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支持咸高争创省级示范高中的建议
来源: | 作者:zxxianan | 发布时间: 2018-06-07 | 60094 次浏览 | 分享到:
政府口政协委员活动小组

咸高成立于1943年,经历了新中国成立,校址迁移,新建鄂南高中,撤市设区,校名一字未变,俨然成为咸安乃至咸宁市教育事业的一块金字招牌,是湖北省首批108所重点高中之一,是全国首批授予的“现代教育技术实验学校”,是咸宁市“市级示范学校”。2016年被清华大学确定为生源基地学校。这得益于历届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和支持,得益于咸安人民崇文尊师重教的光荣传统,得益于咸高良好的教风、学风和深厚的历史文化底蕴。步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我们更有责任把湖北省咸宁高级中学这块金字招牌擦得更亮。
近三年,咸宁高中坚持“以人为本、和谐奋进”的办学理念,坚持依法治校,以德立校,管理兴校,特色办校,教学质量稳步提升!2015年来,已经有2名学生被清华、北大分别录取,本科上线人数逐年上升,2017年达到1005人(其中一本330人不含艺术类),占参加高考总人数1277人的80%。但是,咸高发展与广大家长日益增长的期望子女接受优质高中教育的愿望还有差距,咸高争创省级示范高中的工作已迫在眉睫!咸高若能申请成为省级示范高中,不仅能整体提升咸安的教育质量和效益,还能助推咸安区经济社会发展,提升综合实力与核心竞争力,在招商引资中也是吸引企业家来咸安落户安家的一张名片。
目前,咸宁高中在区委区政府的大力支持下,二期扩建工作取得很大成绩,新体育场、新实验楼、新教学楼已投入使用,大大改善了咸高的办学条件;文化墙、点石园的建设,成为咸高文化建设的一道靓丽风景。咸高现已初步具备申请省示范高中的条件,但根据《湖北省办学水平综合督导评估标准》以及《湖北省示范高中督导评估指标》,咸高争创省级示范高中还存在以下不足:
一是硬件设施有待加强。评估指标要求要有足够的教学用房和教学辅助用房。目前,咸高报告厅规模太小、座位数不足;体育馆虽已有划拨土地,但建设资金还没有落实;没有独立的图书馆(室)。
二是经费不能足额保障。评估指标要求生均预算内公用经费达到全省普通高中上一年度平均水平,且比本校上一年度有所增加;财政及时足额拨付教师工资。目前,我市赤壁一中与嘉鱼一中已被批准为省示范高中,均已落实了生均经费和改革性津补贴,但咸高尚未落实。
三是存在“大班额”现象。评估指标要求学校规模控制在3000名学生以内,逐步消除“大班额”现象,所有班额控制在54人以内。目前,咸高班级的平均学生数超过60人,如要扩班,需要补充师资和教学用房等。
针对以上存在的问题,特提出以下建议:
一是加强“争创”工作领导。建议区政府成立“推进咸高创建省级示范高中”领导小组,相关职能部门组成工作专班,互相配合,鼎力支持,共同推进创建工作。教育部门立足创建标准,分阶段制定规划。咸宁高中在创建时,应突出办学特色,加强自身建设 ,持续稳定提升教育管理质量。
二是加大“争创”投入力度。按省级示范高中创建要求,加大对咸高的财政投入力度。按湖北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普通高中经费保障机制的通知》的要求落实咸高生均经费1200元的拨付标准。将咸高教师改革性补贴纳入财政预算。适当考虑奖励性补贴(以嘉鱼一中为例,生均经费和改革性补贴在2016年已经到位,奖励性补贴2016年划拨了200万)。
三是凝聚“争创”多方合力。创建过程中定期召开专题会议,邀请“两代表一委员”参加,为争创活动献计出力。根据国务院《关于鼓励社会力量兴办教育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6】81号)文件精神,开展联合办学,鼓励民办学校购买咸宁高中管理服务、教学资源、科研成果,弥补争创资金缺口。积极对外联系咸高校友和咸安籍企业家,动员他们为咸高创建省级示范高中作贡献,调动社会各方力量,形成支持咸高争创省级示范高中的强大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