餐区分离,店内干净整洁,上下水道通畅,“四防”、消毒、冷藏设施齐全。对早点原料加工企业,要坚决取缔规模小、设备条件差、生产场地不足的小作坊,以食品加工企业生产许可为尺度标准,取消现行生产质量承诺制,在全区择优扶持3—5家通过改造达到一定规模、有标准的生产场地、有必要的检验和生产设备的正规生产型早点原料加工企业,从源头上把住早点食品安全的关口,彻底改变目前面、粉加工作坊布点分散、经营混乱、不便管理的局面。二是餐饮服务企业必须实行准入许可制度。餐饮服务许可证发放必须以准入硬件达标为前提,新办餐饮企业硬件不达标不准开门营业。老企业要对照标准限期整改,整改不达标的要收回许可证,停业整顿。三是从业人员必须持有健康证和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从业人员要掌握基本的食品卫生安全知识,身体健康,持证着装上岗。四是采购的原材料要索证、索票登记台帐,一旦发生食源性疾病事件,便于追溯源头。
(三)加强就业培训,提高人员素质。食品行业是一个特殊行业,与人们的生命安全息息相关,如果没有法制观念和卫生意识,是非常可怕的。相关职能部门要从服务的角度,组织从业人员免费参加劳动就业培训机构的卫生知识、操作技能和有关法律、法规的集中培训,让他们了解基本的食品卫生常识,个人健康知识、餐具消毒知识和食品安全法律知识,掌握餐饮服务的基本操作技能,以提高从业人员的卫生安全意识,服务意识、责任意识。新办的餐饮服务企业要把从业人员培训取得的合格证作为颁发餐饮服务许可证的前置条件。
(四)增加抽检频次,保障经费供给。抽样检验是食品安全监管的一个重要手段,质量监督、工商行政、卫生监督、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必须定期或不定期地对监管责任范围内的监管对象进行抽样检验,特别是米粉加工小作坊,规模小、生产场地隐蔽、设备简陋、卫生状况差,一个小作坊为多家早点摊点提供粉面等早点原料,一旦出现问题就会影响一大片。卫生监督、质量监督部门要加大力度,对条件差的早点摊点和面粉加工小作坊要严格检验,增加抽检频次,发现产品质量问题不放过,整改不到位不放过,直至关门停业。由于抽样检测要购买样品,不允许向经营户收取检验费,所以地方财政要从工作需要出发,把卫监、质监部门食品安全监管检测经费,列入年度财政预算,保证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正常开展。
(五)发展特色早点小吃,增强城市品味。地方名吃也是一张地方名片,体现一个城市的品味和档次。我们各个职能监管部门在对餐饮企业实施监管的同时,也要积极引导和扶持我区餐饮企业,把小的餐饮企业做大、大的餐饮企业做强,为挖掘地方名吃,引进名吃加盟连锁做好协调服务。根据我区旅游城市发展的要求,规划建设名吃美食一条街,将“吃”溶入“游、购、娱”,进一步提高香城泉都的美誉度和知名度,为发展我区旅游经济作出最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