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区政协五届四次会议第015号提案的答复
来源: | 作者:zxxianan | 发布时间: 2019-12-26 | 348 次浏览 | 分享到:
陈艳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规范校外教育培训机构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高度重视,积极推进培训机构专项治理工作。
校外培训机构从某种程度上是对学校教学的有益补充,它增加了我区教育资源供给,满足了中小学生多元化教育需求,满足了我区广大家长追求高质量、高标准教育的需求。但培训机构良莠不齐,有的安全隐患多,培训质量不高,造成一定的社会负面影响,我局充分认识到规范培训机构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积极采取措施,不断推进校外教育培训机构的规范管理,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一是成立专班统筹协调整治工作。为了顺利推进校外培训机构治理工作,教育局成立了专项整治领导小组,设立了办公室。领导小组负责专项治理工作的总体部署,督促检查各项治理工作的具体落实,同时负责与政府各职能部门的沟通协调工作。
二是出台了专项整治系列《方案》。2018年7月18日,区政府召开了全区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行动大会,并下发了《咸安区减轻中小学生课外负担开展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12月7日召开了全区校外学科类培训机构集中整治推进会,下发了《咸安区校外学科类培训机构集中整治设施方案》,进一步明确了攻坚战线路图,如期完成了各项整治任务。全区共登记造册275所校外培训机构,其中有126所校外学科类培训机构。公布了培训机构黑白名单。
三是营造了专项整治环境。我们采取了多种形式,比如电子媒体、社区走访等形式,认真做好宣传发动工作,广泛宣传本次校外培训机构集中整治工作是为了切实减轻中小学生不必要的课业负担,是要充分发挥校外学科类培训机构的补充功能,使校外培训机构成为学校教育的有益补充,而不是教育秩序的干扰者和破坏者。还以“致家长一封信”等形式,告知家长客观理性认识校外培训机构的功能作用,引导受教育者选择正规的、有教育行政部门颁发办学许可证的培训机构参加培训,有效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从而正确引导校外培训机构集中整治的舆论导向,营造整治工作的良好氛围。
四是制订了备案审核审批“六环节”。校外学科类培训机构备案审核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方方面面,千头万绪。为此我们制定了切实可行的实施步骤,即具体落实“组织上报备审材料、组建备案审核专家团队、制定审核标准、规范审核流程、快速办理证件、做好信息管理服务平台”六大环节。我们依据这六大环节已审核审批了58家培训机构,并颁发了办学许可证。
五是制订和下发了规范管理文件。为了规范我区校外培训机构办学行为,促进我区培训机构健康有序发展,我们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上级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经区政府同意下发了《咸安区校外培训机构管理暂行规定》和《咸安区进一步规范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管理工作通知》。
六是召开规范机构管理工作专题会议。 2019年5月14日,区教育局在七楼会议室召开全区校外培训机构规范管理工作会议,各乡镇办教育总支、58家培训机构负责人参加了会议。会议就咸安校外培训机构规范管理工作明确了五点要求:一是扭住思想认识总开关,二是落实属地管理主体责任,三是规范机构日常管理,四是规范机构办学行为,五是扎牢安全平安篱笆。
二、持续发力,不断规范校外培训机构教育行为。
一是完善校外学科类培训机构管理制度和办法。我们依据现行的标准和流程,已审核审批了58家校外学科类培训机构,并颁发了办学许可证。我们将不断完善审核标准和流程,快速审核校外学科类培训机构办学资质,符合条件的颁发办学许可证。今后将定期对培训机构师资水平和办学质量进行督导评估与年检工作,开展评优评先活动。年检和评优结果在报刊、网站等媒体上公示,供家长选择参考。通过建立规章制度,制订评价标准,不断规范我区校外培训机构办学行为,不断提升整个行业的凝聚力和公信度。
二是净化校外学科类培训机构市场环境。我们将积极争取市场监管、应急管理、公安、消防等部门的协助,形成联合整治机制,聚合职能部门力量,加快净化校外学科类培训机构市场环境,保证其健康有序发展。对不符合设置标准、消防安全条件不达标的,经整改仍不能达标的禁止其开展教育培训行为。研究制订培训机构行业规则,鼓励各教育培训机构锐意创新,着力打造教育服务品牌,促进各机构良性竞争。同时借助社区力量,建立社会监督员制度,聘请热心群众担任社会监督员,强化对校外培训机构的监督。
三是扎牢校外培训机构的安全篱笆。校外培训机构安全工作事关广大青少年的健康成长,事关千家万户的幸福,事关社会稳定的大局,我们要扎牢安全篱笆,确保机构平安。一要强化责任意识,建立健全的安全责任体系和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和应急救援体系,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各种安全事故,确保广大师生的生命财产安全。二要强化制度建设。要建立培训机构安全目标责任制度,与教职工签订《安全责任书》。要建立门卫制度和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制度,要求把安全责任细化到人,做到“定岗、定人、定责”。三要加强食品安全卫生工作。食堂工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要严格按照食品卫生管理的流程和要求规范食堂管理,做好防盗、防鼠、防蝇、防投毒工作。四要做好“三防”工作。要求培训机构务必做到“三防”,即人防、物防、技防。要配备必要的防卫性器械,如:防暴头盔、防护盾牌、防刺背心、防割手套、橡胶警棍、强光电筒、自卫喷雾剂、安全钢叉等,培训学校重点部位和区域可根据需要设置电子巡查装置及其它技术防范措施。五要强化安全知识教育。要求各机构对学生开展法制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要联合家长,共同做好学生的安全教育工作,避免发生伤害事故。
四是严厉打击违规违法招生广告行为。校外培训机构发布的招生简章和广告,需在发布前报教育主管部门审批、备案,刊登广告备案号。严厉打击诱导学生家长的虚假招生简章或广告行为。
五是研究出台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管理办法,逐步规范我区校外培训市场。
我局将继续跟进校外教育培训机构的规范管理工作,积极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开展联合执法,共同加强对我区校外教育培训机构的规范管理。
非常感谢你对我区学生健康成长的关心和支持,欢迎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