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区政协五届三次会议第048号提案的答复
来源: | 作者:zxxianan | 发布时间: 2020-01-01 | 466 次浏览 | 分享到:
施刚委员:
您好,您提出的《关于充分发挥农村红白理事会作用的建议》的提案已收悉,首先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也感谢您在推动农村移风易俗,加快乡村文明建设方面提出很好的建议。
民政局对您的提案非常重视,安排相关股室,按照区委、区政府的工作部署和要求,以深化乡村文明行动为主体,主动与区委宣传部对接,进一步推进红白理事会工作。通过联合深入调研,现拟定于7月下旬,召开一次全区红白理事会工作现场会,坚持正面引导,充分发挥红白理事会和村规民约作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积极推进移风易俗工作。
近年来,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全国“推动移风易俗、树立文明乡风”工作部署和要求,全区各村普遍建立了红白理事会。农村红白理事会制度的建立,大大减少了农村红白事攀比浪费现象,降低了农村村民花费在红白事上的时间及金钱成本,获得了广大群众的广泛赞誉。但该制度的实施效果在各地有着较大的差异,存在着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如个别村红白理事会形同虚设、具体介入时抹不开情面、主动参与管理意识不强等等。
作为村级自治组织管理的牵头单位,为了切实发挥红白理事会及村规民约作用,我们将在区委宣传的指导下,与乡镇办场及相关部门一道,从以下几个方面努力:
1.切实发挥作用。首先推选德高望重、甘于奉献、组织协调能力强、在村内有影响力并热心此项工作的党员、群众担任红白理事会成员,建立理事包村民小组制度,每名理事包1—2个村民小组,及时掌握所包小组内村民的婚丧事信息。其次建立婚丧事申报制度,村内发生红白事后,事主要及时报告包组理事,包组理事报告理事会,理事会在听取事主意见基础上共同研究,统筹安排。再次理事会成员要严于律己,以身作则,协助村党支部、村委会开展移风易俗活动,主动联络包村小组,秉公办事;不得收受红白事主赠送的钱物,不得在红白事主家中大吃大喝;对红白事主一视同仁,不搞优亲厚友。
2.广泛宣传引导。充分利用广播电视、宣传车、黑板报、宣传栏、倡议书、滚动屏幕等载体,实现宣传工作全覆盖。大力倡导引导广大青年树立新型婚恋观,提倡量力而行,节俭消费,积极推行集体婚礼、植树婚礼等新型婚礼,摒弃滥发请柬、大摆筵席、“天价”彩礼、借机敛财等陋习。倡导白事简办,丧葬活动文明节俭,压缩丧葬时间,有效遏制出大丧、办长丧行为。加强丧葬活动管理,杜绝妨害公共秩序、危害公共安全、侵害他人合法权益和污染环境的行为,坚决取缔封建迷信活动。各乡镇办场根据以上要求,结合本地实际情况,修改完善切实可行的《红白理事会章程》、《婚事理事制度》、《丧事理事制度》。各项制度要细化、可操作,要加大宣传,做到家喻户晓。
3.完善村规民约。由理事会成员组织村民代表讨论制定《红白事理事制度》、《村民行为规范》等村规民约,将本村婚丧嫁娶办事流程、服务规范、办事规模、禁止大肆燃放鞭炮等具体规定,明确违约责任和处罚办法,写入村规民约并公开上墙,确保依法依规办事。
我们对您所提的建议表示衷心感谢,并希望能继续关注、支持红白理事会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咸安区民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