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政协是我国政治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我国政治生活中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在新形势下,充分发挥人民政协的作用,对于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今天,利用这个机会,我想讲三个问题:
第一个是,党的十六大以来中央和省委关于加强人民政协工作的重要思想;
第二个是,简要介绍人民政协的基本问题;
第三个是,关于新形势下人民政协的主要任务。
一、党的十六大以来中央和省委关于加强人民政协工作的重要思想
党的十六大以来,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中共中央高度重视人民政协工作,提出了许多重要的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全面开创了人民政协事业发展的新局面。省委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加强人民政协工作的方针政策,切实加强对人民政协的领导,推动全省政协工作上了一个新台阶。
(一)人民政协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组成部分
2009年9月,胡锦涛总书记在庆祝人民政协成立6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中,系统回顾总结了人民政协的丰富经验和重要启示,明确指出:“必须坚持把人民政协事业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放在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中部署和推进”。这是一个新的重要论断。胡锦涛总书记在讲话中,用了很大篇幅,把中央对政协工作各个时期的部署与当时人民政协实际工作作了史论结合的表述,对人民政协的历史贡献作了分阶段的、全面的、具体的回顾。
胡锦涛总书记指出,在以毛泽东同志为核心的中国共产党第一代中央领导集体领导下,人民政协作为统一战线组织和民主协商机构,在完成社会主义改造、推动各种社会力量为实现党和国家总任务而奋斗、活跃国家政治生活、调整统一战线内部关系、扩大国际交往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1978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在以邓小平同志为核心的中国共产党第二代中央领导集体领导下,人民政协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在协助拨乱反正、落实统一战线政策、实现“一国两制”构想、开展人民外交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开创了人民政协事业新局面。1989年党的十三届四中全会以后,在以江泽民同志为核心的中国共产党第三代中央领导集体领导下,人民政协适应国内外形势发展变化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发展要求,在促进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建设等方面发挥了积极建言、广献良策的作用,在畅通党和政府同各界人士的联系、协调各方面关系等方面发挥了凝聚人心、汇聚力量的作用,在实现香港和澳门顺利回归祖国、促进祖国和平统一中发挥了独特作用。党的十六大以来,中共中央在新的历史起点上继续把人民政协事业推向前进。人民政协积极投身科学发展实践,为推进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进程,为战胜历史罕见的特大自然灾害,为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冲击、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为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为推进“一国两制”实践和祖国和平统一,为维护世界和平、促进共同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从胡锦涛总书记就人民政协对中国革命、建设、改革事业的历史贡献,所作的如此大篇幅总结回顾中可以看出,正是由于中国共产党始终高度重视和积极支持人民政协工作,坚持把人民政协事业纳入党和国家事业发展总体布局,推动人民政协事业不断发展壮大,才能形成人民政协工作在今天的大好局面。人民政协也自觉围绕党和国家的工作大局开展工作,自觉围绕党和国家决策部署谋划工作,始终做到同党和国家方向一致、目标一致、工作一致,为党和国家各项工作顺利开展做出了贡献。所以,胡锦涛总书记深刻指出:“人民政协事业深深植根于党和人民建设社会主义的伟大实践,融汇于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历史进程,为国家、为民族、为人民建立了不朽业绩。回顾历史,展望未来,人民政协事业创造了辉煌的过去,也必将创造出更加璀璨的未来!”中央对人民政协历史功绩的高度评价,把人民政协事业纳入党和国家发展的总体布局,必将激励人民政协各级组织和广大委员,为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做出自己应有的贡献。
(二)人民政协是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伟大创造
人民政协通过民主协商完成建国大业,体现了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高度的政治智慧和宏大的政治气魄,开辟了中国民主政治发展的新纪元。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继承我们党所创造的民主协商的传统,并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发扬光大,强调在扩大社会主义民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发展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伟大实践中,人民政协应该也完全可以发挥更大作用。
2006年颁发的《中共中央关于加强人民政协工作的意见》指出:“人民通过选举、投票行使权利和人民内部各方面在重大决策之前进行充分协商,尽可能就共同性问题取得一致意见,是我国社会主义民主的两种重要形式。”2007年发布的《中国的政党制度》白皮书,正式提出了“选举民主”和“协商民主”的概念,并指出:协商民主既关注决策的结果,又关注决策的过程,从而拓宽了民主的深度;协商民主既关注多数人的意见,又关注少数人的意见,从而拓宽了民主的广度。胡锦涛总书记在纪念人民政协成立60周年大会上充分肯定了协商民主的重要性。他强调:“坚持通过充分协商增进共识、凝聚力量,对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对发展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充分调动各方面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在我国,无论是党内民主还是人民民主,都包含着选举民主和协商民主两种形式。协商民主的主要载体是人民政协。人民政协是我国人民民主进程中原创性的组织形式,也最为鲜明地体现着民主的中国特色和中国气魄,世界上没有哪一个国家能够创造出如此适应本国历史和国情的政治组织。坚持和完善人民政协这种民主形式,既符合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要求,又体现了中华民族兼容并蓄的优秀文化传统。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要善于运用人民政协这一政治组织和民主形式。正因为如此,胡锦涛总书记在庆祝人民政协成立6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中,又一次论证了人民政协的政治本质和民主属性,明确指出:“人民政协这一中国特色政治组织和民主形式,是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伟大创造,既顺应世界民主发展潮流,又体现中国共产党和中国人民的政治智慧,具有强大生命力和远大前程,值得我们倍加珍惜、长期坚持。”
胡锦涛总书记在“七一”讲话中指出:随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持续推进,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需要也必然会继续向前推进;要继续大力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我们应当充分运用体制框架内的各种民主形式,特别是人民政协的协商民主形式,按照“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原则,进一步规范政协与人大、政府、法院、检察院的关系,加强与各方面的沟通与协作,创造更多、更有特色、更富成效的民主实现形式,形成选举民主和协商民主两种形式相辅相成、相得益彰的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新格局。
(三)人民政协是中华民族强大凝聚力的重要实现形式
人民政协自诞生之日起,就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各党派、各团体、各民族、各阶层大团结大联合的组织。团结功能始终是人民政协的应有之义。毛泽东同志曾提出,政协不能搞成清一色的。邓小平同志也提出,统一战线的“范围以宽为宜,宽有利,不是窄有利”。人民政协坚持“大团结、大统一、囊括一切代表人物”的方针,通过增设界别,扩大阵容,涵盖了包括8个民主党派、56个民族、5大宗教在内的34个界别代表人士,具有组织上最为广泛的代表性和政治上最大限度的包容性,成为中国人民大团结大联合的象征。
团结和民主是人民政协的两大主题,也是人民政协的两大功能。我国的人民民主从本质上说是合作式的、协商式的。它不同于西方竞争式、对抗式、替代式的民主。因此,人民政协发扬民主与增进团结始终是相辅相成、缺一不可的。
中共十六届六中全会就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作出了战略部署,要求人民政协发挥协调关系、汇集力量、建言献策、服务大局的作用。人民政协的基本属性、主要职能、组织构成、工作原则和活动方式,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是完全一致的,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各项工作是紧密相连的。人民政协应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促进政党关系、民族关系、宗教关系、阶层关系、海内外同胞关系的和谐中作出自己的贡献。
胡锦涛总书记在庆祝人民政协成立6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中进一步指出,人民政协是中华民族强大凝聚力的重要实现形式,强调人民政协要坚持把发扬民主、增进团结、协调关系、化解矛盾作为履行职能的重要着力点。人民政协作为广求团结的组织,应不辜负党中央的期望,为增强中华民族凝聚力和向心力作出更大贡献。
二、关于人民政协的基本问题
人民政协的基本问题有很多,重点的有:历史发展问题、性质问题、职能问题、履行职能方式问题、自身建设问题、特点和优势问题。下面,我对这六个方面作简要介绍。
(一)关于人民政协的历史发展
人民政协已经走过了62年的光辉历程。学习掌握人民政协的历史,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第一,人民政协成立的理论基础和实践基础。中央和胡锦涛总书记反复强调:“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是中国共产党把马克思列宁主义统一战线理论、政党理论、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理论同中国具体实践相结合的伟大创造,是中国共产党同各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各人民团体和各族各界人士风雨同舟、团结奋斗的伟大成果。”这里讲的“伟大创造”和“伟大成果”,明确指出了人民政协的理论基础和实践基础。
第二,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这次会议有几个特点,一是,于1949年9月21日至30日在北平召开,也就是在新中国成立前夕召开。二是,会议代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职权,制订了具有临时宪法性质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成立了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确定了新中国的国旗、国歌、国都、纪年,宣告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成立。三是,会议选举产生了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标志着人民政协的成立,也标志着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确立。
第三,人民政协的发展历程。2009年9月,胡锦涛总书记在庆祝人民政协成立6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中明确提出“两个60年”,即“人民政协事业的60年,是同人民共和国一起成长的60年,是同全国各族人民为实现国家富强、人民幸福、祖国统一而奋斗一道前行的60年。”这是对人民政协伟大历程的高度概括。人民政协的发展历程可以划分为四个阶段。这四个阶段分别在以毛泽东同志、邓小平同志、江泽民同志为核心的中共中央和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中共中央领导下,人民政协事业不断向前发展。关于这一点,前面我们已经讲过。
第四,人民政协的重大贡献。60年多来,人民政协为国家、为民族、为人民建立了不朽业绩,作出了巨大贡献,总起来说就是:“为恢复和发展国民经济、巩固新生人民政权、推动各项社会改革,促进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促进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作出了重大贡献。”
(二)关于人民政协的性质
人民政协共有三重性质,即: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是中国人民爱国统一战线的组织,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重要机构,是我国政治生活中发扬社会主义民主的重要形式。
第一,人民政协是统一战线的组织。统一战线是我们党领导革命、建设、改革取得成功的三大法宝一。比如,在大革命时期建立了反帝反封建革命统一战线,在抗日战争时期建立了抗日民族统一战线,在解放战争时期和建国初期建立了人民民主统一战线,在改革开放后建立了中国人民爱国统一战线。在建立统一战线过程中,我们党很注重建立统一战线的组织形式,比如,大革命时期的国共两党党内合作形式。在1948年颁发的“五一节口号”中,中央决定建立统一战线新的组织形式,这就是人民政协。从目前人民政协的构成来看,人民政协包括了中国所有合法政党、主要人民团体、各个界别、56个民族和5大宗教团体的代表人物。同时,人民政协坚持“大团结、大联合、囊括一切代表人物”的方针,形成了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结构、统一战线和政协自身任务的变化而适时作出必要组织调整的机制。这就使得人民政协不仅在过去、现在,而且在将来,永远是中国人民最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的组织。
第二,人民政协是多党合作的重要机构。政党关系是现代政治的核心。现代各国的政党关系大体上分为两类,一类是竞争性的政党关系,比如,西方的两党制、多党制,党际之间的关系是尔虞我诈、你死我活的关系;一类是合作性的政党关系,比如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其特点是:共产党领导,多党派合作,共产党执政,多党派参与,党际之间是合作的关系,而不是竞争的关系。在中国,实现这一政党制度的形式,主要是两种,一是中国共产党与各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之间的直接协商,一是中国共产党在人民政协与各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进行协商。人民政协是我国唯一有全部合法政党参加的,并以本党派名义在其中活动的多党合作组织,人大和其他政治组织都不具备这种多党合作的政治功能。可以说,人民政协是了解我国政党制度的重要“窗口”,是实行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重要政治形式和组织形式。
第三,人民政协是发扬社会主义民主的重要形式。民主实质,简单地说就是“人民的统治”,这是西方说法,在我国叫“人民当家作主”。由于多种原因,世界各国实现民主的形式是不一样的。最重要的是两种,一种是在西文流行的选举民主形式,一种是我国实行的选举民主与协商民主相结合的形式。同样是选举民主,在西方和中国,有着实质性的不同,西方的选举民主是竞争性,而中国的选举民主是合作性的。更重要的是中国的协商民主形式在全世界是独具特色的,所谓协商民主,是指“人民内部在重大决策之前进行充分协商,尽可能就共同性问题取得一致意见”这样一种民主形式。在中国,协商民主的载体有很多,最重要的就是人民政协。
人民政协性质的这三句话,反映了人民政协区别于其他机构、其他组织的本质特征,归结起来就是两大主题:团结和民主。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实行团结和民主,是人民政协性质的集中体现,是人民政协产生发展的历史和现实根据,是人民政协继往开来的方向和使命。人民政协团结和民主两大主题密不可分。实现紧密团结,发展民主才更有基础;广泛发扬民主,加强团结才更有力量。
(三)关于人民政协的主要职能
人民政协的主要职能有三项,即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
第一,政治协商。政治协商,是指对国家和地方的大政方针及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生活中的重要问题,在决策之前进行协商和就决策执行过程中的重要问题进行协商。政治协商十分重要,它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的重要体现,是党和国家实行科学民主决策的重要环节,是党提高执政能力的重要途径。政治协商的重要原则是,把政治协商纳入决策程序,就国家和地方的重要问题在决策之前和决策执行过程中进行协商,是政治协商的重要原则。政治协商的主要内是,国家和地方的大政方针以及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生活中的重要问题;各党派参加人民政协工作的共同性事务,政协内部的重要事务以及有关爱国统一战线的其他重要问题。政治协商的主要形式是,政协全体会议,常务委员会会议,主席会议,常务委员专题协商会,政协党组受党委委托召开的座谈会,秘书长会议,各专门委员会会议,根据需要召开由政协各组成单位和各界代表人士参加的内部协商会议。政治协商的主要程序是,协商议题的提出和确定的程序、安排协商活动的程序,通报情况、听取意见、参与协商的程序,及时整理并报送协商成果的程序,意见和建议处理及反馈的程序。
第二,民主监督。民主监督,是指对国家宪法、法律和法规的实施,重大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工作,通过建议和批评进行监督。民主监督地位重要,它是我国社会主义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民主监督的性质,它是在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的基础上通过提出意见、批评、建议的方式进行的政治监督;是参加人民政协的各党派团体和各族各界人士通过政协组织对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工作进行的监督,也是中国共产党在政协中与各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之间进行的互相监督。民主监督的的主要内容是,对国家宪法、法律和法规的实施,重大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工作,参加政协的单位和个人遵守政协章程和执政政协决策的情况。民主监督的主要形式是,政协全体会议、常委会议、主席会议向党委和政府提出建议案;各专门委员会提出建议或有关报告;委员视察、委员提案、委员举报、大会发言、反映社情民意或以其他形式提出批评和建议;参加党委和政府有关部门组织的调查和检查活动;政协委员应邀担任司法机关和政府部门特约监督人员等。民主监督的重要机制是,在知情环节、沟通环节、反馈环节上建立健全制度,畅通民主监督渠道。
第三,参政议政。参政议政,是指对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生活中的重要问题以及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问题,开展调查研究,反映社情民意,进行协商讨论,通过调研报告、提案、建议案或其他形式,向党和国家机关提出意见和建议。参政议政地位重要,它是充分反映民意、广泛集中民智、切实改进工作、提高党的执政能力的有效方式和重要途径。参政议政的形式有两种,选择经济社会发展中具有综合性、全局性、前瞻性的课题,深入调查研究,开展咨询论证,提出意见和建议(即:专题调研);运用包容各界、联系广泛、人才聚集的有利条件,了解和反映社会不同阶层、不同群体的愿望和要求(即:反映社情民意信息)。
(四)关于人民政协履行职能的主要方式
人民政协履行职能的主要方式,或者说主要形式,主要有两种:会议和经常性工作。
人民政协,是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的简称。顾名思义,会议是人民政协履行职能的主要方式。人民政协的会议主要有:全体会议、常委会议、主席会议、常委专题协商会、秘书长会议、专门委员会会议,等等。全体会议每年召开一次,全体委员参加,是政协履行职能的最高形式。
经常性工作,是政协全体会议、常委会议闭会期间,组织委员开展的各项工作和活动的总称,是人民政协经常而不间断地履行职能、发挥作用的重要方式。人民政协的经常性工作主要有八项:提案工作、视察工作、专题调研工作、反映社情民意工作、港澳台侨和促进祖国统一工作、对外交往工作、文史工作、学习工作。下面,我简单地介绍其中的五项经常性工作。
第一,提案工作。提案是政协委员、参加政协的党派、团体以及政协专门委员会向政协全体会议或者常务委员会提出,经提案审查委员会或者提案委员会审查立案后,交承办单位办理的意见和建议,是委员履行职责的一种经常性的、郑重的形式。
第二,视察工作。委员视察就是组织委员深入实际、深入基层、深入现场,对国家和地方重大方针政策的贯彻落实,对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大项目的规划建设,对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重大问题的研究解决,进行巡视察看,咨政建言,反映社情民意,开展民主监督。它是委员了解情况、研究问题、学习提高的重要方式。
第三,专题调研工作。专题调研是委员深入实际、联系群众、了解情况并提出意见建议的重要途径和方式,是政协履行职能的基础环节。人民政协的专题调研一般以政协专门委员会为依托,以课题为纽带,联合、组织各行各业的委员和专家学者,有重点地进行调查研究,向党和政府提出意见建议。
第四,反映社情民意信息工作。信息工作是人民政协组织参加政协的各党派团体和各族各界人士,围绕党和国家重视、人民群众关注的重要问题,通过政协的专门渠道汇集、分析、反映情况和意见,帮助领导机关分析判断形势、进行有效决策的一项经常性、基础性工作。来自人民政协的信息,不同于一般的信息,它具有党派特色和界别特色。
第五,对外交往工作。人民政协的对外交往是我国总体外交的重要组成部分。近年来,人民政协本着积极、稳妥、务实的方针,充分发挥自身特点和优势,围绕国家和地方外交和外事工作总体目标,积极开展高层人士的互访,扩大同有关国家、相关机构、国际组织和非政府组织的友好往来和交流合作,产生了很好效果。
(五)关于人民政协的特点和优势
人民政协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各党派、各团体、各民族、各阶层、各界人士大团体大联合的组织,具有严密、完整的组织体系,而且在组织构成、机构设置等方面体现了统一战线组织、多党合作机构、协商民主形式的要求,具有鲜明的特点和优势。
一是广泛代表性。人民政协作为我国最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组织,具有组织上的广泛代表性,这是我国其他政治组织所不具有的。人民政协由党派、团体、界别和特邀四个方面组成,实行“大团结、大联合、囊括一切代表人物”的方针,从成立之时起就适应我国不同历史时期中心任务的需要、社会结构的变化和统一战线的发展,适时调整组织构成,尽可能地扩大覆盖面。人民政协不仅成为具有最广泛代表性的爱国统一战线的组织形式,而且成为实现中华民族大团结、大联合的一种重要力量。
二是巨大包容性。人民政协作为我国政治生活中发扬社会主义民主的重要机构,具有政治上的巨大包容性。人民政协的组成中,大陆范围内的社会主义劳动者、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拥护社会主义的爱国者,以爱国主义和社会主义为政治基础;港澳同胞、台湾同胞和海外侨胞则以爱国和拥护祖国统一为政治基础。人民政协坚持求同存异、体谅包容的原则,尊重各界人士的不同特点,包容大家在信仰、利益、观念等方面的差异,在政协的各种会议和活动中,鼓励委员充分地、如实地反映各界群众的意愿和呼声,既听取和反映支持、赞同的意见,也听取和反映不同的、批评的意见。人民政协的这种政治上的巨大包容性,有利于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人,为实现中华民族的复兴而努力奋斗。
三是党派合作性。在任何存在多个政党的国家,都有可能出现这样那样的党派合作,但我国的多党合作是根本利益、根本目标一致基础上的合作,是以宪法为根本依据、以政协章程确定的政治原则为共同基础的合作,是以共产党为领导核心的合作,是作为国家一项基本政治制度的合作,这种合作具有广泛性、长期性和稳定性,是我国政治体制的一大特点和优势。人民政协这种党派合作性,是我国社会主义政党关系的生动体现。
四是民主协商。民主协商是人民政协的主要工作,也是人民政协议事的基本规则。这种协商是由我们国家的性质所决定的,又是以民主的方式进行的,是我国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具体体现。人民政协实行民主协商、平等议事的原则,政协的各种重要事项都要经过协商确定,在政协一切工作中都贯穿着民主协商的精神。它尊重多数人的意愿,又照顾少数人的合理要求,允许发表各种意见,保障政协委员发表和保留各种意见的民主权利。这也是人民政协的一个显著特点。
五是人才荟萃。人民政协是一个综合性的“人才库”和“智囊团”。委员中有经验丰富的中共党员领导干部,有民主党派、工商联的各级领导骨干,有五大宗教团体的负责人,有港澳各界知名人士,有经济、科技、文化、教育领域的领军人物,有民营企业家、律师、会计师等新社会阶层的代表人士。这种人员构成上的突出优势,使得政协能够深入研究一些具有综合性、战略性、前瞻性的重大问题,为党和政府决策提出高质量的意见和建议。
六是客观公正。政协委员按界别组成,可以不受或少受利益驱动的影响和部门或地区的局限,看问题比较宏观、客观、理性、公正,能够比较准确地反映各方面群众的意见、愿望和要求,提出自己的真知灼见。
三、关于新形势下人民政协的主要任务
当前,人民政协面临着新的形势,肩负着艰巨的任务。我们要按照中央和省委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工作,推动人民政协事业不断向前发展。根据中央和省委的要求,新形势下人民政协工作的主要任务有如下五个方面。
(一)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不断巩固共同思想政治基础
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是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对人民政协提出的一条十分重要的政治原则。一个国家实行什么样的政治制度,走什么样的政治发展道路,是由这个国家的历史和国情决定的。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人民,从我国的国情出发,经过艰难探索,走出了一条具有鲜明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简单地说,就是党的十七大报告中所指出的,“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以及基层群众自治制度,不断推进社会主义政治制度自我完善和发展。”实践证明,坚持走这条政治发展道路,中国人民不仅实现了当家作主的愿望,而且正在逐步实现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共同理想。人民政协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一是要引导和推动参加人民政协的各党派团体和各族各界人士不断增进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政治认同和思想认同,不断增强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的自觉性和坚定性。二是要认真贯彻中国共产党同各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的方针,促进参加人民政协的各党派和无党派人士的团结合作,不断巩固和发展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三是要充分发挥人民政协在扩大公民有序政治参与中的重要渠道和平台作用,广泛吸收各党派、各团体、各民族、各阶层、各界人士有序参与重大方针政策的讨论协商,不断彰显我国社会主义民主的特点和优势。
(二)坚持谋事干事成事,推动跨越式发展
自觉服从和服务于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总体目标,把政协工作放到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大局中思考和谋划,是人民政协履行职能必须遵循的重要原则。政协组织要牢固树立紧扣中心观念,始终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按照谋事干事成事的要求,通过有效履职工作,在推动湖北科学发展、跨越式发展中不断创造新业绩,努力承担起时代赋予的光荣而又艰巨的使命。人民政协坚持谋事干事成事,一是要紧紧围绕跨越式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建言献策。发挥人民政协民主协商的政治优势,充分利用全体会议、常委会议、主席会议、专题协商会等会议平台和提案、视察、调研、信息等工作平台,汇聚各方意见,集中各方智慧,就战略支点建设、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做大做实做强投资、工业、高新技术产业、现代农业“四个支柱”、自主创新等跨越式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开展协商讨论、提出意见建议。二是要努力形成推动跨越式发展的统一战线。搞好中国共产党同各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在人民政协的合作共事,思想上同心同德、目标上同心同向、行动上同心同行,共同致力于湖北科学发展、跨越式发展的大业;在各界群众中大力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增进人民群众对党委政府重大决策部署的理解,使跨越式发展战略成为各界群众的广泛共识,引导和促进各界群众积极投身湖北科学发展、跨越式发展;加强与港澳台侨的联系与交流,加强与国外政团社团和友好人士的交往,为湖北对外开放和跨越式发展开拓更加广阔的空间。三是要为跨越式发展赢得更多更好支持。
(三)做好新形势下群众工作,努力促进社会的和谐稳定
人民政协工作是重要的群众工作,人民政协的各个界别、各位政协委员都是党和政府团结各界、联系群众的桥梁和纽带。主动开展群众工作,是中共中央对新形势下人民政协工作的新要求。政协组织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中共中央和中共湖北省委的重要指示精神,把主动做好新形势下群众工作作为人民政协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摆在突出位置,采取有效措施,认真加以推进。人民政协做好新形势下群众工作,一是要明确政协群众工作重点。牢固树立群众观点,始终坚持以人为本、履职为民,畅通民意表达渠道,做到工作重心下移,确保有更多时间深入实际、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就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真心倾听群众意见,真实反映群众诉求;尊重各界人士的不同特点,包容大家在信仰、利益、观念等方面的差异,在政协各种会议和活动中,鼓励委员充分反映各界群众的意愿和呼声,既尊重多数人的意愿,又照顾少数人的合理要求,最大限度地协调社会关系、化解社会矛盾、形成共识和增进团结;协助党委政府多办顺民心、遂民愿、惠民生的实事,开展灾区捐款、捐资助学、扶贫助残、慈善捐赠等公益活动,让贫困群体感受党委、政府和社会的温暖。二是要创新政协群众工作机制。健全完善联系群众机制,深入实际,走向基层,贴近群众,主动做好群众来信来访工作,积极探索利用互联网收集社情民意的新方式新方法新途径,听取并反映群众的意见建议,引导政协委员和人民群众以理性合法的形式表达利益诉求;健全完善有序参与机制,政协全体会议和议政性常委会议可有针对性地邀请各界群众列席,请相关群众参与提案办理、调研座谈、视察考察等活动,就协商讨论的问题直接问计于基层和群众;健全完善矛盾化解机制,政协委员是各界的代表人士,许多在本界群众中具有较高的声望和影响,在关键时刻要顶得上去、帮得上忙、管得上用,特别是在党委政府处理一些棘手的社会矛盾时要出面做工作,以利于平息事态或者防止事态扩大,保持社会和谐稳定。
(四)加强政协制度机制建设,提高人民政协工作科学化水平
完善的制度机制,是人民政协科学有效履行职能的重要保证。近年来,加强人民政协制度建设,越来越引起中共中央高度重视。人民政协加强制度机制建设,一是要健全职能制度。进一步推进政治协商制度建设,规范协商内容,丰富协商形式,完善协商程序,增强协商效果,努力在把政治协商纳入决策程序上有新的进展;进一步推进民主监督制度建设,健全完善知情机制、沟通机制、反馈机制以及责任追究机制,努力在完善民主监督机制上有新的进展;进一步推进参政议政制度建设,拓展参政议政平台,活跃参政议政形式,丰富参政议政内容,推动参政议政成果转化,努力在提高参政议政实效上有新的进展。二是要完善工作机制。健全完善综合协调、信息沟通、绩效评估、督查落实的工作机制,进一步提高政协经常性工作的质量;健全完善政协组织、政协委员和界别联系群众的工作机制,进一步提高政协群众工作的水平;健全完善政协委员意见建议的跟踪办理及反馈机制,进一步提高政协履行职能、委员履行职责的实效;健全完善政协委员履职情况统计机制、考核机制和激励机制,进一步调动政协委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建立健全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在人民政协履行职能的工作机制,进一步提高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水平。三是要创新工作方法。围绕人民政协履行职能创新工作方法,运用现代信息技术特别是互联网技术,方便政协委员知情知政和议政建言,拓展和引导公民诉求的合理表达,增强政协工作的社会吸引力、公众互动性和对外影响力;探索运用现代管理学、组织学、心理学等科学方法,不断加强政协工作的时代性和实效性。
(五)深化人民政协自身建设,夯实政协工作基础
切实加强自身建设是人民政协充分发挥作用的重要基础。《中共中央关于加强人民政协工作的意见》和胡锦涛同志在庆祝人民政协成立6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中,提出要以促进党派合作、突出界别特色、发挥委员主体作用、发挥专委会作用、加强机关建设为重点,全面推进人民政协的自身建设,从而第一次根据人民政协的性质和特点明确了政协自身建设的特有内涵,形成了加强政协自身建设“五位一体”的总体工作布局。深化人民政协自身建设,一要进一步深化党派合作。坚持民主协商、平等议事、求同存异、体谅包容的原则,搞好中国共产党同各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在人民政协的合作共事,支持各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参与地方重大方针政策的讨论协商及履行职责的各项活动,维护和促进民主团结、生动活泼的政党关系。在政治上,尊重和保障各民主党派在政协的各种会议上以本党派名义发表意见的权利,尊重和保障各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开展视察、提出提案、举报、反映社情民意以及参与调查和检查活动的权利;在工作上,进一步密切政协组织与各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的经常性联系,认真听取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的意见建议,为其在人民政协履行职能服务;在组织上,体现各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作为人民政协重要组成部分的特点与作用。二要进一步突出界别特色。由界别组织是人民政协组织的显著特色,开展界别工作是人民政协的一个突出优势。注重发挥界别优势,扩大人民政协团结面和包容性,切实发挥政协界别作为扩大社会各界有序政治参与的重要渠道作用;通过界别渠道密切联系本界别群众,努力协调关系、化解矛盾、理顺情绪,增进社会各阶层和不同利益群体的和谐;积极探索开展界别活动新方法新途径,充分调动各界别参政议政积极性。三要进一步发挥委员作用。完善委员推选制度,配合党委,综合发挥政协党组、党委有关部门、党派团体、各界群众等在委员推选中的作用,真正把有代表性、责任感强、廉洁守法、有议政建言能力的人士推荐到政协组织中来;加强委员学习培训工作,提高政协委员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增强政协委员荣誉感和责任感;加强委员服务工作,搭建好委员履职载体和平台,强化服务措施,真正提高政协委员对政协工作的参与度,健全完善委员意见建议办理反馈机制,珍惜委员的智慧和心血,提高政协委员参与政协工作的积极性;加强委员管理工作,建立委员履职通报制度、考核制度和激励机制,促进政协委员全面提高素质、有效履行职责。
同志们,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历史进程中,人民政协日益发挥着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希望各位学员和各方面认真学习贯彻中央和省委的关于加强人民政协工作的重要思想,提高对人民政协工作重要性的认识,重视、支持、配合人民政协工作,进一步推动全省政协工作迈上新台阶,在促进湖北科学发展、跨越式发展中发挥更大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