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区政协五届四次会议第64号提案的答复
来源: | 作者:zxxianan | 发布时间: 2020-01-01 | 707 次浏览 | 分享到:
唐波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对桂花镇镇域内古桥保护的提案》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桂花镇镇域内古桥保护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您反映的问题非常及时,提出的对策与建议操作性、针对性很强,对我区古桥保护工作有着十分重要的指导意义。
为加强文物保护,传承优秀传统文化,进一步确保古桥保护工作落到实处,我区高度重视古桥保护,在全区范围内大力宣传文物保护,认真组织开展了古桥巡查和古桥保护等各项工作,始终将文物保护视为重点工作长抓不懈。
一、进一步加强宣传,增强保护意识。
在咸安区各古桥附近设立标识牌,标明保护范围和控制地带,同时在我区开展了层次多元、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古桥保护宣传活动。2017年5月举办专场宣讲会,2018年7月举行专题培训会,动员全体干部鼓足干劲做好宣传工作。为加强对古桥保护,增强公民的古桥保护意识,更好地扎实推进咸安古桥的保护工作,咸安区以2017年、2018年、2019年的“5·18国际博物馆日”为契机,制作了文物保护专题宣传展版,图文并茂的向广大群众宣传文物保护,博物馆日当天发放宣传资料500余份。文物部门专门编制宣传标语,在各乡镇主要路口、镇村综合文化服务中心文化墙、村湾小组广泛张贴,使古桥保护深入人心。通过活动,使广大群众更进一步了解咸安古桥的意义,提高了他们对古桥的保护意识。2019年5月,在文物保护工作会上,向相关区直单位和各乡镇办场分管领导印发咸安区境内文物保护单位基本信息表、湖北省人民政府公布的国保、省保保护范围及建设控制地带等法律法规和重要文件在内的《文物保护政策法规汇编》。在确保全区相关文物保护工作人员深入了解《条例》的基础上,强化其对古桥的保护意识和宣传责任。
二、进一步强化政府主导,形成保护合力。
一是对全区文物管理实施统筹规划,将古桥保护纳入政府工作目标责任体系。2019年5月,区政府与各乡镇办场签订《咸安文物安全保护管理责任书》,明确责任边界,各乡镇办场与使用文物的村签订了责任书,推动文物保护落实落地。对重点区域、重点单位制订“一处一策”的具体措施,逐处落实文物安全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确保古桥有人管,管得住。
二是建立联动机制,共同发力。2018年11月,我局联合区消防大队对古桥进行安防、消防拉网式大排查,针对发现的问题,联合下发督办函,要求乡镇办场落实主体监管责任,按整改清单落实整改。
三是建立文保单位执法巡查档案,落实执法巡查登记制度。对辖区内国保、省保单位,区文物行政部门或执法部门每月至少巡查一次,乡镇办场文化站做到每周一次,看护人员至少每日一次,确保文物安全。
三、进一步健全投入机制,增强保护能力。
咸安区始终坚持“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工作方针。联合多方对古桥进行投入,增强保护能力。2009年,高桥发动民间力量进行了古桥修缮,在民间筹集资金82.4万对高桥进行维修。2013年,政府投资60多万在汀泗古桥修建了廊桥,不准货车通过;汀泗镇政府投资300多万,在古桥上下游500米范围内的桥两岸砌了条石,保护古桥。2009年、2013年组织维修了桂花镇万寿桥,2017年在万寿桥刻碑,标明了万寿桥简介,让民众更好的了解咸安古桥——万寿桥的历史意义。2018年,发现官埠桥、龙潭桥的险情后,立即对官埠桥、龙潭桥申报立项,积极申请省级补助资金支持。
四、进一步创新利用方式,促进保护传承。
正确处理古桥保护与合理利用的关系,通过深入挖掘、整合咸安特色历史文化资源,推进古桥活态利用和可持续发展。具体做法有:打造桂花文化品牌,传承发展优秀传统文化,深入挖掘古桥的重要文化价值和美学价值,加强刘家桥多个古桥的保护,焕发乡风文明新气象,为乡村振兴提供文化支撑。
策划文旅融合发展项目,加大招商引资力度,拓展文旅融合的深度和广度,推动古桥等文化遗产保护利用与休闲农业、康养基地、特色小镇建设融合。
五、进一步加强古桥专项资金的集中管理
古桥保护涉及资金较分散,其中包括国家、省级文物保护专项资金。每年区级财政预算专项安排文物保护经费20万元,文物保护四有五纳入经费5万元,对包含古桥在内的文物予以维护。通过合理统筹美丽乡村建设、精准扶贫、特色小镇建设、传统村落保护等资金,在上级专项资金支持下,有计划地开展古桥保护工作,打好古桥保护攻坚战。

咸安区文化和旅游局