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咸安区政协五届四次会议第045号提案的答复
来源: | 作者:zxxianan | 发布时间: 2020-01-01 | 488 次浏览 | 分享到:
李艳萍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的建议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非常感谢您对我区社会心理服务工作的重视和关注。随着社会文明程度的进步,各类心理问题日益突出,已成为重要的社会问题。近年来,在区委、区政府和区综治办的领导以及社会各界的支持关注下,我区的心理卫生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存在人才匮乏、服务能力不强等诸多问题。
一、建立健全精神卫生服务体系和网络
根据国家和省卫健委相关要求,逐步建立起区、乡(镇)、村三级精神卫生服务体系和网络。区卫健局成立了以陈斌洋局长为组长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领导小组,负责我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的治疗管理工作。建立了咸安区精神卫生管理中心(设在区疾控中心),专门负责我区严重精神障碍排查和随访管理的技术指导。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设立了公共卫生科,配置专(兼)职人员,负责开展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的健康管理工作,包括入户排查、建档、报告、危重情况处置、病情评估与分类干预。并制订下发了《关于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排查及随访管理信息报送工作实施方案》和《关于加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排查和随访管理工作的通知》等规范性文件。
二、开展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摸排工作,建立患者健康档
以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依托,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排查工作。组织医务人员和村组干部深入街道乡村,进行走访排查,并通过湖北科技学院附属二院收治记录和公安局及精神疾病司法鉴定机构反馈等渠道,掌握辖区内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的线索。根据线索再进行进一步排查确认,建立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健康档案,并对病人开展跟踪随访和督导服药。全区共摸排严重精神障碍患者2389人,全部建立了健康档案和纳入我区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管理。
二、推行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卫生服务
根据摸排建立的健康档案,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公共卫生科的工作人员按照管理规范要求对应管理的精神疾病患者提供每年至少4次随访服务。针对不同类别的精神疾病患者进行分类干预,指导督促其正确、按时服药。对患者及其家属进行有针对性的健康教育,为家属提供心理支持和帮助。在患者病情许可的情况下,征得监护人和患者本人同意后,每年进行一次健康检查,内容包括一般体格检查、血压、体重、血常规、转氨酶、血糖、心电图。
三、建立严重精神障碍患者信息流转与共享机制
一是依照《精神卫生法》、《严重精神障碍疾病信息管理办法》和《严重精神障碍发病报告管理办法》,各乡镇卫生院及社区服务中心要将辖区内严重精神障碍疾病危险性评估3 级及以上的患者信息,定期与同级公安机关进行交换,实现信息共享。二是各乡镇卫生院及社区服务中心通过日常筛查发现的患者,依照知情同意原则,及时录入《国家严重精神障碍疾病基本数据收集分析系统》、填报《湖北省严重精神障碍疾病管理治疗工作季报表》,纳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项目进行管理。三是对出院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出院信息及时流转到区疾控中心,区疾控中心及时将相关信息通报到患者居住地的乡镇卫生院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纳入到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健康管理。
今后,我局将积极争取政府支持,配合相关部门和行业,拓展社会心理服务体系,重点抓好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加强心理健康服务。依据《精神卫生法》《“健康咸安2030”规划纲要》和相关政策,组织开展心理卫生知识进机关、企事业单位、社区等活动,普及心理卫生知识,将心理健康内容纳入健康体检。充分发挥网络、电视、报刊等媒介扩大宣传的覆盖面,着力减少社会对精神心理问题的偏见。使更多的人愿意从事精神卫生工作。争取医保政策对精神障碍患者有所放宽,扩大精神障碍患者的受惠面,形成全社会关爱精神障碍患者的格局。
二是健全规范心理卫生服务体系。鼓励医务人员和社会人员参加心理咨询师考试,取得心理咨询资格,并依托咸宁市精神卫生中心组织对在医院、学校、公安、司法等行业部门的心理咨询人员进行理论培训及实际操作能力的培训,心理督导等,提升工作能力。组建心理危机干预团队,负责全区心理危机干预的指导协调及业务培训工作;对全区内发生的突发公共事件协调组织心理干预专家和心理干预人员,进行紧急心理危机干预工作,及时控制和缓解突发事件对人们的心理危害,并承担对有自杀、自伤等心理危机人员的心理救护、心理咨询与治疗工作。
三是加强医院心理卫生服务。鼓励在岗临床医生积极参加精神专业转岗培训,同时加大精神专业人员的招引力度,在全区所有二级以上医院设立心理科或心理咨询室,配备专职心理医师提供心理卫生服务,满足人们对心理健康的需求。在各类体检中加入心理健康的检测内容,通过对生理和心理的全面检查评估,全面反映个人的身体健康素养。
四是充分发挥部门协同作用。区妇联邀请专业律师、专业心理咨询师为需要的妇女提供法律和心理咨询,成立区实调委为问题家庭提供咨询、调解、援助等服务;区公安局、教育局通过“警校共建”在学校为学生讲解如何避开风险、遇到风险时正确的求救方法,通过“关爱走访”为留守儿童送温暖,通过校园周边整治维护校园安全;在区民政局组织专业社工、志愿服务组织重点为留守老人和留守儿童提供多元化的心理咨询服务,心理疏导和危机干预等心理支持;团区委在学校、社区建立心理健康知识阵地,广泛开展心理减压讲座等培育青少年积极的心理品质和良好的行为习惯,同时以“希望工程、希望家园、希望书屋”等载体定期开展留守儿童、流动儿童心理健康咨询,组织心理咨询志愿者深入社区、学校开展心理咨询、讲座等专愿服务。


咸宁市咸安区卫生健康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